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培训心得体会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05-22

20153月我十分有幸的在浙江大学参加西双版纳州法院系统领导干部素能提升高级研修班的学习。时间飞逝,11天的学习生活很快结束了,然而浙大教学楼仍历历在目,名师教诲和文明智慧的钟声亦萦绕耳畔。

能够到浙江大学深造学习是多少人的梦想,这是院领导对自己的信任和关爱。此次培训教学内容上的精心编排,课外活动上的周密部署,名师的言传身教,无一不体现出组织上的高度重视和良苦用心。学习机遇十分珍贵,只争朝夕,我自觉严格遵守学习纪律,认真聆听,仔细笔记,学习生活丰富充实,受益匪浅。理论与实践的火花在脑中碰撞,心灵的启迪和升华让我感悟频生。感受最深及收益最多的几个方面:

1、法学理论知识得到进一步丰富充实。改法治理念和能动司法理论深入我心。法治与人治的深入探讨从中国国情、社会现状出发,强调了实现具体条件下的公平正义,突出地体现了人的理性思维,解释了法治实践与服务大局的关系,司法实践中的许多困惑得以开释,对社会人追求利益行为的看法变得豁达。法学理论方面,物权公示和证据运用程序理论的专门研究,再次深刻体会到法学理论的精深和广博。讲授者幽默风趣,将原本枯燥的理论培训演绎的生动活泼,让聆听者在意犹未尽中,重新审视和反省自我,不知不觉中受益无穷。

2、思想和精神境界得到了不断升华。一是开阔了眼界,更新了观念。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反思,使我深深地感到自己的不足与肤浅,自身在很多方面都还存在很多差距,深刻体会到学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们必须树立勤学习、终身学习的思想,不断充实自己,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二是启迪了思想,拓宽了创新的思路浙江大学老师的思想观念和意识境界推陈出新,既有引人深思的深厚学理,又有催人奋进的人生智慧。它使我进一步拓宽了视野,提高了认识能力,思想受到了很大的冲击,促使自己去反思以前的思想方法和观念,反思自己过去的工作方法,深受启迪与教益。使自己能以新的、全面的理念去看待问题、思考问题,以实事求是、历史发展的全面眼光看待事物,从而提高了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所学知识用于实践有力地推动了工作。这次学习,除了法学理论水平得到提升,还对人文社会科学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学习了新理论,接触了新理念,激发了新思路。一是对当前和谐社会的理念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从事司法工作,处在社会矛盾冲突的风口浪尖,要承认社会客观矛盾的存在,而不排斥与回避,积极地面对和解决矛盾问题,要求同存异。维护和谐社会,先要做到自身和谐。作为一名法官,自身和谐是关键,这就是既要有较高的思想境界和专业工作知识,还要有正确的利益观,淡泊明志,自律自爱,要正确看待社会,实现内心和谐。要在处理事务中把握恰当的度,发展与环境,效率与公平,贫富差距,都需要适当的度,关键是要处理好社会利益分配和矛盾纠纷化解的关系,社会才能和谐。二是理论还要充分结合实践。在很短的学习时间内,听到看到了很多方面的知识,接收了大量的信息,积累了很多宝贵材料。需要在今后的生活和工作中,常翻常阅,不断总结,慢慢消化,慢慢吸收,辩证客观地分析,把理论运用到实践中去,真正使这些知识为我所用,受用终生。要以新的理念,新的角度,新的高度,重新去审视、开展自己的每一项工作,力求做到有新思路、新变化、新效果。

通过这次学习,我明白了作为法官,我们不仅要有熟练的专业知识功底,还要有敏捷清晰的思维判断力,还要有能更好为人民服务的好身体。这次培训收益良多,给我这个“新手”指明道路。

(勐腊县人民法院   容求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