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勐海县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2-03

附件1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法院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勐海县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担负着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改革发展、构建官民和谐的职责,具体承担着惩治刑事犯罪、调解处理各类民事纠纷、化解行政争议等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和谐勐海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主要职能:

1.审判法律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

2.审查处理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

3.监督、指导人民法的审判工作。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5.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6.负责全院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人员;领导院社团工作。

7.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8.结合审判工作宣传法制、教育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

9.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勐海县人民法院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2个派出机构,共计10个机构。内设机构分别为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派出机构为:勐遮人民法庭和打洛人民法庭。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政治引领,聚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队伍

牢固树立“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意识,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强化理论教育,引导干警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政治忠诚思想根基。

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毫不动摇加强法院党的政治建设,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开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主题教育”,确保干警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扛实抓牢党建主责。扎实开展“五比五看五争当”“定了就干、马上就办”活动,党组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6次,集中学习党章党规9次,党组成员上党课4次,组织开展政治轮训8期,抓实“三会一课”、党员积分评定、民主评议、政治生日等组织生活;5名同志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举办“喜迎二十大•奋进新征程”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1周年系列活动。

涵养清正廉洁品格。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四风。印发《勐海县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勐海县委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制定任务清单,明确责任领导;学习省、州、县纪委监委典型案例通报,组织观看《开尔行贿记》《滇池沿岸违规违建问题通报》,对照自检自查;党组书记上廉政党课3次,集体谈话3次;开展内部审务督查15次,从严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积极落实从优待警。积极向县委推荐优秀青年干部,1名庭长提拔到院领导岗位,1名司法警察提拔到乡镇任职。2名法官、5名行政管理人员落实法官和行政人员职级按期晋升,做到应晋则晋;与其他党政机关交流干部5名;80%干警落实带薪休假;组织庆祝首届国际女法官日;选派3名骨干到昆明中院、五华法院跟班学习,院领导分批带队到全省优秀基层法院交流学习。

全警投入“抗疫一线”。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严防外溢”工作要求,抓实抓细法院机关和网格责任区常态化疫情防控。抽调干警51人次参与边境卡点、隔离区和抵边村寨值守;多方筹措63.56万元的物资用于一线工作;党组成员45次深入一线督导检查疫情防控,慰问值守干警,送去生活物资,传递组织关怀;全院闻令而动,主要领导带领15名精干力量参与打洛“9.30”疫情防控阻击战,1名干警因公负伤,我们用实际行动彰显了担当作为。

2.知责担责,强力维护政治安全社会稳定

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依法惩

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犯罪,筑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铜墙铁壁,守护党的二十大安全底线,助力平安勐海建设。

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夯实安全稳定“平安堤”。受理刑事案件726件,审结694件,结案率95.59%。聚焦边境管控,严厉打击跨境违法犯罪,审结跨境违法犯罪案件343499人;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审结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88人;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审结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33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妥善调处民商纠纷,织密民生利益“保障网”。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068件,审结1950件。注重妇女权益保护,审结离婚纠纷369件。重视民生案件审理,快审快结劳务合同141件、民间借贷172件。强化市场主体诚信意识,审结买卖合同295件、金融借款合同105件。树牢产权保护意识,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46件。加大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依法减免诉讼费1.9万元。

稳妥化解行政争议,提升依法行政“安全网”。建立健全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合法化,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助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全年受理行政诉讼案件5件,非诉行政执行案件62件,已结66件;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长官出庭率100%,使“民告官能见官”“官出庭又出声”成为常态。

常态开展隐患排查,筑牢内部安全“防火墙”。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主线,全面加强内部安全保卫,定期排查机关安全隐患,坚决守住审判、押解绝对安全底线,常态化开展警务安全警示教育、检查培训。参加州法院组织的远程拉动式实战化训练,全警投入洪峤故意杀人、盗窃案安全保卫。配齐配优物防技防设备,开展安全检查13885人次,完成庭审警务保障549场次,押解看管刑事被告809人,顺利保障刑事巡回审判6场次,出警1816人次,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确保了审判场所、庭审现场安全有序。

