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2013年工作报告

作者 :董国权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6-13

州十二届人大三次
会议文件()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工  作  报  告

——2013年3月26日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董国权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2年的主要工作
  2012年,全州法院在州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理解帮助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积极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强化职能,较好完成审判、执行任务
  2012年,全州法院共受理各类诉讼、执行及减刑假释、国家赔偿等案件6974件,审、执结6041件,结案率为86.63%。其中,中院受理各类案件2206件,审、执结2001件,结案率为90.71%。
  宽严相济惩治刑事犯罪。受理刑事案件1781件,同比上升13.3%,审结1503件,判处罪犯1655人。其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529人,占31.96%。牢牢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及“两抢一盗”等犯罪案件372件。加大对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惩治力度,依法惩处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犯罪案件224件。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审结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案件557件,加大对毒品犯罪案件财产刑处罚力度,在勐海县的大力配合支持下,“6.26”国际禁毒日期间在勐遮镇开展公审公判公执活动,对毒品死刑罪犯的个人房屋进行强制拆除,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案件45件,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对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的617名犯罪人员依法适用非监禁刑,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9人免于刑事处罚,对744名服刑罪犯予以减刑假释。
  调判结合化解民事纠纷。共受理民商事案件3416件,同比下降24.22%,审结2908件。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倡导良好风尚,审结婚姻家庭、继承案件753件。注重运用情、理、法相结合方法,化解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财产损害赔偿、财产权属纠纷等案件687件。维护合法有序的合同交易行为,审结借款、买卖、运输、租赁等合同纠纷案件1468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把调解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全州民事一审案件调解撤诉1302件,占53.14%。成功调解代某等105位购房业主与某投资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
  监督支持促进依法行政。共受理涉及交通、土地、林业、城建等各类行政诉讼案件62件,同比上升87.88%,审结55件。受理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件。与州政府法制办、州工商局联合行文,建立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沟通协调机制,确定联席会议、信息沟通、重大案件、重要事项协调制度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工作机制,为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提供制度保障。
  全力以赴推进执行工作。共受理执行案件970件,同比下降33.15%,执结830件,执结标的金额2.23亿元。集中精力开展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专项积案清理活动,共排查出涉及党政机关执行积案37件,标的金额748.27万元。目前,已结29件,结案率78.37%,执结标的423.8万元。坚持依靠党委领导、各方密切配合,建立健全执行联动和执行威慑工作机制。紧紧依靠群众力量,构建基层协助执行网络,景洪市法院聘请22名协助执行员、联络员,在解决被执行人寻找难、执行法律文书送达难方面取得良好效果。强化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统一协调,采取督促执行、提级执行、指定执行及交叉执行等方式,不断提高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围绕中心,司法服务成效进一步彰显
  紧紧围绕州委政府中心工作,创新司法服务举措,不断增强服务大局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主动服务经济发展。积极应对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妥善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合同等房地产纠纷案件,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城乡建设的顺利进行,共审结该类案件475件。依法打击非法经营、合同诈骗及出售假币等经济犯罪,共审结此类案件18件。妥善审理投资、金融、清算等纠纷案件,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提供法律支持。主动进行农垦改革中出现的非法抢占、强占国有资源等现象相关法律问题调研,向州委提出意见建议,促进农垦改革稳步发展。
  积极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强化对森林、土地、矿产、水等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依法打击乱砍滥伐林木、非法猎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76件,稳妥审理林权纠纷、采矿权、宅基地、自然资源使用权等民事案件5件,依法审查自然资源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1件。积极与森林公安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沟通,探讨森林资源司法保护的有效措施和可行办法,注重对破坏环境资源不法行为的打击和制裁。结合审判工作实践,对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案件进行调研,探索野生动物司法保护的经验与做法。
  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一是积极参与平安西双版纳创建。主动对接综治维稳联系点,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作用;通过巡回审理、送法下乡、法制讲座、媒体报道等方式,开展法制宣传,弘扬法治精神,提高法制意识。二是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进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衔接联动,依托基层组织和社会资源,有效化解矛盾。三是强化司法建议工作。针对在审理建筑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存在建筑工程层层转包的问题,向相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书,得到积极回应。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建立案件审理执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例会机制,每周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进行专题分析研判,及时排查、化解和做好稳控工作。认真贯彻“四个必须”、“五项制度”,妥善化解涉诉信访案件,办结省委政法委和州委政法委交办涉诉信访案件8件、督办案件20件,确保十八大期间无案件当事人到省进京上访。建立舆情收集分析研判机制,对可能引发不稳定事件及有损法院形象的舆情,及时向政法委、宣传部以及上级法院报送,争取支持。成立处突预备队,强化处突训练,做到关键时刻有组织、有能力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三、严格管理,司法规范更加完善
