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工作报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4-03-18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2014226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董国权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认真履职、不辱使命,圆满完成2013年各项工作

2013年,全州法院在州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依靠州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州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州人大十二届三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坚持以大局为重、民生为先、抓作风、提能力、强基层,全面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坚持服务发展大局,全面履行审判职责

全州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围绕州委政府中心工作,切实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年共受理各类诉讼、执行、减刑假释、国家赔偿等案件8174件,同比上升17.21%,审、执结7386件,结案率为90.36%。其中,州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318件,同比上升5.7%,审结2161件,结案率为93.23%。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刑事审判工作,推进平安西双版纳建设,共受理刑事案件2041件,同比上升14.6%,审结1930件,结案率为94.56%。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切实做到宽严依法、宽严有度。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1654人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526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拘役399人,判处缓刑717人,宣告无罪2人,免于刑事处罚10人。针对西双版纳毒情形势,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加大对毒品案件的财产刑处罚,共受理毒品案件615件,审结583件。在“6·26”国际禁毒日之际,中院分别在嘎洒、勐龙、勐混、勐遮等四个乡镇巡回公审公判毒品案件,社会反响良好。坚决依法严惩严重危害西双版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共审结杀人、伤害、抢劫、强奸案件266456人,加大对盗窃、抢夺、诈骗等侵财犯罪的打击,审结该类案件377670人。按照修订后刑法的规定,首次对多次入室盗窃、抢劫,并多次实施强奸犯罪的被告人罗某,判令限制减刑。强化对西双版纳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审结盗伐、滥伐林木及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案件91149人。与检察院、森林公安局共同召开联席会议,就打击涉林犯罪问题进行探讨。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案件25件。设立专门审判机构,推进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归口管理和专业审判。共判处未成年人罪犯49人。建立罪犯执行财产刑和履行附带民事赔偿责任与减刑、假释关联的机制,促进罪犯积极履行义务。共办理减刑、假释案件768件。

妥善审理民商事案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认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共受理民商事案件4230件,同比上升23.83%,审结3680件,结案率为87%。一审通过调解、撤诉方式结案1442件,调解撤诉率45.94%。妥善审理合同纠纷案件2015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活动的规范运行。审理涉农案件258件,保障和促进农村、农业发展。紧紧围绕州委政府中心工作,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增强服务大局的主动性和前瞻性。配合省法院调研组,深入农场对农垦改革相关法律进行调研,积极服务西双版纳农垦改革。结合云南省政府出台的支持西双版纳州磨憨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的若干政策,加强对涉外法律问题的研究和学习,主动提出意见、建议,支持桥头堡战略实施,增强应对力。

积极化解行政争议,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以审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为重点,依法审理交通、城建、劳动和社会保障等行政诉讼案件41件,同比下降51.22%,审结32件,结案率为78.05%,既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办理国家赔偿案件1件,决定赔偿金额12.34万元,切实维护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针对行政审判中发现的行政执法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以司法审查视角为政府依法行政建言献策。与政府法制办、工商等建立行政诉讼沟通协调机制,合力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配合州人大对全州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进行调研,寻找问题,加强工作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维护司法权威。以工作难点作为突破口,把一批案件标的大、难度大的执行案件作为重点来突破,通过提级执行、指定执行、交叉执行等方法,努力实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共受理执行案件1093件,同比上升12.68%,执结975件,执结率为89.2%,执结标的总金额1.79亿元。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清理工作,在州、县两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全州37件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全部执结。积极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加大与工商、税务、房管、银行等部门的协作,强化主动调查取证和查控财产工作,提高执行工作效率。景洪市法院充分发挥协助执行员、联络员作用,一年来委托各乡镇及街道办协助执行员、联络员办理审判、执行相关事项200余件(次),取得较好的效果。

(二)坚持司法为民宗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始终把维护人民权益作为各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把司法为民要求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各个环节。

强化民生司法。高度关注民生案件,妥善审理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利案件,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审理婚姻家庭、继承、邻里等纠纷案件766件,依法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邻里关系和睦。审理权属、侵权等纠纷案件899件,依法制裁侵权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加强诉讼服务。全州法院开展诉讼服务大厅“优质服务年”主题活动,加强立案审查、诉讼指导和风险提示,做到审查、立案一站式,减少群众诉累,消除群众诉讼障碍改善诉讼服务大厅条件,打造更加人性化的服务场所努力为当事人参与诉讼更便捷、更温馨建立社会弱势群体、小微企业诉讼绿色通道,对涉及弱势群体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畅通信访渠道,遵循法院自查在前,检察院纠错在后和实行诉、访分离的基本原则,引导涉诉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内妥善解决。

落实便民措施。积极推进小额诉讼工作,快审快结,全州基层法院共对34件符合条件且当事人愿意选择速裁方式解决的纠纷进行审理,平均审理期限为67天。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把庭审开到村寨和田间地头,深入到群众中间。全年共巡回审判案件989件,三县(市)基层法院派出法庭巡回办案率平均达85.93%,极大方便了群众。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对118件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缓、减、免交诉讼费。

