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梁朋江)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2-07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4)云28民273

 

梁朋江

我院受理上诉人河北雄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李海霞,原审第三人吴心木、梁朋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诉讼须知、授权委托书、执法承诺书监督卡、五个严禁监督卡、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各一份、三个规定告知书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4320下午15:00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