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认识 狠抓落实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8-01

——学习中央“八项规定”体会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下决心改进文风会风,着力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优良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政风民风”。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中央政治局在十八大闭幕后制定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在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改进工作作风的任务非常繁重,八项规定是一个切入口和动员会。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明确指出,要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深刻理解党中央制定八项规定的重大意义,提高贯彻执行八项规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清醒地认识到,党中央制定八项规定,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迫切需要。党风问题、党同人民群众联系问题是关系我们党生死存亡的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受主义同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水火不相容,同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格格不入,同科学发展观的实质和要求背道而驰。作风不好,脱离群众,党群关系就会从鱼水关系变成水火关系,共产党就会失去执政的基础。我们要牢记苏共灭亡的教训。

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八项规定是保持党员领导干部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必然要求,我们党在长期奋斗过程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就是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具体体现。纯洁性不仅体现在思想纯洁、队伍纯洁、清正廉洁等方面,还体现在始终同人民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体现在党员干部艰苦奋斗、拒腐防变、克己奉公、服务人民上。要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必须把作风建设作为重要途径,及时认真解决作风方面影响先进性和纯洁性的突出问题。

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八项规定是建设服务型执政党的内在要求。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明确要求。为人民服务是共产党的天职。我们党是执政党服务就是最重要的执政方式,管理也要寓于服务之中,我们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凝聚力、领导力也是体现在为人民服务之中。为人民服务、执好政,必须要有好作风。没有好的作风,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建设服务型政党只是一句空话。

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八项规定是建设廉洁政治的实际举措。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它要求公职人员品行端正、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要求党和国家机关权责一致、公开透明、勤俭节约、禁绝贪腐、务实高效;要求国家和社会实现法治有序、公正正义、任用贤良、弊绝风清、政道人和。

八项规定对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树立新作风新形象提出了明确要求,充分体现了党中央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强意志,体现了求真务实、转变作风的坚定决心,体现了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的崇高品格。八项规定的精神实质就是要继承和发扬深入群众、服务人民的作风,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精兵简政、勤政高效的作风,坚决反对不断滋长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特别是要坚决反对干部的特殊化思想和行为,切实与人民群众心心相印、同甘共苦、团结奋斗,从而不断净化政治生态,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环境。

八项规定是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纪律要求,我们每一个干部都要坚决贯彻、自觉遵守。要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防微杜渐。要切实体现在每项工作、每个环节之中,体现在思想、作风、行为之中,要加强规范约束、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做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

这次按照院里的通知,自己认真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州委、最高院、省高院的规定,学习了习近平、王歧山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学习了“5.24”中央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和“6.26”中央政治局召开专门会议对照检查八项规定落实的精神,学习了省委四项工作制度的规定。根据以上要求,结合院党组的要求和自己分管工作,自己在工作上的思路:

严格执行我院关于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厉行节约的若干规定以及公务接待、车辆管理、会议制度等规定。认真落实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倾听来访群众的意见,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围绕司法为民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调研工作。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坚持廉洁司法,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办公室的工作中,一要切实改进文风,精简文件简报,严格执行公文处理规定,不断提高公文质量,文件简报数量应比上年有所减少。行文坚持“短、精、实”的原则。二要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沟通联络,要按照省院“关于在全省法院继续开展和深化阳光司法工程活动的通知”要求,有目的、有针对性的邀请社会各界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不失时机地宣传法院和法院工作。三要认真落实新闻发布会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重要司法信息。对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及时公布相关情况,切实回应群众关切。进一步完善裁判文书上网,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民商事审判工作:

1、进一步改进思想作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的统一,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意识和严格依法办案办事的意识,努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旨。

2、进一步改进审判作风。一是以严谨的态度和科学求实的精神认真负责地对待每一起案件,努力做到公正司法;二是要正确处理好质量与效率的关系,把及时高效作为必要的司法准则,努力做到高效司法;三是要牢固树立程序与实体并重的理念,规范司法,做到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四是要始终慎用审判权,严格执行审判纪律和廉政纪律;五是要结合民商事审判工作实际,加大巡回审理力度,方便群众诉讼;六是要文明司法,遵守司法礼仪,约束业处活动,保持清正廉洁,妥善处理诉讼问题,对人民群众多些热情、耐心和理解,构建和谐的司法环境。

3、继续开展和深化“阳光司法工程”活动。结合民商事审判工作的特点及本地社会实际,在今年内挑选12件案件认真组织公开开庭审理。

4、民商事审判人员要深入学习,认真领会习总书记“5.24讲话精神,清醒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具体案件的处理上,坚持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为建设美丽西双版纳作出应有的贡献。

5、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积极主动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政府的支持和理解。当前,由于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以及我州农垦改革的深化,我州正处于矛盾凸显期,大量纠纷向法院涌来。每一个民商事案件人员在这一形势下,更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的统一,不能简单地“就案办案”,更不能错误地理解“审判独立”。对影响大、涉及面广,与农垦改革有关联的民商事案件要主动向党委汇报,与政府沟通,积极主动地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政府的支持和理解,妥善处理好相关矛盾和纠纷。为创建平安和谐西双版纳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