深化司法公开。继续开展“阳光司法工程”活动,以“请进来”、“走出去”方式公开开庭22件(次),扩大审判效果,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勐海县法院开展“走进勐海法院,感受阳光司法”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代表委员、社区居民及新闻媒体百余人走进法院,增进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加强人民陪审工作,从去年8月开始,中院一审案件10均使用人民陪审员,全年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120件。同时人民陪审员参与部分重大敏感案件及职务犯罪罪犯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召开律师座谈会,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保障律师在诉讼过程中依法履行职责。

(三)坚持改作风提能力,扎实抓好队伍建设

全州法院以作风建设为突破口,以能力建设为抓手,以廉洁司法为目标,努力建成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官队伍。

着力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按照省法院“作风改进年”活动的总体部署,不折不扣抓落实。一是抓领导作风。院党组成员以身作则,做好表率,用自己的模范言行、好的党风、好的作风,为其他干警作出榜样。二是抓制度建设。制定涉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公务接待、车辆管理等方面的实施细则,确保改进作风长效推进。三是抓工作作风。从上班点名、做早操、请假、销假、着装等细节抓起,对纪律作风、庭审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纠正不规范的行为。四是抓公务接待和公车管理。完善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标准,禁止铺张浪费,原则上在法院食堂用餐建立用车登记制度,下班后没有公事一律不得动用公车。五是抓会风文风。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次数、规模和时间,开短会、说短话;精简文件简报,文件简报一律只在内网公布,不再印发纸质文件。六是抓群众工作。扎实开展“四群”教育活动,积极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前期工作,深入基层,到挂钩联系点走访群众,了解专业合作社发展、土地集中流转等情况,帮助群众谋划发展思路,切实增强与群众的联系。

着力加强能力建设。中院确定2013年为“能力提升年”,通过理论培训、业务考核、技能竞赛等形式,积极营造比学赶超氛围,不断提升办案、办事能力。加强职业培训,组织对新修订的刑事、民事诉讼法进行系统培训和考试,邀请最高法院刑事法律专家为全州法官授课,更新法律业务知识开展庭审竞赛、法律文书评比以及办案能手、调解能手、记录能手、服务之星等九项技能竞赛,促进多办案、办好案。坚持各类案件的日常评查,中院要求所有已结案件归档前必须经审管办评查。开展引发申诉、信访、申请强制执行的民事调解案件、发回重审案件、执行案件的结案方式“三类”案件评查252件,对存在问题提出纠正和改进措施。

着力加强廉政建设。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开展“做有道德的人,勿以恶小而为之”专题警示教育活动,深刻吸取上海高院法官违纪违法案件的教训,通过听意见、查问题及心得交流的形式,以“零容忍”的态度防止小问题发展成大祸害,个人或少数人问题泛滥成不良风气。全州法院每个法官签订执法承诺书,并将执法承诺书送达每一位案件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让其明知法纪“红线”用铁的纪律保证制度的有效贯彻。组织干警参观西双版纳州警示教育基地和景洪监狱,开展“算好人生七笔帐”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坚持走访纪检监察部门,了解有关部门对法院的意见建议和投诉反映,有针对性地加强管理教育,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着力抓实党建工作。建立基层法院党组书记向中院党建指导委员会汇报党建工作的机制,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党建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做好与农村党组织互帮互助结对联建,多次到“四群工作”挂钩点进行走访调研,并从物资、技术上支持挂钩点发展。中院机关党委、党支部、工青妇组织开展徒步、登山、走访傣族村寨等活动,在活动中健身养心,增强凝聚力,激发荣誉感。开展法院文化建设,注重环境营造,依托读书交流会、院史陈列室、文化宣传栏以及开展“我爱我的办公室”活动,积极倡导“团结、干事、学习、正气”导向。

(四)坚持加强基层建设,打牢工作基础

强化基层规范化建设。坚持重心下移,关心基层,认真贯彻执行最高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的若干意见》,建立完善综合考评机制,改进对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进行综合量化考评,不断提高基层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全年全州人民法庭审结案件的案结事了率达到91.99%。景洪市法院勐龙法庭被最高法院、省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省优秀人民法庭”。认真开展司法巡查,促进全州法院工作的协调发展。按照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开展人民法庭统一标识设置规范工作。

强化业务指导监督。完善发回重审沟通及信息反馈制度,加强与基层法院的工作协调,进一步统一案件改发标准。建立沟通联络人机制,加强对基层法院对口部门的指导,研究和解决审判工作遇到的问题。通过对发回重审、改判案件的分析通报,促进办案质量的提高。加强对基层法院的审判监督,中院共受理各类上诉案件749件,占三县(市)基层法院一审案件的16.17%,审结692件,其中,维持原判345件,改判87件,发回重审14件,撤诉141件,调解54件,驳回29件,撤销原裁定5件,其他17件。较去年同期相比,维持率增加1.74个百分点。

