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游”变偷越国境 跨境旅游需谨慎

作者 :李云兴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1-20


免费出境旅游,还包路费,这样诱人的条件,你心动吗?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免费游”很可能是陷阱,跨境旅游需谨慎!

2018年,被告人赵某、翟某、马某、郑某陆续成为某贸易公司会员,后该贸易公司的“金总”和“佟小郑”组织四人和其他会员以及会员的亲朋好友一起到西双版纳、缅甸小勐拉免费旅游。20191018日上午,被告人赵某、翟某、马某、郑某和其余48名游客乘坐大巴车至打洛镇某宾馆入住,后四被告人与其他48名游客分批次乘坐摩托车至中缅边境非法通道,又乘坐橡皮艇偷越国境至缅甸小勐拉。20191018日晚,四被告人与其他48名游客从缅甸小勐拉偷越国境至中国打洛入住打洛镇的某酒店,后被民警查获。

云南省勐海县人民法院根据上述事实和相关证据,认定四被告人构成偷越国境罪,依法判决被告人赵某、翟某、郑某、马某犯偷越国境罪,各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分别处罚金8000元。

宣判后,上诉人马某及其辩护人提出上诉,请求撤销原判,对马某改判缓刑。经二审审理查明,上诉人马某与原审被告人赵某、翟某、郑某的犯罪事实与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一致。二审法院院认为,上诉人马某与原审被告人赵某、翟某、郑某违反出入国境管理法规,结伙偷越国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偷越国境罪。原判审判程序合法,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应予以维持。故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