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工作调研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1-11-14

编者按:此文作者从勐海法院新闻宣传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开展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研究、有实际工作情况、有分析研究、有意见建议,内容翔实、丰富,并且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践性,虽然局限于勐海法院,但对全州法院来讲,具有一定的指导性。现特编发此文,望全州法院予以重视,认真研究,改进工作,切实提高各院新闻宣传工作质量和水平,为审判、执行工作服务,进一步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

 

勐海县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工作调研

 

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宣传人民法院司法审判、改革创新和法官形象的窗口,是增进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关心、理解和支持的平台,是树立法院公正执法形象、弘扬民主法治精神,促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手段和途径。为此,勐海县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在起点低、基础薄的情况下,积极克服困难,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三个至上”思想为指导,在全面履行审判职能的同时,积极开展新闻宣传工作,以宣传促审判,以宣传树形象,以宣传扬法治,为法院审判工作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司法舆论环境。

近年来,勐海县人民法院的新闻宣传工作在不断进步与成长,取得了良好成绩,主要表现在:新闻宣传稿件的数量与质量在不断上升,稿件的采用率、见报率也在不断上升,参与新闻宣传工作的人员也在不断增加,干警撰写新闻宣传稿件的积极性明显提高,使勐海法院的新闻宣传工作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2008年至2010年,勐海法院共向各类媒体投稿254篇,被中国法院网、中国社会与法(网站)等国家级媒体采用2篇,被云南法院网、云南法制网、云南经济日报等省级新闻媒体采用57篇,被西双版纳报、州中院网站等州级媒体采用113篇。2008年、2009年我院均被州中院评为全州法院系统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2007年至2009年共有三位同志被评为全州法院系统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

一、   勐海县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工作概述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宣传工作有保障

勐海县人民法院党组从推进法院改革、提升司法能力和增强社会公信力与透明度出发,作出了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积极引导司法舆论导向的重要决策,制定了《新闻发布暨宣传工作管理规定》,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磊主管新闻宣传工作,由院办公室负责新闻宣传的组织协调联络和日常管理工作。

一是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为防患于未然,我院制定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在《新闻发布暨宣传工作管理规定》中,确定我院新闻发布工作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和新闻发布归口管理,新闻发言人代表本院发布新闻,院党组系新闻发布机构和新闻发布的归口管理部门,并详细规定了新闻发言人的权限、院行政办公室承担的具体新闻宣传工作以及新闻发布的内容、形式、纪律等内容。

二是健全新闻信息采集、报送和奖励机制。健全以办公室为枢纽,各部门为信息源的内部新闻信息采集网络,各部门信息员负责将有价值的信息及时上报院行政办公室,由办公室进行加工整理报送。每年初都制定有《勐海县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通知》不但将新闻宣传、调查研究、案例评析等工作细化分解到各个庭室,还针对各项稿件的采用情况制定了高额的奖励措施。

三是建立新闻舆情督察机制。为切实加强我院网络阅评工作,加强对重要新闻、敏感新闻和问题新闻的监控,提升舆论监督和引导能力,我院及时成立并调整充实网络阅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形成了以院行政办公室为中心,各部门为辐射点的督察网络,负责对网络舆情监看、收集,增强了新闻宣传工作的政治性和敏感性,对可能出现的负面新闻做到未雨绸缪。

四是规范新闻媒体采访接待制度。为规范新闻记者采访报道工作,由院办公室统一负责与新闻媒体联系、采访和报道工作,各业务庭室法官与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接受采访和发布新闻。

五是健全新闻信息考核奖励制度。将新闻宣传工作纳入考核管理工作中,每年各庭室的新闻信息报送、采用情况都予以公布,未完成上报信息数的庭室不得参加年终的评优活动;个人撰写的新闻宣传稿件采用与奖励情况在年终时也一并公布,作为年终奖先评优的参考参数。

