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公告(付海明)(2020)云28民终1515号

作者 :佚名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11-06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0)云28民终1515

付海明

本院受理上诉人西双版纳云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澜沧森源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审被告付海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授权委托书、执法承诺书监督卡、五个严禁监督卡、廉政监督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1121日上午83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