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本级)2023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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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本级)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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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本级)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监督和指导全州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对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和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监督。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二审案件。

3.受理不服中、基层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可能有错误的,进行再审、提审或指令基层人民法院再审;审判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或指令再审的案件。

4.审判由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

5.对基层人民法院行使案件指定管辖权。

6.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7.对审判过程中具体适用法律的问题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8.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统一管理全州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

9.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10.组织、指导基层人民法院办理司法协助事项。

11.受理辖区内刑罚执行机关依法提起的减刑、假释案件。

12.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知识培训;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和其他行政工作人员;协助主管部门管理本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协助地方党委考察选配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工作。

13.领导全州人民法院的监察工作。

14.规划、管理全州人民法院财务、装备、法庭建设工作;指导全州法院司法技术工作。

15.组织协调全州人民法院同外国司法界、国际组织之间的司法交流活动。

16.通过审判工作,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17.承办其他应由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本级)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本级)内设16个机构,包括:办公室(研究室)、政治部(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刑事审判三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审判监督庭、司法技术处、审判管理办公室、执行局、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监察室、司法警察支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高质量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一是坚持政治引领,在更高站位上深学笃行。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做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二是强化司法担当,在更高水平上服务发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强西双版纳橡胶、普洱茶、热带水果、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文旅康养、口岸经济等产业司法保护,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三是坚守为民情怀,在更高品质上为民服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维护正义、救济权利、保障安全等方面加大司法供给。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机制建设,构建分层递进纠纷解决体系。四是深化司法改革,在更高标准上提质增效。坚持放权与监督相结合,完善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铸牢制度铁笼。不断推进互联网司法和在线诉讼制度建设,积极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全面应用于案件审理。五是加强自身建设,在更高要求上从严治院。发扬自我革命精神,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反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综合运用司法巡查、政治督察、审务督察方式,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人民法院铁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院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8人,其中:行政编制86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80人,其中:⠼/span>财政全额保障8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2人,其中:⠼/span>离休⠼/span>3人,退休39人。

车辆编制9辆,实有车辆9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1,328,177.7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9,798,177.74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530,000.0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1,686,877.74元,增长5.6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绩效奖纳入年初预算使得奖金预算增加;2. 由于人员工资调标使得工资、社保等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9,798,177.74元,其中:本年收入28,896,877.74元,上年结转收入901,30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896,877.7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70,777.74元,增长3.3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绩效奖纳入年初预算使得奖金预算增加;2. 由于人员工资调标使得工资、社保等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span>31,328,177.7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span>29,798,177.74元,其中:基本支出23,366,377.74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325,577.74元,增加率22.7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按照预算编制要求从项目支出调整为基本支出、绩效奖纳入年初预算使得奖金预算增加、由于人员工资调标使得工资、社保等增加;项目支出6,431,800.0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354,800.00元,减少率34.2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2023年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按照预算编制要求从项目支出调整为基本支出、2023年诉讼业务经费及执法办案业务经费未在年初预算下达。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行政运行15,956,857.01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案件审判4,266,000.00元,主要用于聘用制书记员及编外人员经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其他法院支出3,945,000.00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及装备经费、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审判业务综合保障经费等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73,580.96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07,139.84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记实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020,684.71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724,428.22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8,487.00元,主要用于大病医疗保险、生育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346,000.00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70,6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70,6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本级)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40,000.00元,较上年减少610,000.00下降48.8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本级)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与上年相同,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本级)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3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50,000.00元,下降53.57%,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0次,共计接待1500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政策,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本级)部门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10,000.00元,较上年减少460,000.00元,下降47.4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0,000.00元,460,000.00元,下降47.4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政策,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23年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和2023年度工作计划制定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如下:

(一)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绩效目标

严格控制对人民法院业务经费的管理,将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用到实处,推进我院司法业务有效开展,提升我院办案水平;依法保障公民、法人的民事合法权益,结收案比达88%以上;增加相应岗位的工作人员,有利于缓解我院人员工作负担,更加高效处理业务;电子档案制作率85%;通过对全体员工满意度进行调查,要求满意度达90%,提升人员的积极性,促进法院工作有效开展;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5%,有助于提高法院工作效率,更好的为我院处理更多业务提供时间,提升法院公信力,促进公平公正;通过办案业务经费的执行,保障我院各类业务经费的支出,确保司法审判执行工作的正常开展,为法院开展司法业务,正常行使司法权力提供经费和物质保障,从而提升法院司法管理工作效率,充分展现司法公正性和为民性,取得积极的社会认可。

(二)聘用制书记员经费绩效目标

按照《关于核定中基层人民法院书记员员额的通知》(云高法政〔2018〕124号)核定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本级)书记员32人。以实现聘用制书记员队伍的规范化,同时建立聘用制书记员的考核及培训制度,不断提高司法效率,确保审判执行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促进我院民事、刑事、行政、刑执、诉讼监督、控告申诉访等各类案件的办案业务水平;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年度内,聘用制书记员的人均培训次数至少达到两次,以提高和促进聘用制书记员的整体综合素质;年度终了,集中对聘用制书记员进行综合考核,保证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兑现足额率达到100%。

(三)人民警察加班补贴绩效目标

确保法警人员保障人民法院审判工作顺利进行,提升政法队伍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在2023年度内,有效促进提高人民法院审判工作质量;通过严格遵守项目法律规定,加强对我院司法警察加班补贴的管理,发放人数6人,有效提升我院司法警察的工作效率,为我院执法审判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在年度内,持续保障法院安全工作秩序,提升法院审判效率;在年度终了,集中对我院司法警察进行严格考评。

(四)审判业务综合保障经费绩效目标

规范物业管理活动,改善我院职工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进一步提高我院相关工作人员职业荣誉感、归属感,激发职工敬业爱岗积极性和奉献精神,充分调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职工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另一方面提高人民群众对环境变化的感知度,良好的执法办案环境能维持人民群众的良好心情,做好法院后勤保障工作从而以和谐的司法氛围架起与人民群众相亲相护的“连心桥”,赢得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3.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

5.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072,784.33元,与上年2,957,400.00元相比增加115,384.33元,增长3.9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办公费、维修(护)费、差旅费等有所增加。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公用经费支出,保障日常运转,包括办公经费、水电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其他费用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本级)资产总额122,288,463.13元,其中,流动资产54,652,954.87元,固定资产净值38,975,627.1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28,659,881.13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944,870.93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增加1,400,654.1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2月资产月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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