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法院司法宣传现状分析及建议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1-12-23

司法宣传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司法宣传工作是人民法院获取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支持和信赖的基础,是人民法院加强自律、促进发展的途径,也是人民法院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必然要求。基于近年来我州两级人民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可喜变化及新时期司法宣传工作在人民法院的重要性,本文以我州法院近几年来的司法宣传工作情况为例,通过分析我州法院司法宣传工作中的现状及存在的困难,提出几点建议,以期对如何加强我州法院司法宣传工作作进一步参考。

一、司法宣传工作现状

近几年来,我州两级法院领导班子的高度重视下,司法宣传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主要是以下六个方面。

(一)司法宣传工作主辅格局形成。当前,我州两级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均由各院办公室负责。中院先后制定了《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调研信息及司法宣传工作考评奖励办法(试行)》等制度,各审判业务部门按照考评办法每年需提交一定数量的宣传文稿,办公室司法宣传工作职能进一步得到确认。各基层法院也均建立了相应的司法宣传奖励考核制度。两级法院均完善和落实了新闻发言人制度。由此,我州两级法院逐渐形成以办公室为主、其他部门为辅的宣传工作局面。

(二)干警流动性强,构成形式多样。近几年来,两级法院宣传干警频繁变动,有的先后调整到其他部门,有的为聘用制干警,这些宣传干警在宣传工作岗位上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后,要么调到其他部门,要么通过公务员考试考到其他单位。以中院为列,近三年来做新闻宣传的干警先后换了3人。这种频繁变动,虽然使宣传部门注入新鲜血液,锻炼和提高了干警的素质,但频繁的流动不利于充分发挥干警自身素质,做好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全州法院司法宣传干警有文秘、新闻、计算机相关专业,在宣传工作中各有所长,能够互学互补,形成宣传合力。

(三)领导重视,激励措施到位。为加强宣传工作,近几年来全州两级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宣传舆论,把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宣传人员配备、宣传设施选购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同时,为激发干警踊跃投稿热情,在党组会议、全院干警大会上多次强调宣传工作重要性,专门对两级法院信息员进行了写作、摄影等方面的专业培训,并制定了宣传工作奖惩方案,规定在国家级、省级、市级报刊杂志、报纸、网络等刊登报道的奖励一定的稿酬,并将奖励情况与干警、部门年终各项评先评优情况挂钩。

(四)以审判工作为中心,宣传报道内容丰富。一是以法官审判、执行案例为题材,如案件调解过程方式方法、行为作风、当事人息诉服判态度转变。二是正确引导重大社会舆论关注案件,客观报道案件事实,如张永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邹久保涉黑案审理中和审理后,中院以客观事实为基础相继向社会各界报道了案件基本情况和审判结果。三是以审判创新为切入点,深入总结先进经验做法。四是以优秀干警、先进模范为宣传对象,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氛围。五是以法院党建工作、队伍建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普法、综治维稳工作等方面成效为宣传延伸范围,进一步展示法院风貌。

(五)稿件质量明显提升,采用量增加。据不完全统计,全州法院系统2008年、2009年、2010年被州级以上报纸、杂志、网络、电视等媒介采用的稿件量分别为316981581篇(次),在《人民法院报》、《都市时报》、《云南信息报》《中国法院网》、《云南政法网》、《云南法院网》、西双版纳电视台等媒介上采用量逐步增大。

(六)干警撰写热情相对上升。由于考核激励机制的促动,全州法院干警主动撰写宣传稿件人员变多,拖沓扯皮现象变少;稿件亮点增多,内容空洞变少;提供题材数量增多,敷衍了事变少;被采用稿件人数增多,敷衍应付情况变少。

二、存在的问题

我州法院系统的宣传工作普遍存在着“里面的走不出去或走得不远,外面的走不进来或不能进来”的现状。在对外宣传中,为了防止有可能产生重大负面影响,如需对正在审理的案件、未生效的案件的宣传报道,新闻媒体需要采访的话,应当事先向采访法院的有关领导请示审批,并经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同意并通知。因为严格的手续,新闻媒体对法院有敬而远之的倾向。内部因新闻相关知识的缺失、写作新闻缺乏技巧等原因,宣传工作就停滞在对一般的、零敲碎打的、就案论案的宣传上。同时,不善于面对媒体,与宣传主管部门的沟通和协调较少,宣传形式单一。

        (一)宣传形式缺乏主动性。一是缺乏主动联系。与新闻媒体之间,主要由记者到法院采访约稿时建立相对固定的联系;二是缺乏主动策划。专职宣传干警的不稳定性和身兼数职,使得对深度宣传和专题新闻有畏难情绪。

        (二)宣传内容缺乏广泛性。虽然法院拥有丰富的新闻信息资源,但媒体的报道需要和群众的司法需求,使得我州法院大部分新闻宣传素材是法院审理的案件情况。而媒体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300字以下的信息报道成为主流,且80%以上的宣传都是个案宣传。对法院的工作成绩、典型经验、先进事迹、亮点工作等方面的宣传报道少,至使群众对我院的工作、对我们的法官了解较少。

