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院成功审结“执转破”案件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作者 :玉儿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9-08


日前,西双版纳中院积极运用“执转破”机制,为企业解难题、为群众办实事,成功审结一起执行转破产案件,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西双版纳中院在执行西双版纳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中,该公司仅有的资产为一宗土地,经两次拍卖全都流拍。后经查实,该公司在全州两级法院涉及执行案件19件,执行总标的达5000余万元,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破产条件。西双版纳中院将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于20198月裁定受理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依法指定了破产管理人。

进入破产程序后,承办法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指导、督促破产管理人有序开展各项工作,依法召开债权人会议,确认各类工资、税款、养老及医疗等各类债权户数22户,各类债权总额达7500余万元,依法处置企业仅有的资产——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经拍卖成交价款2600余万元,依法分配债权(普通债权)后,清偿率仅为5.22%,已无财产可供分配,根据法律相关规定,于2021831日裁定宣告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

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制度,简称“执转破”制度,是指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资不抵债,符合破产的法定条件,通过一定程序将企业移送破产审判部门审查,以启动破产化解矛盾纠纷的法律制度。此案的审结促进了全州两级法院19件执行案件顺利执结。通过建立内部协作、执转破衔接、联动机制等方面的协调机制,有效推进了“执转破”工作探索。此案在破产受理、债权申报、债权人会议、清理处置资产、破产宣告等环节,充均分保障了企业、职工和债权人合法权益,同时多次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对接,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工作支持,最终为历时两年的企业破产案画上了圆满句号。

下一步,西双版纳中院将积极探索并推进执行转破产工作,加强构建府院联动机制,有力推进破产企业进行破产清算,加快破产案件审理进度,依法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