关于从基层人民法院遴选法官的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4-25

为建设高素质法官队伍,优化法官队伍结构,不断增强法官的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建立健全具有法院工作特点的法官队伍合理流动机制,适应审判工作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云南省州市以上法院法官遴选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云高发[200960号)等有关规定,报经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州委组织部批准,在本州内三县(市)人民法院遴选4名法官到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与名额

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岗位法官4名。

 二、遴选范围

遴选范围限于本州三县(市)人民法院内进行。

三、遴选资格条件

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外,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和资格:

   1、必须是法院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并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以上(含C证);

  2、具有二年以上(201121以前工作)基层工作经历,并且历年公务员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3、具有本科以上国民教育学历;

   4、年龄在35岁以下(197821以后出生);

  5、具有胜任遴选岗位要求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身体条件;

    6、符合遴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受处分期间;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官的其他情形;

4、其他不宜办理转任情形的。

四、遴选程序

(一)个人报名。采取个人报名的方式参与遴选,报名人员自愿填报选调职位,并填写《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遴选法官报名表》(报名表可从西双版纳法院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xsbnfyw.com/,报名表一式两份),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法律资格证、任命书复印件各1份,另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

报名时间:201342652

报名地点:中院政治部和三县(市)人民法院政治处。

(二)资格审查(201354)。中院政治部按照遴选方案规定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院党组审定后在全州法院系统内公示。

此次遴选,遴选名额与开考人员比例为13,凡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不开考。

(三)组织考试和考核

  1、笔试。考试内容为遴选职位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笔试科目和范围为:《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等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为180分钟,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的20%

考试时间201355日上午830——1130

考试地点:中院一楼多功能厅

2、民主推荐(201356召开遴选人员所在法院全院大会对遴选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票分为:ABC票,其中:   

A票为院领导班子成员,权重占30%

B票为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权重占20%         

C票为县市法院一般干部职工代表,权重占50%

民主推荐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的20%。计算公式为:民主推荐单项得分=100×(得票数)÷实际到会人数×权重。民主推荐综合得分=民主推荐各单项得分之和×权重。

3、案件评查(2013568日)从遴选人员近两年所承办案件中,随机抽取5件案件进行评查,案件评查以《西双版纳州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试行)》为标准,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的20%

各院政治处负责随机抽取遴选人员近两年所承办案件中的5已结案件,并于201356日前将卷宗报送中院进行评查。

4、考评(20135515001800)。中院成立遴选法官考评委员会,成员由7名资深法官组成。考评委员会通过与应试者的面谈,结合笔试、民主推荐、案件评查的情况,对应试者的专业知识、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进行考评。考评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20%+民主推荐成绩×20%+案件评查成绩×20%+考评成绩×40%=总成绩。

(五)组织考察和体检2013510515)。按每个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确定后,在全州法院系统内公布。严格按照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注重考察思想品德、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时要充分听取遴选人员所在法院的院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和一般干部职工代表的意见。

体检按公务员调动体检标准实施。

考察和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确定人选、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根据考试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择优提出拟遴选人员名单,报院党组批准后,对拟遴选人员在全州法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及法律职务任命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遴选工作全程接受院纪检组、监察室监督,充分体现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当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遴选资格,并严肃处理。

(二)从事遴选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遴选的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对违反公选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院纪检组、监察室对整个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举报监督电话:2192265

未尽事宜由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剑波      联系电话:2192338

        联系电话:2192264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遴选调法官报名表

 

 

 

 

 

 

 

 

 

 

 

 

 

 

 

参加工作

 

 

身份证

 

 

学历

学位

全日制

 

 

毕业院校系及专 

 

 

 

 

毕业院校系及专 

 

报考职位

 

现工作单位及岗位

 

 

 

 

任现职

 

 

取得法律资格证书

种类及时间

 

联系电话

 

电子

邮箱

 

 

 

 

 

 

 

 

 

 

 

 

 

 

 

 

 

 

 

 

 

奖惩

情况

 

 

 

 

 

近两

年度

考核

结果

 

 

家庭

主要

成员

及重

要社

会关

称谓

姓名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所在

单位

意见

 

 

 

 

 

 

 

                                                 (单位公章)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