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法院信息化建设调研报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2-12-26

加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不仅可以增进资源共享,提高法院信息传递速度,节约诉讼资源,方便群众诉讼,而且通过电子化、网络化等科技手段,为改革法院管理制度,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然而,我州两级法院对很多已建系统的应用还停留在应付状态,功能还未真正发挥出来,网络安全系统存在风险,没有实现人事管理、装备管理、绩效考核与办案、办公之间的相互对接,许多数据资料没有被整合应用到审判工作中去。存在对信息化认识上有误区、发展不平衡、利用率低等诸多问题。

一、信息化建设的现状

(一)   软件建设情况。

自全省法院开展信息化建设以来,我州法院在原有网络

建设的基础上进行了拓展,加强信息化硬、软件建设。

一是硬件建设情况。中院安装了门禁、监控系统,在重要场所、敏感场所,安装了红外线摄像头,全天24小时进行监控,采购了证据展示台,增配和更新了一大批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办公设备,中院共配备计算机 140余台,人机配备比例达到了1:1.4。各基层法院都不同程度增加信息化建设硬件投入力度。

二是软件建设情况。中院在继续运用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等系统的基础上,将连接至省高院的专网数据链路带宽升级为20兆,安装了财政专网、公文交换系统,建成了高清智真会议系统、数字审判委员会议系统,开发了内、外网站,启用了电子签章、短信平台,规范立案、办案、执行、审批、签章、打印流程网络化管理。基本实现“五化”。办案流程监控网络化,庭审记录电脑化,汇报案件远程化,讨论案件电子化,资源共享信息化,节约了一定的司法资源。景洪市法院搬迁至新审判综合大楼之后,进行了综合布线,建设了数字审委会、数字法庭,开通了外网网站,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等系统即将启用。勐腊县法院启用了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等系统,案件基本数据同步录入网上办案系统,启用了电子签章。

(二)机构、制度建设。

按照省法院关于信息化建设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的要求,中院建立健全技术工作机构,成立了司法技术处,专门负责信息化建设、委托鉴定、拍卖及对基层法院的相关业务指导工作。三个基层法院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均在各院办公室统一负责下进行。在制度建设方面,中院建有《计算机管理规定》、《网络信息管理规定》、《电子签章管理规定》、《对外委托、拍卖管理规定》等6个制度,参照执行省高院印发的《审判流程管理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制度;各基层法院也建立了相应的信息化管理制度。

(三)推广应用情况。

我州两级法院均已安装了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等应用系统。中院和勐腊县法院均将案件基本信息同步录入了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并规范了案件录入流程,实现了网上立案、分案排期、审限管理等工作。但案件录入信息少,电子卷宗制作率低,公自动化应用水平低,未启用网上公文流转功能。勐海县人民法院新的审判大楼未投入使用,现有的办公环境网络信息点少,未搭建系统使用平台。景洪市法院刚搬迁至新审判综合楼,信息化建设正在逐步进行。

二、存在问题

(一)缺乏复合型人材。

近年来,法院系统信息化建设盘子大、范围广,要真正把信息化建设与法院审判管理、司法行政管理对接,发挥信息化建设服务审判执行工作的功能作用,就需要既精通信息化建设、懂管理,又要熟悉法律业务知识的技术人员。而我州法院存在严重的技术人员不足的问题,严重影响和制约了信息化建设的发展。从目前情况看,技术人员基本上处于疲于应付状态。技术人员除了应对大量的设备、系统维护、维修、数据存储、安全管理之外,还要兼做其他工作。在一个工作日中,一项技术维护或故障处理可能就要花费半个小时的时间,甚至会更长。另外,当前法院干警的信息化应用水平普遍不高,大多数属于“赶鸭子上架”,处于凑合和应付阶段,这就需要技术人员及时到现场提供技术支持,增加了技术人员工作量。然而,随着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全面开展,信息化建设涉及的业务知识范围越来越广,推广系统应用和提升干警综合能力势在必行,对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显得尤为重要。

信息化建设应用水平低和技术人员匮乏势必会对提升法院科技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实现无纸化办公带来不利的影响。虽然我们已经意识到这些问题,不断想办法引进技术人员,但种种原因的制约,短时间内很难实现要求。虽然可以与一些软、硬件集成商协商,实现外维,但不是所有的都可以实现外包,这里存在安全问题,一旦出现问题责任追究很难。

(二)信息化建设与法院审判管理没有实现无缝对接,导致信息化应用主动性不强。

法院信息化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并不能简单地以审判工作“网络化”、“无纸化”作为法院信息化标准。而应根据法院工作特点,以法院审判管理、人事管理、物质装备管理和公文处理在网络上的运行程度作为信息标准,作为法院办公现代化的衡量尺度。这为管理者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即管理要进一步公开透明,要更为科学合理。同时,也对软件开发商提出了要求,开发商不仅要开发出符合审判规律的审判管理,又要根据不同的需求开发出符合法院实际的管理系统,并实现网络管理与法院审判管理的对接。但从现实情况来看,各个法院的管理思路不同,管理模式大相径庭,软件系统的使用明显增加了工作量,干警使用系统进行网上办案、行政办公的主动性不强、积极性不高、软件使用学习不够,应该扫描上传的证据和法律文书没有按要求操作,存在实际未超审限、录入系统案件超审限现象,未及时向上级法院移送电子卷宗。

