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杭州桦慷贸易有限公司)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9-08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杭州桦慷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重庆嘉达节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被上诉人深圳市镒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审被告杨超、饶陈新、牛耕文西双版纳国际旅游度假区开发有限公司、融创西南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桦慷贸易有限公司、杭州怡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裁定本案按上诉人重庆嘉达节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撤回上诉处理。二审案件受理费172元,减半收取86元,由上诉人重庆嘉达节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云28民终1554民事裁定。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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