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离婚案件审理小故事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3-30

近日,勐海县人民法院勐遮法庭审理了三起离婚案件,都是女方作为原告,案情曲折,从中可以看出法院家事审判的复杂。

第一起,原、被告双方就子女抚养权问题产生了争议,就在双方为抚养权争执不休时,原告道出了孩子并不是被告亲生子女的事实,庭审陷入尴尬。而最终在法官释明是否做亲子鉴定的情况下,被告沉默的拒绝了。于是法官宣布休庭。庭审后的第二天,原告几经考虑后同意了让被告来抚养孩子,这桩婚姻就此画上了句号。

 

第二起案件中子女并非原、被告共同生育,但双方都坚持孩子由自己抚养。双方婚前就认可这一事实。被告声称自己没有生育能力,就是要找一个怀有身孕的妇女结婚,为其延续香火。因原告还年轻,尚有生育能力,最终在被告的恳求下,原告做出了让步,当庭促成了调解。

 

第三起案件原、被告双方仅对财产分割问题有争议,法官在调解的过程中发现双方依旧有很深的感情。经查明,原告患有疾病,难以治愈,因此诉请离婚。领到调解书后,双方相互拥抱、吻别,就这样在法庭上演了一出琼瑶剧。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很多婚姻仅凭一纸诉状并不能道出千丝万缕的情感关系,法官在审理的同时,还要细心调查背后的原因,让这形形色色的情感关系水落石出,让时间去解开当事人心中矛盾,让这一桩又一桩的婚姻纠纷在法院得到化解。

 

(勐海县人民法院  谢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