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期间快速作出裁定,为财产保全按下“快进键”

作者 :杨光昌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3-31


“没有想到法官们在疫情期间依然坚持工作,为你们的责任担当点赞。”申请人勐海某金融机构的委托代理人刀某某在收到财产保全裁定书后向勐海县人民法院立案庭的承办法官表达谢意。

 

勐海某金融机构诉勐海某茶业有限公司、周某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以及诉聂某、李某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两案,于202036日起诉至勐海县人民法院。为防止两案的被告转移财产,保证以后案件能顺利执行,该金融机构于316日下午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保全勐海某茶业有限公司、周某等名下价值487万元的财产以及保全聂某、李某等名下价值133万元的财产,并于317日上午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了两案的保全费用。承办法官于317日上午制作了两案的保全裁定书,并移交执行局执行。执行局收到保全案件后,立即通过网络查控冻结两案被申请人(即被告)的存款,安排工作人员分别赴不动产登记中心以及车管所查封被申请人名下的房产以及车辆。

勐海县人民法院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不断改进办案的方式方法,采取网络、电话等灵活多样的办案模式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勐海法院  杨光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