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法院执行干警强制扣押被执行人车辆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8-30

822日下午5时,景洪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接到一条信息称:被法院查封的车辆出现在了某小区,接到信息后,执行干警迅速赶到某小区现场。

 

这是一起由民间借款纠纷引发的执行案,由于被执行人陈某某还拖欠案外人借款,车一直被案外人强行占有使用。为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生效的执行裁定书,执行局执行干警依法对被查封车辆采取强制扣押措施。

 

执行局执行干警根据案情,周密部署执行措施,到达现场后,快速进入工作状态,严防突发事件发生。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将执行裁定书送达案外人,书记员认真做好执行现场笔录。

 

为保障执行的顺利进行,执行干警现场释法,耐心做案外人思想工作,劝解案外人在民间借贷问题上,应该理性理智地寻求法律帮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切莫扰乱、阻挠法院执行工作。当听到法院要依法执行车辆时,案外人称其没有该车辆的钥匙,没有使用该车辆。

此时已经是下午6:30,执行干警决定按照程序强制扣押,联系汽车修理厂用拖车将没有钥匙的车辆强行拖回法院。当修理厂工人到达执行现场时发现该车辆系宝马7系性能特殊,因技术上的原因需要进行技术处理才能装车。11:30该车辆终于成功扣押。

遇到突发事件冷静思考、理智对待,这是执行干警必须具备的素质之一,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执行现场的处置得当,保障了执行活动的顺利进行,成功将查封车辆依法扣。

 

(景洪市人民法院    李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