()观念滞后,信息化建设存在思想阻力。

近年来,两级法院许多干警,对信息化建设的内涵、意义认识不足,对信息化的了解往往仅限于电脑打字、上网,未真正意识到信息化建设对法院工作的巨大推动作用。对如何把信息技术更好地运用到法院工作中,如何用信息化成果促进法院工作,重视不够,研究较少。有的认为信息化建设与实际工作不相适应,有畏难情绪;有的感到信息化建设由于应用水平较低,不能提高工作效率,有没有一个样,建不建一个样;还有的认为,信息化建设影响审判工作任务的完成。这种状况越来越成为我州法院加快信息化进程和推动法院现代化发展的思想阻力。

  ()资金缺乏,法院信息化建设难以保障。

信息化建设是作为一种现代化基础建设,需要先期投入,它所涉及的硬件设备、软件系统都需要资金来购置和开发,设备、系统的正常运行均需要有偿委托公司来维护、升级。我州法院法院信息化建设才刚起步,需要资金投入力度很大,且没有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这种情况严重影响到信息化建设的进一步推进。另外,在局域网建成后,对网络的维护以及易耗品等的开支,都需要资金做后盾。

()网络安全成为法院信息化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法院工作的特点决定了其对网络安全有非常高的要求。但是,我州两级法院的信息与网络安全保密防护能力低,许多应用系统处于不设防状态,网络管理严重不规范;移动存储介质在日常工作中得到广泛应用,但也带来了严重的安全保密问题,内外交叉使用、木马摆渡、介质丢失均成为泄密隐患,应采取相关防护技术及管理措施杜绝内外网交叉使用的情况,保证网络运行安全。局域网内部的安全防范措施没有完全到位,如有一台电脑感染病毒,就会威胁到局域网内的所有电脑;互联网与局域网之间没有装备网络入侵侦测系统,网络加密设备的效能不高,使计算机网络的信息安全难以得到有效保证。数据备份属于落后的手工备份,没有真正实现安全备份。另外,一些干警保密意识较差,移动存储介质既用来在内网上制作裁判文书、存储重要审判数据,随后又插到外网上下载资料,这样很容易造成泄密。因此,如何防止信息泄漏,确保网络安全成为我州法院信息化建设中需要重要考虑的问题。

三、几点建议

 (一)转变理念,提高认识。

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实事求是地说,确实存在许多困难,特别是资金问题。但是我认为,阻碍我州法院信息化建设步伐的,最关键的还是认识问题、态度问题。信息化建设,是人民法院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虽然法院信息化建设开展力度大、任务重,这对审判工作压力处于高压力状态的法院干警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但我们应该正确理解,这是一个起步的过程、是一个积累的过程,遇到问题是必然的,如果不引起重视将对阻碍法院今后的发展。因此,应把信息化建设当作一件重要的工作任务来抓,应成立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领导同志要带头建设、学习、应用信息化网络系统。

  (二)充实队伍,提高素质。

信息化建设以信息技术为核心,必须要加强信息技术队伍专业化建设,通过向地方政府争取编制,积极引入专业人才,或在不增编的情况下内部调整解决,或与集成商洽谈,采取外包形式,将一部分技术业务外包,如日常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及其他设备的维修、维护,甚至是部分系统的维修、维护可以外包。另外,应注重实际应用的培训工作,抓好对信息化建设相关设备的实际应用,切实有效地开展不同形式、不同对象、不同层次的培训,通过培训,尽快提高干警应用计算机信息化网络系统的能力。

 (三)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信息化建设内容复杂,技术性高,一旦出现问题往往损失巨大,严重影响正常工作。因此,应制定相关措施。一是通过完善信息化建设及保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明确领导者、建设者、使用者和管理者在信息化工作中的岗位责任。二是通过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制度和规定,使计算机信息化网络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保障有效运转,万无一失。

(四)加强网络建设,搭建网络安全管理平台、数据集中备份管理平台。

随着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推进,法院越来越依赖于数据处理来进行管理和办公,对业务系统的依赖也随之增加,同时灾难也随之潜伏进来,使得法院业务系统及数据在潜伏着威胁的环境里运行。因此,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保证法院的业务系统连续运行及数据处理的高可靠性和高可用性已经成为首先要考虑的问题,搭建网络安全管理平台、数据集中备份管理平台势在必行。具体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加强网络安全:一是增强网络技术含金量,加强技术防范,购买入侵防护、安全备份等软件搭建平台,防止病毒入侵、服务器数据丢失;二是加强对法院工作人员的计算机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利用网络平台发放一些计算机安全方面的知识和安全问题实例供大家学习。三是加强网络安全知识培训,让广大干警认识网络,懂得如何查杀病毒和预防病毒入侵。四是规范操作行为,狠抓日常管理制度的落实,要把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每一个环节中。五是及时做好用户端数据备份,可采取异地备份、移动硬盘备份、光盘备份等多种方式,对关键数据实行加密存储并分布于多台计算机。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陶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