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建院70周年|向廉:建院经费不足,借道州公安处出入同一道大门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4-06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原常务副院长  向廉

1963年初,组织上把我从红河州法院调到版纳州中院工作,并再三要求我到版纳后尽快建立起法院的工作体系。时年正好是州中院和州政府成立十周年。

下版纳前,我想到了或有的巨大工作压力,故将已有的的四个小孩分别安顿在思茅的部队小学、幼儿园和普洱(今宁洱)老家后前往版纳报道。虽说红河和版纳两个州都同处我省的西南边陲,同系少数民族杂居地,但没想到的是,当年的州府景洪在经济上和建设上都远不如红河州的蒙自。可更没想到的是,版纳州中院竟还没有自己的办公场所,在州政府大院简易的砖瓦平房里,一间是刀治平院长的,摆放着中院的牌子,另一间是法警杨云昌和小学二年级水平的办事员张X仙的,全院共三人,法院的专职工作几乎没有开展。

兴建州府自己的中院成了眼下的要事。我顾不上休息,成天马不停蹄地四处物色选址,跑政府各部门汇报商谈。最终州委会上研究同意在州政府斜对面即州公安处旁建盖州中院—规划前排为院办公室、法庭、调解室、候审室、接待室和职工食堂等,后面建盖院职工住房。可好端端的规划方案竟因建设经费不足,几经与州经委时任领导争辩后被迫让道,原旧址州中院只能借道州公安局出入同一大门了。

在版纳州中院工作近三十载直至离退,难忘的事无数,而建院之初的诸事历历在目,终身难忘。

历七十载风雨沧桑,筑边陲万民安康;贺版纳州中院建院七十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