推进信息化建设。在法院局域网统一安装使用综合信息管理、法律文书校对、文书自动排版、电子签章等软件系统,将案件信息同步录入电脑,实现新收案件全部在网上流转办理,从立案到归档全部实行网络化管理积极推进无纸化办公,实现公文的网上流转、审批,不再下发纸质文件。配合最高法院完成21次远程视频提讯,中院分别选取勐海、勐腊的案件进行远程开庭试点,节约司法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五)自觉接受领导和监督,全面改进法院各项工作

旗帜鲜明地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加强对重大事项的请示汇报,确保中央、省委、州委的决策部署以及上级法院党组的决定和要求在法院坚决落实。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和总体部署,积极谋划、推进法院各项工作。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认真做好代表委员的联络工作,通过邀请视察、旁听庭审、走访座谈等形式,搭建与代表委员沟通的平台,拓展代表委员了解法院工作情况的渠道,广泛倾听民意民声。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专题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行政审判工作的情况。“两会”期间梳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25条,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努力改进法院工作。坚持向人大政协和代表委员报送法院工作信息,同时为代表委员订(赠)阅报刊,方便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认同。抓好代表委员关注问题的办理、解决和回复工作,努力提高代表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满意率。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全年,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受检察长委托共列席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13次,其中讨论抗诉案件25件。

各位代表,全州法院2013年的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并取得一定进展,这是州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和各有关方面的关心、支持的结果。对此,我代表全州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深知,全州法院工作还有许多差距和不足:一是在改进工作作风和落实便民措施,更好服务群众方面做得不够实在;二是审判工作与全州的中心工作结合不够紧密,服务全局的观念还需深化;三是推进队伍教育管理及强化监督工作方面仍然有薄弱环节;四是在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业务水平及强化管理方面还需加大力度。对于这些差距和不足,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求真务实、勇于担当,切实抓好2014年各项工作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全州法院工作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九届七次全会、州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质量提升年”活动为载体,深化公正司法,推进司法公开,以公开促质量树公信,为西双版纳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为实现这一目标,重点抓好六个方面工作:

(一)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把握工作重心

把学习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把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与贯彻落实州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努力找准法院工作融入大局、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切入点,以推进美丽西双版纳建设为目标来谋划审判执行工作,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州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发展变化,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大力加强司法应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妥善审理涉及经济结构调整、对外开放、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案件,妥善化解利益格局调整中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着力公正审理和调解疏导,依法、依情、依理办案,倡导良好风尚,塑造和谐民风。认真研判治安形势,严厉打击多发性、影响恶劣的重大刑事案件,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突出审判要务,提高司法质效

案件质量事关公正执法的根本,是审判工作的生命。中院将2014年作为“案件质量提升年”,全力以赴抓好执法办案,不断促进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依托网络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对全州法院案件审判过程进行全覆盖的动态监控,有效控制办案周期。认真落实三大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各项要求,确保收结案动态平衡和良性循环。开展审务督察,定期不定期进行审判质量效率评估和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加强办案质量和效率的动态管理,做到以管理促质量。切实做好冤假错案预防纠正工作,匡扶社会正义,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

(三)践行群众路线,改进司法作风

把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法院工作结合起开,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反对‘四风’、服务群众”为重点,在队伍作风建设方面下真功、用实招、求实效,以实实在在的司法为民举措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把人民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在审判工作中集中精力,认真做事,开好每一次庭,办好每一起案件,处理好群众的每一个诉求写好每一份裁判文书,接待好每一个来访群众,执行好每一个案件,真真切切带着感情,为群众排忧解难,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

(四)注重教育引导,提升司法能力

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队伍。强化理想信念教育,不断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加大学习培训力度,重点做好一线法官业务培训,着力培育法官的道德良知,提高司法品质。狠抓执行力建设,加大督查问责力度,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加强纪律教育,健全纪律执行机制,以铁的纪律带出一支铁的队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司法巡查及反腐倡廉教育,确保司法公正廉洁,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丰富党建活动的载体和内容,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重视法院文化在促进队伍建设方面的示范导向作用,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积极传播法治文化的正能量。

(五)推进司法公开,增强司法公信

依托信息化、网络化平台,立足实际,循序渐进,稳妥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和执行指挥中心建设、诉讼服务中心“两个中心”建设。建立法院案件公共信息查询平台,通过电话语音系统和手机短信平台等方式,让案件当事人能够查询案件审理进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和中院政务网站上传法律文书,确保50%裁判文书上网。建立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和执行指挥中心,让当事人及时查询执行情况。同时,加强与金融、工商、房产、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继续开展“阳光司法”,推进审务公开,使审判活动“”在阳光下,让人民群众在案件审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六)坚持统筹兼顾,推动法院工作全面发展

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支持和认同。继续落实领导联系点、司法巡查等制度,加强对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不断提升基层工作服务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全面公开案件审理过程,以司法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强化安保工作保障,确保涉诉群众、法院干警、审判办公场所安全。

各位代表,在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西双版纳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历史征程中,人民法院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决心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州人大、州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各项决议,忠诚履职,公正司法,坚定信心,扎实工作,为推动美丽西双版纳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