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法院四项措施筑牢安保防线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6-16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的有关精神,吸取广东省梅县人民法院爆炸事件的经验教训,云南省楚雄州双柏县人民法院采取四项措施,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工作。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及时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认真传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广东省梅县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发生爆炸事件的情况通报》文件精神,要求全体干警牢固树立“居安思危,警钟长鸣”的思想,坚决消除侥幸心理和麻痹松懈思想,切实把安保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二是提高防范意识,消除安全隐患。通过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安全防范意识,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和“逢进必检”等安全检查措施,严格执行登记、盘查、安检程序, 坚持从细节做起,准确核实身份,并用金属探测器对其本人及携带物品进行细致检查,对发现的管制、限制和危险物品及时妥善处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加强庭前沟通协调,强化应急处置措施。督促案件主办人在庭审前要对案件当事人情况进行分析了解,掌握当事人的思想动态,发现安全隐患苗头要提前报告领导,通知司法警察大队,以便采取防范措施,凡有情绪激化苗头的当事人参加的庭审活动进行重点巡视,及时发现并消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审判工作顺利进行。     
    四是强化练兵措施,提升队伍素质。严格落实2013年司法警察训练工作计划,实行业务技能训练长期化、常态化,做到严格训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巩固岗位大练兵训练成果,增强法警队伍的实战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文章来源:云南省楚雄州双柏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