3.对标对表,助力勐海“三个示范县”建设

自觉服务县委中心工作,践行“营商环境,从我做起”,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茶乡勐海”经济社会发展装上更加强劲的法治引擎。

深化对企司法服务。落实州法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二十条措施》,党组成员、办案骨干深入企业,把脉问诊,共解难题。不断完善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制,充分满足企业多元解纷需求;慎用查封、冻结、扣押,通过暂缓冻结、扣划企业用于生产、保障员工待遇资金,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执结企业申请案件251件,兑现债权7522.3万元,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减负前行。 ⠼/font>

守护茶乡绿水青山。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在曼稿、布龙自然保护区设立生态巡回审判点,以司法手段守护热带雨林生物多样性。紧盯非法侵占林地、毁林种茶、围剥树皮等破坏森林资源犯罪,审结破坏环境资源案件55人,确保毁林种茶犯罪不抬头、不反弹。配合开展巡河护河,关注非法采砂,非法排污等违法行为,持续跟进被毁林地修复后续工作。

强化人民法庭建设。理顺机制,实现勐遮、打洛人民法庭实体化运行,勐遮法庭开创“三个一”工作法,深化“七日”高效快审制,坚持“56字”民族特色审判工作法,在收案、立案、庭前“三个环节”全程介入调解,高效化解纠纷,实现庭前调解稳步上升,受理诉讼案件同比下降7%的良好态势;主要领导每周进驻打洛法庭,“以老带新”传帮“一线工作法”,进胶林、驻果地、看冷库、听民声、解纠纷,让打洛辖区群众不出镇就能享受到高质量的诉讼服务。

4.深化改革,全力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共治,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减少对立冲突,提高诉讼效率,促进社会和谐。

推进多元纠纷化解。8个乡镇设立巡回审判点,挂钩联系法官每月到巡回审判点办公不少于1天,为群众提供更加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设立第三方工作室4个,特邀调解组织5个、特邀调解员11名,常态化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委派调解案件1218件,成功调解312件,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矛盾化解在一线,竭力遏制各类“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发生。速裁团队发挥专业优势,快审速裁1556件,其中439件实现1天内调解结案,案结事了,最大化节约司法资源和群众减负。

深化司法责任清单。加强审判权、执行权运行的全流程监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意见》,积极向县委常委会、县委政法委汇报工作;切实发挥审委会对重大敏感案件和疑难复杂案件的把关作用,召开审委会13次,讨论案件34件;常态化进行员额法官遴选及退出机制,及时补选员额法官3名;进一步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522734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共享司法“智慧红利”。全面开展全流程无纸化网上办案,落实电子卷宗同步生成、同步移送工作要求,将立案到归档全流程纳入网上监管。全年网上立案289件,电子送达1370件,网上调解909件,网上开庭951次,网上缴诉讼费1757件,网上退诉讼费133件,真正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节省诉讼费用,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5.回应关切,着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坚持人民至上,厚植为民情怀,用实际行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

保障兑现胜诉权益。突出涉民生、金融、特殊主体、职务犯罪财产刑等重点案件的专项执行,扎实开展“春茶”执行、职务犯罪案件涉财产部分执行等专项行动。受理执行案件1267件,执结1254件,执行到位资金1.53亿元;网上司法拍卖68件,成交金额864.11万元;发布失信人员名单12550人,限制高消费867人次;对19件案件当事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02.37万元,让司法“温情”沁入人心。

提升普法宣传质效。强化裁判文书释法说理,通过“小案件”讲清“大道理”;积极宣传养老诈骗相关知识,守护群众来之不易的“养老钱”;法官参与拍摄视频短剧《让我听懂你的语言》,让民族团结之花在司法保障下更加艳丽;开展法治宣传进集市、进校园、进村寨、进边境;深入边境一线巡回审理6件跨境案件,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达到“审理一案、震慑一片、教育一批”的良好效果,边境一线村民国家意识、国境意识、国门意识空前提升,形成党政军警民共守边境、共护国土的生动局面。

