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成节约的自觉,养成守纪的习惯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8-01

—学习习近平、王岐山同志在中纪委全会上的报告

 

新的一届中央集体成立后,高度重视作风建设,将作风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环节来抓,特别是中央政治局出台八项规定,习近平同志在新华社关于舌尖上的浪费一文上作出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批示后,中央、省、州都做出及时积极的安排和要求。作为法院系统,最高法院、省法院也高度重视,分别出台改进司法作风六项规定和加强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的若干意见。中级法院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分析、剖析法院在机关管理、司法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问题意见、办法,出台了相关实施细则。总的来说,大家的认识是统一的,执行是坚决的,确实展现法院同志良好的素质和严明的纪律,对促进法院作风转变,工作提升是有积极的意义。根据党组的安排,结合最近学习,再谈两点体会。

一、   要养成节约的自觉

中国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国家,曾经许多时候都是物产丰

富,人民富足。生活好了,仓廪实,知礼节,所以中国的传统礼仪十分发达、极为讲究。甚至成为政治统治的一部分,所谓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也约定俗成为礼多不怪,为此为了礼仪和脸面而不惜打肿脸充胖子,表面风光自己痛苦。

另一方面,实际上中国的老百姓在许多时候是很苦的,姑且不说以前讲的“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说“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就是目前电影反映的《一九四二》河南大灾荒,还有逐渐解密的1959至1961年的三年自然灾害,粮食的短缺带来多么严重的后果!多少鲜活的生命就这样因饥饿而凄然离去。历史还历历在目。

而现在,即便在城市,在绝大多数地方已经不再缺粮少药了,许多人的生活确实是“小康”了,但是,在偏远的农村,在西部地区,放开说,在世界上的许多地方,贫穷和饥饿仍然是许多人面临的大问题。

不是不能吃好、喝好,过富足的生活就是我们追求的目标。但节约应该成为我们的自觉。作为个人,节约是治家的根本,否则万贯家财也经不起花;作为国家,节约是更好服务人民的基础,否则,公共设施、公益事业无从谈起;而作为执政党,不厉行节约,而是奢侈糜烂,执政根基就会自己腐烂。古罗马就是典型。

节约也是修身养性的重要方面,做自己,过平常人的生活,吃饱就行,卫生就好,其他还要要求什么?能够吃的更加精致和美味,也是一件好事,但多就是浪费。以前老人常说即便吃人参也不要吃十分饱,现在看来是很有道理的,从生理需要看,吃得多实际是对生命的危害,难听的话就是多吃早死。所以,不仅是修身养性,更是珍爱生命!

节约也是对别人生命和生存权利的重视。生产应该是高效的,但生活可以是低调的,那么对超额的生活资料怎么办?慈善,公益,就是即确保保证生产的动力,又能够有效消费过剩产品的积极方式。自己吃不了,让更多需要的人共享,不是更好吗?所以,要节约,但不要当守财奴,否则自己的生活也没有意义。珍惜劳动成果,关爱他人,世界更加美好。

二、   养成守纪的习惯

最近在学习有关文件,分析中国法治进程和发展问题时,深

刻感受到中国人选择性执法、守法问题是对中国法治最大的危害。细细思量,确实如此,法律首先在于制定,但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是无一例外的实施。而当前,无论是党纪国法,甚至是严厉的刑法,都有人敢于违反,敢于执法犯法,究其原因,就是选择性守法、选择性执法导致的结果。

最典型的中国式过马路,谁都知道红灯停,绿灯行,一个人的时候,一般都能遵守,两个人的时候,也会遵守,但三个人以上,你看我,我看你,一人往前一小步,大家就会盯着红灯坦然过马路。还有毒品问题,这个涉及刑法,处刑不可谓不重,但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公然为之?实际还是因为执法的力度不够,还有许多参与者侥幸获得成功,逃避了法律的制裁,没有实现凡违法必将受到制裁的法律基本原则,所以许多人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去年英国发生大规模骚乱,英国警方依法逮捕了2000多人,即凡是触犯法律应该逮捕的,都逮捕了。至于逮捕后是否构成犯罪,以罪论处,那是另一回事,但是,在警察执法阶段,你违法,就必须逮捕,只要视频监控留下你的违法记录,就予以逮捕。这样,不能解决已经发生的大规模骚乱,但足可以震慑以后再次发生骚乱。因为你违法,必将受到处罚。

现在,省委已经出台四项规定,对违法八项规定如何处理予以明确,中央纪委也在研究拟订违反八项规定的党纪政纪处分办法,更重要的是,中央遵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铁留痕、抓石留印的要求,全社会发动,形成强大的声势,坚决督促督查,确保八项规定落实。从目前通报的情况看,一些以前大家不以为然的问题已经被查处,一些人已经受到处分。八项规定将坚决执行下去。

实际这是一件好事,从八项规定的严格执行入手,教育和要求我们在作风建设上养成守纪的习惯。不管是哪一个层级制定的纪律,就一定严格执行。近几年,法院系统就工作作风和纪律作风,就党风廉政和司法工作制定了不少的纪律和要求,执行的效果不是很理想,究其原因就是督查不到位,处理不力,形成你说你的,我做我的的恶习。但这样的不好习惯既不利于法院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也不利于个人身心健康。不利于法院工作正常开展,是因为规章制度得不到有效执行,使工作预期受到影响,达不到预期目的。不利于个人身心健康主要是法院同志毕竟是学法、懂法、规范意识较强的人,违反规定,虽然没有受到处分,但内心还是不安,总担心什么时候被追究,更主要的是自己内心的评价体系总是在发出警报,自己难受。

从目前中级法院强化纪律作风的几件事情看,守纪的习惯已经成为一种自觉。上班纪律、会议会风、请示报告、公车管理,特别是不接受当事人吃请和不再非上班时间、非上班地点单独接待当事人等规定得到切实的执行。纪律是严格地,纪律检查执行是公开坚决的,没有更多人感到不适应,大家觉得挺好,心态很平静,心情很愉快,迟到了,就接受处罚,开会手机响了就自觉缴纳罚款,办公室没有断电就主动执行扣减经费,对所有人公平,对所有人都认真执行和督查,大家守纪的习惯更好。

纪律是无情的,执行纪律是有情的,领导谈话,登记报告,许多符合实际、符合情理的事情还是得到许可。但执行纪律是严格地,是没有例外,大家就更能接受纪律的约束。大家对待纪律的态度更加认真,执行更加自觉,守纪习惯更加坚定。

这是进步,这是执行纪律的要求,更是纪律制定的应有之意,纪律不仅在于执行,更在于可以执行、应该执行、坚决和自觉执行,从而达到守纪习惯养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