  2012年是中院确定的规范建设年,主要以提升审判质效为目标,强化审判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修订完善对中院机关、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的绩效考评办法,实行“量化管理,动态考核”。推进法院综合信息管理及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广泛应用,逐步建立以审判流程管理、审判绩效考评等为内容的审判管理体系,实行案件流程网络化管理,全程动态监控办案流程中的每个环节,提高审判效率。依托信息技术,实现集审判管理、数字化审委会、远程提讯、电子签章等为一体的网上办案、办公,提高办公办案质量效率。进一步强化审级意识,加强上下级法院沟通和交流,杜绝随意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加强对审判工作的总结和指导,召开案件剖析视频会议,对抽查案件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规范统一,从源头上杜绝和预防瑕疵案件的发生。一年来,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开展了规章制度“立、改、废”工作,确立6类76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审判工作,统一执法思想,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
  四、回应关切,司法为民措施更加到位
  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措施和司法救助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关切,进一步做好司法服务。
  强化矛盾化解,解决群众需求。积极推行小额民事案件速裁试点工作,使争议标的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给付之诉案件快速审结,减少群众诉累。全年按速裁程序审结案件113件,平均审限为11天。深入基层,巡回审理,就地办案,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负担,共巡回审理案件548件。实行繁简分流,提高诉讼效率,全州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2078件,占46.29%。
  推行阳光司法,增进群众认同。开展“阳光司法工程”活动,院长、庭长带头,认真组织选取商品房预售合同、贩卖毒品、危险驾驶等43件典型案件,到乡镇开庭,邀请481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近万名人民群众旁听庭审。逐案进行以案说法,开展“我看阳光司法”征文活动,让法官走进群众,以群众能够看得见的方式来化解纠纷,审理案件,以群众能够听明白的语言来阐释法律,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向社会展示法治理念和法治文明,使司法更加贴近群众、方便群众。
  强化诉讼服务,畅通诉求渠道。完善立案大厅便民措施,强化诉讼指导、诉讼咨询、诉前调解等“一站式”诉讼服务,畅通人民群众与法院沟通交流渠道。高度重视立案接访工作,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切实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力争把纠纷和问题解决在第一时间,化解在初始状态。
  强化司法救助,体现司法关怀。依靠党委领导,政府支持,不断完善刑事被害人和涉诉特困群体执行救助机制,积极争取资金,向33名刑事被害人和41名经济困难申请执行人依法发放救助款共计53.67万元。为困难当事人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14.97万元,加大对困难群众的诉权保护力度,为401名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
  五、从严治警,司法能力不断提升
  紧紧围绕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切实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提高队伍司法能力。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专题部署、统筹安排,全员学习。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干警参观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和举办主题演讲等活动,强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群众路线教育,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
  突出业务能力建设。以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为重点,组织法律知识考试,鼓励干警勤练基本功,选派法官参加培训学习39期185人次。认真开展庭审、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评查庭审118件(次)、裁判文书408份,进一步提高法官庭审驾驭、辨法析理、化解矛盾和法律文书制作的能力和水平。加强书记员和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强化业务技能。开展读书心得交流活动,引导干警养成读书、学习好习惯。实行竞争上岗和轮岗交流,去年中院审判岗位轮岗面达50%,从基层法院遴选5名干警到中院工作。
  狠抓司法作风建设。强化审判纪律,规范对庭审行为和警车的管理,司法作风进一步转变。通过规范考勤、着装、开庭和司法礼仪等措施,强化细节管理,改善服务态度,促进干警作风养成,队伍精神面貌明显改观。深入开展“四群”教育活动,强化群众观念,增强对人民群众的感情。特别是勐腊县法院按照县委要求,抽调全院四分之一干部和二分之一院领导参与农垦维稳群众工作,帮助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密切了法官与群众的联系。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不懈地加强反腐倡廉教育,邀请原省委巡视组组长、原昆明中院院长杨玉兰到中院作“反腐倡廉与法官的品格追求”廉政讲座,邀请州纪委副书记李德富为干警上了“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专题党课,同时组织干警到景洪监狱接受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建立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把查找廉政风险点细化到个人,突出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制约。坚持把监督关口前移,促进司法廉洁。推行法官执法承诺书制度,明确规定法官不得在非上班时间、非上班地点私下接触案件当事人,不接受案件当事人亲属、代理人、辩护人或者其他关系人的请客送礼,如有违反,辞去法官职务。层层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各责任人的“一岗双责”。对群众来信举报进行核查并逐一反馈,未发现违法行为。
  推进法院文化建设。以纪念建院60周年为契机,积极培育具有时代特征、展示西双版纳法院精神风貌的法院文化。抓好文化阵地建设,开展演讲比赛、摄影展、运动会、主题征文、广播体操“天天练”及心理辅导、民族舞蹈等活动,活跃文化气氛,丰富干警业余生活,舒缓工作压力。加强物质文化建设,在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关心、支持和帮助下,景洪市法院和勐海县法院标志着法治进步的审判法庭已经建成并全面投入使用。各法院精心打造法官文化走廊、悬挂、张贴法律名言、廉政警句以及反映法院工作理念的文字标识,进一步增强干警的职业荣誉感和队伍的凝聚力。
  六、重视监督,司法公正不断增强
