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公告(彭五林)

作者 :佚名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3-03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彭五林:

    本院受理上诉人彭望林与被上诉人西双版纳润伸有限公司、原审被告刘洋、以及原审被告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云28民终62号民事案件的应诉案件通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诉讼须知、五个严禁及执法承诺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法庭调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各1份。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157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法庭进行法庭调查,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