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到水穷已无路 柳暗花明却逢君——记景洪市法院赴湖南开展执行行动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07-19













 

执行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云南省景洪市距湖南省邵阳县1700公里,漫漫长路能阻隔雨水风沙,但阻止不了执行的步伐。716日,景洪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远赴湖南省邵阳县执行申请执行人云南某公司与唐某、向某、谢某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

多方辗转抵达目的地邵阳县后,执行干警迅速展开行动,因为当地情况复杂,景洪市法院的执行干警向邵阳县人民法院请求协助,当地法院派出四名执行干警和两辆警车协助执行,待队伍正式集结完毕就立即奔向一号执行现场。但事与愿违,一号执行现场被执行人向某的房子早已年久失修,荒废已久,且地处乡村,而被执行人向某刚刑满出狱,下落不明,唯一的财产也没有处置价值,这个情况给执行干警的心里添上一层厚重的阴霾。

干警们不畏困难的继续出发到下一站,寻找二号执行现场的过程同样并不顺利,被执行人唐某也身患重病,且因唐某系刑满释放人员,无收入,已被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无能力履行生效判决义务。

在三号执行现场,被执行人谢某的房子位于邵阳县某乡镇街边,在了解到该房屋已经抵押给当地邵阳县昭阳农村商业银行后,执行干警又赶往银行了解情况并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进行查询。经过一番等待,银行方面传来令人激动的消息,被执行人谢某的银行卡上有存款50多万元,这无疑给此次执行之路屡屡受挫的干警们增添了动力,大家纷纷感叹,只能用陆游的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来形容当时的心情。在邵阳县人民法院积极与当地银行的沟通、协调下,于当日对被执行人的存款依法进行了扣划,保障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大家此番翻山越岭追求正义的执行行动始终没有空手而归。

 

(景洪市人民法院    毕路平 郑词骏 马元鑫 罗榕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