  全州法院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委绝对领导之下,坚决执行州委各项决议部署,围绕大局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坚持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案件报告制度,依靠党的领导和政府支持,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全州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实事求是报告法院工作,向州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情况,并根据审议意见落实整改。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认真听取并及时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法院工作。编印《西双版纳法院年报》,增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依法办理检察建议,认真审理抗诉案件。进一步强化审判监督,全年决定再审各类案件13件,审结11件,其中改判6件。加强对基层法院的审判监督,依法审理因不服基层法院判决或裁定的上诉案件586件,其中维持282件,占48.12%;调解撤诉结案211件,占36.01%;改判75件,占12.80%;发回重审18件,占3.07%。完成人民陪审员增补和选任工作,基层法院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人民陪审员42人。目前,全州人民陪审员有64人,全年参与审理案件1077件,有效发挥人民陪审员监督审判、联系群众的作用。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
  2012年全州法院广大干警尽职尽责、辛勤工作、真抓实干,共有8个集体和13名个人受到州委政府以上表彰奖励,勐遮人民法庭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勐海县法院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文明单位”、中院机关党委被州委评为“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法院干警岩温吨被授予“西双版纳州道德模范”荣誉称号。法院工作的新发展,离不开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正确领导、监督和支持,也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帮助。我代表全州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看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司法难度不断加大、司法环境不容乐观以及涉诉信访压力有增无减等诸多困难。我们更清醒的认识到,我们的工作离州委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司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干警服务大局的自觉性不强,就案办案、机械执法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司法作风有待进一步提升,少数案件的处理还存在瑕疵,极个别干警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生硬;执行难问题还未能得到根本缓解,执行难的解决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在做好自身工作的同时,将紧紧依靠州委的领导,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切实加以克服和改进。
  2013年的工作思路
  2013年全州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及州委七届四次全会、全州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富民强州两大目标,以提高审判质量效率、确保司法公正为中心,着力服务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深化队伍建设、推进信息化建设,为西双版纳与全省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全州法院将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着力在推进依法治州、加强司法保障上下功夫。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新任务,立足西双版纳“桥头堡”主阵地建设和国际特色生态州建设,切实加强司法应对。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和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切实增强群众的安全感。贯彻落实新颁布实施的民事诉讼法,妥善处理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合同、房地产等民商事纠纷,平等保护各类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各类民生案件,促进案结事了人和。依法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多做协调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在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确保今年上半年完成涉党政机关执行清积任务。要努力解决执行难,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诚实守信的发展环境。
  二是落实司法为民,着力在改进司法作风、完善司法便民措施上下功夫。健全司法为民工作机制和便民利民工作措施,方便群众诉讼,有效减少群众诉累。完善执行、调解、涉诉信访、司法救助机制,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让打赢了官司、具备执行条件的人及时实现诉权。严格执行修订后民事诉讼法,全面推行小额速裁工作,使小额速裁案件的“立、审、执”走上快速通道。进一步落实司法公开措施,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最高法院六项措施,按照省委、州委要求切实转作风,提效率。根据省法院关于作风转变年的安排,抓好落实,抓出成效。继续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探索创新接受监督的新途径、新方式,确保法院工作在全面有效的监督下健康发展。
  三是强化审判管理,着力在提高案件质效、树立司法公信上下功夫。切实把司法公信建设提到重要议事日程,研究总结审判工作发展规律,进一步完善审判管理、队伍建设、司法政务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机制,健全案件质量评查、案件质量通报和发、改案件分析研判、考核考评制度,加强案件审限预警,做到从严要求,科学管理。进一步完善监督指导工作机制,加强审级监督,强化业务指导,大力提升全州法院整体工作水平。建立完善社会矛盾排查、分析研判、沟通协调和案件风险评估等化解矛盾长效机制。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着力在提高司法能力、促进司法廉洁上下功夫。坚持民主决策、团结务实、公道正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将今年作为“能力提升年”,全面开展司法能力提升工作,强化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牢牢把握执政能力、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的党建主线,强化党建工作,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和司法廉洁教育等活动,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五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在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上下功夫。加强技术装备、信息化设备的配备,推进信息技术手段在审判、执行及法官管理等方面的应用,努力实现审判流程监控网络化、办公自动化、档案管理规范化的信息化建设目标。抓好法院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升全州法院现代化办公办案装备和警用设备的配备水平。
  各位代表,全州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州委“奋斗八年奔小康”目标,努力完成本次大会提出的任务要求,以时不我待的历史紧迫感,顺应人民新期待,立足新起点,开启新征程,为美丽西双版纳经济更加繁荣、人民更加幸福、社会更加和谐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术语释义

