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百老人间的“和解”

作者 :杨荣芹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9-27


    近日,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案件。

 

岩某(1951年生)因生产种植需要,自2013年开始多次向申某(1958年生)借款,后岩某陆续偿还过部分借款本息,双方曾于2015412日和83日两次对之前的借款进行结算,后申某认为岩某未还清借款,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对结算借据上的金额具体包含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情况、岩某实际还款及未还借款金额存在争议。本案历经申某起诉(一审)、岩某上诉(二审)、检察院抗诉(岩某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岩某向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程序后,进入再审程序。

    再审期间,承办法官针对检察院抗诉的理由,通过阅卷、庭审、询问当事人等多重方式,再次深入了解案情,认真剖析探索本案突破点;多次采用“背靠背”“面对面”的方式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从法理层面分析其中的法律关系,又从情理处着手疏导。最终,两位年过半百的老人握手言和,达成了一致意见。

    本案历时多年,案情虽不复杂,但因双方当事人均年龄较大且法律知识有限,导致双方之间的矛盾一直没有化解。承办法官在审判监督环节突破难关,将一场陈年积怨以平和的方式化解。民事诉讼调解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始终,以非对抗的方式化解矛盾,调解结果易被当事人接受,利于促进社会和谐。调解过程中融入普法环节,让当事人深入理解司法工作,也为司法减负提供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