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学习心得体会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05-22

通过参加2015323日至42日到浙江大学的培训学习,本人切实的感觉到了自身的提高,在此感谢上级安排的此次学习活动,感谢每一位授课老师精彩的授课。此次对《博弈论》、《国学与司法智慧》、《行政诉讼与国家赔偿法》、《司法礼仪》、《政府公关与危机管理》、《逻辑思维与语言艺术》、《刑事错案预防》、《养生与健康》等诸多科目的培训学习,使自己的理论基础,道德水准,业务修养等方面有了比较明显的提高,进一步增强了学习理论的自觉性与坚定性,增强了做好新形势下本职工作的能力和信心。参加本期培训本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体会和收获:

1、法学理论知识得到进一步丰富充实。改法治理念和能动司法理论深入我心。法治与人治的深入探讨从中国国情、社会现状出发,强调了实现具体条件下的公平正义,突出地体现了人的理性思维,解释了法治实践与服务大局的关系,司法实践中的许多困惑得以开释,对社会人追求利益行为的看法变得豁达。法学理论方面,物权公示和证据运用程序理论的专门研究,再次深刻体会到法学理论的精深和广博。讲授者幽默风趣,将原本枯燥的理论培训演绎的生动活泼,让聆听者在意犹未尽中,重新审视和反省自我,不知不觉中受益无穷。

2、思想和精神境界得到了不断升华。一是开阔了眼界,更新了观念。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反思,使我深深地感到自己的不足与肤浅,自身在很多方面都还存在很多差距,深刻体会到学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们必须树立勤学习、终身学习的思想,不断充实自己,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二是启迪了思想,拓宽了创新的思路浙江大学老师的思想观念和意识境界推陈出新,既有引人深思的深厚学理,又有催人奋进的人生智慧。它使我进一步拓宽了视野,提高了认识能力,思想受到了很大的冲击,促使自己去反思以前的思想方法和观念,反思自己过去的工作方法,深受启迪与教益。使自己能以新的、全面的理念去看待问题、思考问题,以实事求是、历史发展的全面眼光看待事物,从而提高了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所学知识用于实践有力地推动了工作。这次学习,除了法学理论水平得到提升,还对人文社会科学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学习了新理论,接触了新理念,激发了新思路。一是对当前和谐社会的理念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从事司法工作,处在社会矛盾冲突的风口浪尖,要承认社会客观矛盾的存在,而不排斥与回避,积极地面对和解决矛盾问题,要求同存异。维护和谐社会,先要做到自身和谐。作为一名法官,自身和谐是关键,这就是既要有较高的思想境界和专业工作知识,还要有正确的利益观,淡泊明志,自律自爱,要正确看待社会,实现内心和谐。要在处理事务中把握恰当的度,发展与环境,效率与公平,贫富差距,都需要适当的度,关键是要处理好社会利益分配和矛盾纠纷化解的关系,社会才能和谐。二是理论还要充分结合实践。在很短的学习时间内,听到看到了很多方面的知识,接收了大量的信息,积累了很多宝贵材料。需要在今后的生活和工作中,常翻常阅,不断总结,慢慢消化,慢慢吸收,辩证客观地分析,把理论运用到实践中去,真正使这些知识为我所用,受用终生。要以新的理念,新的角度,新的高度,重新去审视、开展自己的每一项工作,力求做到有新思路、新变化、新效果。

总之,通过近十天的学习,使自己的理论基础,道德水准,业务修养等方面有了比较明显的提高,也给我与其他法院的同志们交流学习的机会,让我在此次学习中收获颇多,感触颇深,在获得知识的同时,也认识到了自己在理论素质、工作水平、思想观念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今后,我要把握住各种学习的机会,本着做一名小学生的态度,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身边的同志学,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方法丰富自己的知识,努力锻造自己,提高自己,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及司法礼仪,使自己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使自己在工作、生活中更进一层的提高自己,使自己成为无愧于人们的合格的干部。为人民法院的工作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勐腊县人民法院  饶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