6.从谏如流,接力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公信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县人大、政协的各项决议,定期向县人大、政协汇报工作,提请任免法官12人次,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列席审委会、见证执行90人次,一对一、面对面回复代表关注热点。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4次。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运用“一网两微四平台”对外发布庭审公告42期,直播庭审141场,36734人次观看,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581篇,公布被执行人信息1114条、失信被执行人信息550条。抽调510人次人民陪审员参与269件案件陪审。召开“涉民生案件执行情况”“打击跨境违法犯罪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2场次。

抓实巡察问题整改。党组专题研究县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州法院司法巡查政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制定44条整改措施,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让全体干警真切感受到督察利剑之威、体检之功。

人心思进,天道酬勤。一年来,县人民法院先后荣获“全省人民法庭工作成绩突出集体”“西双版纳州三八红旗集体”“勐海县禁毒工作先进集体”“勐海县组织工作信息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5名干警分别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省法院文化建设工作表现突出个人”“全州扫黑除恶先进个人”“全省优秀裁判文书”等奖项;6名干警通过年度国家司法考试,为员额法官补充晋升储备后备人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59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57人,其中:⠼/span>财政全额保障5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span>24人,其中:⠼/span>离休⠼/span>0人,退休⠼/span>24人。

车辆编制10辆,实有车辆9202211底报废执法执勤用车1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财务总收入18,673,240.8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373,240.80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300,000.0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1,124,459.20元,下降5.6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减少2,218,059.20元,下降11.32%;其他收入增加1,093,600.00元,增幅529.84%。主要原因分析是:一是一般公共预算减少是因为上年结转资金大幅下降3,298,055.57元;二是其他收入增加是因为本年度把单位资金纳入年初预算,预估了县财政下达的司法救助金1,000,000.00元;所以财务总收入总体较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span>17,373,240.80元,其中:本年收入16,682,096.37元,上年结转收入691,144.43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682,096.3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218,059.20元,下降11.3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079,996.37元,增幅6.92%上年结转收入减少3,298,055.57元,下降82.67%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上年结转收入资金大幅下降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673,240.8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span>17,373,240.80元,其中:基本支出13,634,948.3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75,548.31元,增幅18.98%,主要原因是:因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纳入基本支出、工资调标和本年度年终考核奖纳入住房公积金基数,所以相应的社会保障缴费和住房公积金等基本支出也随之增加;项目支出3,738,292.4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04,407.51元,下降9.7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912,000.00元纳入基本支出、服装经费由省高院编制预算,所以项目支出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行政运行9,722,947.29元,主要用于我院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公务交通补贴、人民警察加班补贴经费和正常行政运行费用支出(办公费、水电费、会议费、公务用车燃修费保险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等)。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案件审判999,154.66元,主要用于聘用制书记员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疫情防控工作经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其他法院支出3,651,137.83元,主要用于本院审判业务培训费、物业管理费、餐饮服务费、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补助劳务费、勐遮法庭外墙粉刷维修维护费、编外人员经费、硬件设备运维外包委托业务费、诉前委派调解委托业务费、保障庭审安全保卫服务费、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服务费、法庭空调设备购置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16,724.64元,主要用于本院在职职工单位部分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607,890.73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单位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23,272.65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公务员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113.00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930,000.00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缴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42,2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2,2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6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勐海县人民法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00,000.00元,较上增加78,700.00增长18.6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勐海县人民法院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与上年相同,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勐海县人民法院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2,000.00下降13.0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0次,共计接待10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本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精神,上级部门公务没有公函的不接待,同城公务不接待,故公接待费预算较上年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勐海县人民法院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20,000.00其中用转移支付资金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120,000.00,较上年增加90,700.00⠼/span>增长27.5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20,000.00元,较上年增加120,000.00⠼/span>增长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0元,较上年减少29,300.00下降8.90%2023年拟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

