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冷雪峰)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2-09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2)云28民1607

冷雪峰

上诉人冷雪峰与被上诉人彭太平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云28民终1607号民事裁定书。本院裁定本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冷雪峰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案上诉人冷雪峰撤回上诉处理。二审案件受理费1644元,减半收取822元,由上诉人冷雪峰负担一审判决自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裁定书为终审判决,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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