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周欲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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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云28民终1422号
周欲斌:
上诉人四川明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谭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张世焜、周裕斌、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二建)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云28民终1422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明谭公司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 3884元,由上诉人明谭公司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三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