    (三)宣传工作存在模糊认识。部分干警在思想上不重视,在行为上不主动是这些干警对宣传工作的基本态度。有的认为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司法办案是第一要务,办理案件是干警的职责,宣传工作是次要的;或宣传工作只是专门部门的工作,其他业务庭室不必占用过多时间;这些模糊认识的存在,致使宣传工作考核方案在执行中走样,成为一些干警搞年终突击、应付了事的附加工作。

 (四)内部沟通不畅,部分宣传线索被忽视。法院宣传事件重点在各业务庭室,抓好庭室与宣传部门的联络沟通,就能保证新闻宣传的时效性。近几年,我州法院办公室工作逐渐增多、难度加大,在人员不足的情况下,为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自然挤占与其他部门沟通联络的时间。同样,由于我州法院案件大幅度上升,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法官们疲于办案,内勤人员事务繁多,根本上无暇于或无心于宣传稿件撰写及宣传素材提供。以上种种沟通不畅,必然造成宣传线索时效性丧失及法院宣传工作层面单一的结果。

 (五)培养宣传工作人员困难。外部看,招录难,即所录用人员能否承担起宣传重任存在较大不定性;选调难,即基层宣传资源匮乏、选调工作开展难度大、手续繁琐、法院编制有限。从内部看,一些干警认为宣传工作比较单调。与此同时,由于自身能力等因素,一些干警是不愿、不想、不敢从事宣传工作。上述诸多内外原因,最终成为培养宣传人员难题。

三、对增强司法宣传工作的建议

针对当前我州法院司法宣传工作的基本情况、特点及存在的一些问题,加强该项工作显得尤为需要。对此,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以期对促进基层法院司法宣传工作进一步发展有所帮助。

(一)完善奖惩制度,细化工作责任。司法宣传工作要得到长足的发展,除了干警自身提高思想意识外,更需要通过健全的制度来激励、来管理。通过将勤罚懒,实行多劳多得,提高干警的写作热情,激发干警的写作能力。明确细化各部门年度宣传稿件提交指标、采用指标、年度个人及部门宣传工作标准等;完善责任监督机制,各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院长要对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宣传工作跟踪监督,及时督促和落实宣传工作责任。完善宣传工作的激励机制,加大宣传工作奖惩力度,根据办案经费情况适当提高奖励金额,并把宣传任务完成情况与干警、部门负责人、主管院长及部门的评先评优、立功等情况联系起来,对不完成任务、完成任务质量不达标进行问责。

(二)完善宣传工作保障机制,加大宣传干警培训力度。一方面,划拨宣传专项资金,强化宣传人员业务培训。另一方面,上下级法院应保持日常工作交流常态化,改变以会议落实会议、文件落实文件的指导方式,通过经常下访,调研基层法院宣传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定期不定期召开宣传工作交流会,介绍经验,共同探讨宣传发展策略;确保每年至少有一次宣传业务技能培训,弥补基层法院培训工作空白。积极选派宣传干警到省高级法院交流学习,增强宣传工作相互了解及宣传工作经验学习交流。

 (三)充实宣传队伍,发挥司法宣传工作作用。审判、执行部门干警身居审判、执行工作一线,最直接、最轻易、最深入地触摸宣传线索、捕捉宣传事件苗头。针对我州法院编制有限的实际情况,应从审判、执行部门中抽调熟悉审判业务、热爱宣传工作、文字功底较好的干警兼职宣传队伍,推进法院宣传网络建设。要充分发挥司法宣传工作作用,就必须根据法院自身特点恰当解决“一岗多职”现状,确保专职宣传干警专职、专责,保持专职宣传干警的长期稳定性,延长宣传轮岗时间,使其自觉在工作岗位上留人留心。。

         (四)创新宣传方法,把握宣传策略。树立司法宣传的精品意识,主动策划法院的重点报道和专题新闻宣传,如领导思考的要点、法院工作的重点、决策落实的难点,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值得推广的亮点等题材加以宣传,增强报道的力度、深度和广度;改进宣传工作方法,掌握好法院新闻的宣传分寸;提高司法宣传技巧;关于针对法院的法官的负面宣传报道,要有事前应对预案,事后一方面要积极向有关部门报告和及时进行消息澄清,争取理解和支持,制止负面影响的进一步扩散,另一方面也要尽可能的运用行政、法律、科技等各种方法手段,减少负面影响直至消除。

        (五)突出重心,深化宣传效果。要始终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抓住法院主要工作实绩、典型案例、法官典型事迹,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和良好的舆论环境;组织好法院的重点报道和日常性的报道工作,通过文字、图片、影视等多种形式,使社会了解法院,进而理解法院,支持法院工作,为公正司法营造宽松的外培环境;加强宣传阵地建设,拓宽在相关媒体上的专栏建设,加大法官到学校、监狱、下乡举办讲座的力度,鼓励法官参加专题电视节目,拓宽法院宣传途径,实现宣传效益。

        (六)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和协调。在与报社共同开办“傣乡法苑”栏目的基础上,尝试与州电视台、广播电台携手,开办专题栏目,以便将重大、典型案件审理情况通晓到州内社会各界,以增进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和审判工作的了解和支持。为使审判工作延伸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之中,我们可以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组织特定人员参加庭审旁听,扩展庭审功能。拓宽巡回审理范围,增进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对新时期法院工作的了解,接受群众监督和建议。定期召开法院宣传工作会议,并邀请上级法院及媒体参会宣传指导,现场培训我州两级法院宣传干警及信息联络员。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陶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