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岭总攻:风里雨里 执行走起!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8-16

西双版纳只有两个季节,旱季和雨季。阴雨天已经持续一周,道路泥泞不堪,西双版纳中院执行工作组仍旧风雨无阻前往各个案件现场办理执行案件,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场上,坚定前行。

核实救助不敷衍  案结事了得民心

201638日,被告人李某和被害人张某在一起喝酒,并发生争执。被告人李某用木棍将张某打翻在地,导致张某当场死亡。经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被告人李某判处无期徒刑,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32231.5元。

一夜雨后浓雾遮盖了远山,头顶空气微凉,脚下却裹挟泥水,经过两个小时的艰难行驶,执行干警最终到达目的地。村干部告诉执行干警,这个刑附民的案子已经达成和解协议并已经履行。带着疑问,执行干警冒着大雨前往申请人家中,经过反复核实后确认,该案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李某之子与申请人在司法所的调解下达成协议,由被执行人之子负责丧葬费并支付给申请人5000元,在协议中申请人也承诺不得因此事引起纠纷,该协议已经履行。原来,是因为申请人听说法院可以救助,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此前,执行干警为此案奔赴文山监狱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据实地了解:申请人不属于贫困户,其中一申请人张某领着低保和老年金,不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经过执行干警苦口婆心、明析法理的解释,申请人同意撤回强制执行申请,案件终结执行。临走时,申请人不好意思地说道:由于我们不懂法,申请了执行,下那么大的雨,你们还来到家中,给你们添麻烦了,真是对不起!话语简短,却是对执行工作的最大认可。

诉前保全不容缓  迅速执行保财产

近日,执行局接到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保全案,为了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经审查,申请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当即作为保全裁定。执行干警审查案件后,与申请人商定第二天到达现场执行。临近下班时,申请人突然打来电话,声称情况紧急,请求法院尽快采取措施。为了确保申请人利益不受损害,执行干警向局长请示后立即前往保全现场。

保全现场位于景洪市大勐龙204某厂的工地上,地处偏远,通往工地的道路崎岖颠簸,连日雨水,警车稍有不慎就会陷入泥潭,经过两个小时蹒跚前行终于到达目的地。执行干警当即采取措施,依法查封了申请人保全的800立方发酵罐及附属设备8个、蒸馏塔及附属设备5个,并找到该厂法定代表人了解案情、制作笔录,送达法律文书,案件顺利保全结案。

没有接触过财产保全工作的人可能无法了解其间不易,今年以来,西双版纳中院保全案件与去年同期同相比上升50%,只有尽力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及时保全,才能够在后续的执行工作中尽量避免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窘境。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唐永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