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法院精审团队快审快调快执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作者 :玉香种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1-29


近日,勐海法院精审团队通过巡回开庭,当庭调解执行一起因倒车撞坏房屋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该案于120日立案,121日移送精审团队,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当事同意后于125到纠纷所在地巡回开庭审理。

被告罗某倒车时将原告苏某夫妻的房屋墙壁撞裂、窗户玻璃、床撞坏,已撞坏房屋后面的墙壁被告罗某已修复。双方对房屋正面的墙壁是否是被告罗某撞坏的产生分歧,原告苏某夫妇遂将被告罗某诉至勐海法院,要求被告罗某修复撞坏的墙壁,赔偿床、窗户玻璃共计3000元。

通过对现场房屋裂痕的查看,结合案发时现场照片,法官进行举证责任释明,被告罗某承认是车辆的惯力拉裂房屋正面墙壁,同意承担修复责任,但原告苏某夫妻要求自行修复,由被告罗某支付修复费,双方对修复费用又各执一词。考虑本案案情不复杂,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涉案标的不大,启动鉴定程序将增加当事人诉讼成本,为了妥善解决纠纷,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承办法官邀请在村里建盖农村住房的村民一同到现场实地查看房屋受损情况,共同协商修复方案,根据修复方案提出修复费用。法官引导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修复、赔偿问题,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由被告罗某赔偿原告苏某夫妻修复费、财产损失费1万元的调解协议,被告罗某当庭履行1万元的给付义务。

该案从立案到审结到执行只用了5时间,彰显了勐海法院民事审判团队“快立案”、“快调解”、“快审理”、“快结案”的工作原则。案件的成功调解,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法官审理案件的“速度”与“热情”,让法治暖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