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四川逸骄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11-17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3)云28民终1854

 

 

四川逸骄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我院受理上诉人景洪嘎洒宏兴建材租赁部与被上诉人西双版纳枫林投资有限公司、原审被告西双版纳涛辉建筑有限公司、四川逸骄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涛、石德奎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云28民终185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6602元,由景洪嘎洒宏兴建材租赁部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二十一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