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找不到?看法官如何“费尽心机”结案

作者 :佚名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3-18


    近日,勐海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物业合同纠纷案,该案事实简单,标的不大,却让办案法官“几经辗转” “煞费苦心”。为何?当事人找不到怎么判。

    该案是物业合同纠纷系列案件的其中之一,某物业公司起诉小区多名业主要求支付物业管理及相关费用,同一批立案的其他案件或调解、或判决均已结案。只有这起案件,经历了法院送达团队外出寻人未果、两次邮寄文书被退回、人民法院网和人民法院报等多平台公告送达,因均未找到被告而迟迟未决。物业公司负责人和被告业主商铺的承租人除了知道业主是勐海县勐遮镇一名傣族中年妇女以外,更多信息则一概不知。公告期满即将开庭,在联系不到被告的情况下,即使对该案缺席审判,追讨的款项也无法实际支付,具体数额也没有得到双方的质证认可。而根据合同的相对性,物业公司亦不具备向承租商铺者追讨物业费的主体资格,矛盾纠纷并不能得到真正化解。


    正当案件承办人小刀法官为此苦恼之时,本案合议庭成员之一的佐法官辗转通过该小区的其他住户,了解到目前管理小区的新物业公司,又通过新物业公司查找被告信息,进而找到被告的妹妹,再找到被告的女儿,最终找到被告——一名不懂汉语的傣族妇女。法官告知其被起诉追讨物业费一事,并与之耐心沟通释明法理,终于被告业主表示愿意和承租人协商支付该笔费用。虽然双方起初对应当支付的具体数额有些争议,但在佐法官的努力劝说下,被告最终同意支付1700元物业管理费,随即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进行了支付。

 

    时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为尽快办理案件,所有调解工作均以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联络,而当天的庭审也采取网络庭审模式,出席庭审的原告物业公司负责人在收到案款后当庭表示撤回起诉,该案得到完美解决。

 

邮寄、公告都无法找到的被告,被佐法官机缘巧合找到,小刀法官也惊叹于此等“好运”。然事后自省,成功没有偶然,如果不是办理了大量案件,积累了足够的经验,对小区的位置、人员、结构、布局等等掌握了解,如果不是兢兢业业、耐心尽责,佐法官又怎么会有“事有凑巧”的运气?所谓“好运”,不过是抓住了那许许多多稍纵即逝的机会,而机会,给的是准备充分的人。我们每一位人民法官,都应守住法律人的本心和初心,时刻准备好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抓牢每一次为人民服务的幸运。

 

供稿:勐海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