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1-22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浦恩朋:

本院受理勐腊县建筑工程公司与你、刘群英、刘星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授权委托书、执法承诺书监督卡、五个严禁监督卡、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7327日上午15:10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O一七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