  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  概括起来就是“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它是体现政法职业特点的价值准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阳光司法工程  为切实贯彻司法公开原则,突出人民法院审判第一要务,2012年省法院决定在全省每个法院挑选一定数量、具有代表性或有教育意义的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每案均认真组织人民群众、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旁听庭审,法官在庭审后进行“以案说法”,与旁听人员进行互动交流,使人民群众更加了解法律,亲身感受法律的庄严与神圣,感受法律的温暖与人文关怀,提高社会各界群众对法律的认知和对法院工作的认同。这一活动充分展示了人民法院审判公开、公正透明的良好司法形象,提升审判人员庭审驾驭能力,增进全省各级法院与人民群众的紧密联系,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
  判后答疑  是人民法院为帮助当事人正确理解判决、裁定内容以及从法律上正确把握和对待裁判结果,针对当事人就认定证据、适用法律等方面提出的疑问,采取由原承办法官进行答疑的一种司法便民措施。
  两抢一盗  指抢劫、抢夺、盗窃等三类多发性侵财案件。
非监禁刑  是指某一行为虽然构成犯罪,但根据犯罪情节和犯罪人的悔罪表现,依法免予刑事处罚或判处管制、罚金、剥夺政治权利等刑罚,或者依法适用缓刑、假释等刑事处理措施。它是一种人道、宽缓、经济的刑罚运用制度。
  调解撤诉率  指案件的调解率和撤诉率。
  非诉行政案件  是指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法定期限内,既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拒不履行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行政机关或行政裁决行为确定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由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使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的行政案件。
   “四个必须”、“五项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为促进涉诉信访工作良性发展提出的“四个必须”是指: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必须强化群众观念,必须坚持源头治理,必须建立长效机制,必须工作重心下移;“五项制度”是指:做好涉诉信访工作要建立评估预防制度,建立涉诉信访通报制度,建立约期接谈制度,建立多元化解制度,建立信访案件终结制度。
  小额民事案件速裁  即小额诉讼,根据新修订民诉法第162条规定,是指基层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  人员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的诉讼活动。
  数字化法庭和远程视提讯  数字化法庭是人民法院在审判法庭信息化建设中,利用网络、通信、多媒体等软硬件设施、扩展、延伸审判法庭功能,为庭审活动提供流程控制、同声传译、远程音视频等先进技术支持,以实现规范庭审活动、促进审判公开、加强审判监督等目标。远程视频提讯是利用数字化法庭技术,在各级法院、看守所建立视频提讯室,对于经过阅卷事实清楚案件,最高法院和高级法院在二审或进行死刑案件复核时,利用远程音视频系统,异地对被告人进行视频提讯,以达到节约司法成本、提高办案效率的目的。
  最高院六项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的6方面措施主要内容:一要坚持司法为民,增进群众感情。二要推进司法公开,实现良性互动。三要加强民意沟通,扩大司法民主。四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五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六要改进调研工作,增强调研实效。
  司法巡查  司法巡查指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领导班子、司法业务和队伍建设情况进行巡回检查的制度。由上级法院组成司法巡查组进行巡视和巡查回访,采取一对一谈话、座谈交流、民主测评、走访等方式,包括走访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部门,并随时抽查回访当事人和律师,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以切实改进法院工作。
  审务督察  审务督察是各级人民法院对本院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章守纪、改进作风等情况开展实地检查,并对正在发生的违法违规和其他侵害人民利益、损害人民法院形象的行为进行现场查纠的内部监督方式。


  附件2

  2012年全州法院审理各类案件情况


  2012年全州法院审理各类案件情况统计
  注:以上司法统计数据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20日,结案数中均含上年未结案件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