增减变化原因:本年度上级部门批复我院购置1辆执法执勤用车,所以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本院职能职责和2023年度工作计划制定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如下:

(一)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绩效目标

我院将全力保障诉讼费应收尽收,诉讼费的缓交、减交、免交等司法救助应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项目按照中央和省政府健全和完善政法工作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的相关要求一是保障民事、刑事、行政、执行、审判监督、申诉涉诉信访等各类案件的办案业务经费水平,保障履行司法职能工作;二是深入推进省高院“三个中心”建设,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项目目标,项目按照中央和省政府健全和完善政法工作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的相关要求,加强法制信息宣传,提高社会法制意识。

继续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坚决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强化打击震慑;妥善审理好各类民商事案件,依法保障公民、法人的民事合法权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依法审理行政案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认真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强化审判质量管理,提高审判质量;维护司法公正,严格审限制度,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各审判业务部门全年要选择社会关注的热点案件、涉及民生的案件开示范庭,既回应社会关切,又促进审判质量提高;着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打造专业化团队,实现精细化管理、智能化审判、规范化执行,案件质效显著提高,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为实现西双版纳州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了公正法治的社会环境和经济环境。

⠂ ⠼font face="仿宋_GB2312" >(二)审判业务综合保障经费绩效目标

根据本院2023年工作重点,测算2022年全院经费保障金额,确定2023年开支范围。根据《财政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行〔2001276号文件)附则人民法院业务经费开支范围的内容以及2020年《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机关购买后勤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管发〔202012号)中各类后勤服务事项的测算标准,再结合历年测算的各类物业管理费,编制2023年项目支出计划和资金预算方案,确保我院各项审判任务的合理资金需求。我院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经党组会决议设立审判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项目资金需求40万元,2023年投入40万元,主要开展审判业务综合保障相关工作,用于支付我院购买后勤服务-物业管理费,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改善我院职工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进一步提高我院相关工作人员职业荣誉感、归属感,激发职工敬业爱岗积极性和奉献精神,充分调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职工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 ⠼font face="仿宋_GB2312" >(三)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绩效目标

通过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兑现足额率、考核合格率、协助法官办理案件数量、工作人员对聘用制书记员的满意度、聘用制书记员对经费保障情况的满意度等指标进行考评,具体指标为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兑现数为91.20万元,案卷材料的整理和装订是也是书记员的重要工作内容,一件材料齐全、装订顺序规范的案件卷宗,可以使从未参与过案件办理的人员,通过卷宗查阅,也能对案件的办理进程有很清晰的认识,从而提高对案件办理质量的认可度。一件案件的处理实体与程序均不存在问题,而卷宗材料不全、装订混乱,也将影响到整个案件的质量。我们依据绩效指标的考核,规范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3.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56字”民族特色审判工作法:结合勐海县民族特色创立的审判方法,即:“民族语言来接待,案情法理更明了;群众用语来审判,定纷止争效率高;邀请“康朗”来协助,保障权利促公平;民情案理相合议,司法为民洒阳光”。

6.巡回审判:指人民法院特别是基层人民法庭,为方便人民群众诉讼,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深入农村及交通不便、人员稀少等偏远地区,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当庭调解、当庭结案的一种审判方式。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勐海县人民法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834,315.6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3,515.64元,增幅4.18%,主要原因是:一是因工资调标按工资提取的工会经费福利费增加;二是职工职务职级晋升,相应的公务交通补贴等也随之增加。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公用经费支出,保障日常运转。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残疾人保障缴费及其他费用等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勐海县人民法院资产总额50,212,217.62元,其中,流动资产7,721,353.41元,固定资产净值32,132,613.5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414,837.9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受托代理资产)7,943,412.75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749,975.91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增加2,603,632.5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80,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323项,账面原值1,431,196.18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2月(2023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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