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依法严惩,全州破坏森林资源犯罪大幅下降——西双版纳中院召开森林资源司法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

作者 :刘晓娴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6-04


64日,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森林资源司法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魏炜向社会公布西双版纳州两级法院森林资源司法保护工作情况。云南法制报、西双版纳报、西双版纳广播电视台及景洪市融媒体中心等媒体记者参加发布会。

 

 

 

20205月起,西双版纳州两级人民法院开展打击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保持严厉依法打击的高压态势,增强刑罚威慑力,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2020年,全州法院共受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187205人,已全部审结。20211-5月,全州两级法院受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1621人,同比下降76.6 %,审结1115 人,实刑率93.3%

 

 

近年来审理的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体现出三个特点:一是案件数量在2018年达到顶峰后呈现下降趋势。2020年全州部署开展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后,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呈现明显下降趋势,2020年同比2019年下降30.9%20211-5月同比下降76.6 %;二是非法占用农用地为主要犯罪类型。2016年至2020年,全州法院受理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案件分别占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的45.5 %42.6%55.8%55.7%63.6%;三是犯罪主体多为本地青壮年劳动力。涉及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被告人主要为本地农民青壮年劳动力,另还有少许个体经营者和无业人员。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民生权益。专项整治开始后,西双版纳两级人民法院通过四项举措开展森林资源司法保护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主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成立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司法职能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实施方案》,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团队,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司法法治化、专业化保障水平。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新类型案件审判程序、裁判规则及方式等的探索和研究,统一裁判标准,加强对基层法院工作指导。二是依法从严惩处,加大涉林犯罪打击力度。保持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的高压态势,严格适用缓刑标准,综合考虑被告人主观恶性、认罪态度,根据犯罪情节,对少数屡教不改、行为恶劣、带头种茶毁林的,依法坚决惩治并形成震慑和警示,将被告人是否停止不法侵害、返还林地、恢复原状作为定罪量刑的重要情节考量,对认罪不悔罪,继续非法侵占林地、危害社会的被告人加大惩处力度。三是凝聚多方合力,推动构建多元共治机制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加强涉及森林资源保护案件审判,切实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的源头治理和预防。进一步推进环境资源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工作衔接联动机制的落实,围绕审判执行中发现的环境治理、社会管理、执法办案等方面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四是强化宣传引导,不断提高公众法律意识。将法治宣传教育主动融入司法过程,开展阳光司法工程,通过邀请群众旁听庭审,开展庭审直播,实现庭审一件,普法一片的良好效果。在媒体平台发布典型案例,增强群众法律知识和保护生态的自觉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