(二)改进工作观念,积极探索新闻宣传工作思路

近年来,勐海县人民法院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新闻宣传工作,关注社情民意,不断改进工作观念,积极探索新闻宣传工作思路,在新闻宣传工作思路上有了许多转变。

一是转变观念,积极应对媒体、主动宣传。转变过去被动宣传、被动应对媒体的观念,积极应对媒体,主动邀请和支持西双版纳州电视台《新闻赶摆场》栏目组、勐海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法院审判工作和其他工作进行采访报道,提供各种便利和良好服务,依法保护新闻单位和新闻记者的采访权和新闻监督权。

二是从着重宣传案件向多方位宣传法院工作转变。近年来,勐海法院的新闻宣传工作逐步从单纯宣传法院审理的案件案例向宣传法院多项工作转变,如:法院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为民司法举措、先进模范人物事迹等等,使群众增加了对法院工作多方面的了解。

三是从单一的文字宣传方式向多元化宣传方式转变。勐海法院对外宣传的形式原来主要是单一的文字类新闻信息,近年来,随着数码相机、摄像机的普及使用,勐海法院对外宣传除了文字类的新闻信息外,新闻图片的使用频率日益提高,视频声像的使用也在不断增多,采用新闻宣传稿件的媒体也扩展到网络、报纸、电视等。“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多元化宣传方式增加了法院新闻宣传的生动性与可信度,扩大了社会影响力。

四是宣传工作从事后宣传向事前筹划转变。近年来,勐海法院绝大多数新闻宣传稿件多是事后新闻,但是仍有少量案件的宣传工作在事前是经过研究和筹划的,如岩某规避执行撤销缓刑案。在现阶段,事前筹划的新闻宣传实例在勐海法院新闻宣传工作中虽然所占比重很小,但这是我院在新闻宣传工作中的一项突破和今后宣传的趋势。

(三)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弘扬司法为民旋律,新闻宣传工作有成效

勐海县人民法院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实现好、维护好人民最根本利益为切入点和落脚点,深挖法院新闻宣传资源,突出了审判和执行特色。

一是贴近群众生活,贴近实际,对法院各项司法为民举措积极开展宣传。随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活动、“人民法官为人民”等活动的深入开展,在干警司法理念转变的同时,我院各项为民司法举措也得到了有效落实,如巡回开庭率、巡回办案率、案件调撤率等不断上升,在案件的办理过程中涌现了许多成功、圆满解决的案例,我院将司法为民举措和成功案例相结合,制作出了许多法官、法院司法为民的新闻宣传稿件,弘扬了法院司法为民的主旋律。如:《民族教育显成效,和谐执行昔日仇人今做亲戚》、《庭前送达释法理,土地诉争自行和解》、《被告远在国外难送达,法院电话调解息争诉》等稿件,不但显现法院司法为民举措的落实,也体现了法院干警的工作创新与智慧。

二是坚持对关系民生民权的热点、重点、焦点案件,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引导正确司法舆论导向。如:张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为避免不实报道引起负面的司法舆论,我院积极撰写新闻通稿,及时进行宣传报道。

三是开展特色活动新闻报道。如:在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期间,对涉诉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工作进行宣传报道,邀请了西双版纳州电视台《新闻赶摆场》栏目对该项活动进行采访报道;又如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庭审观摩勐海法院首次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活动及后续的座谈活动,邀请勐海县电视台进行采访报道;我院“业务素质提升年”活动之一—法官业务素质考核活动邀请勐海县电视台进行采访报道等等。

四是开展典型新闻报道。如:岩某规避执行撤销缓刑案,在我院执行工作中属典型案例,具有较大的新闻价值,因此,除开展常规的文字信息、新闻图片的宣传外,还专门邀请了县电视台针对此案制作专题报道;还有邀请州、县电视台对“全国优秀法官”岩温和庭长的专访等等。

二、新闻宣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新闻宣传与信息工作混同

在勐海法院,长期以来将新闻宣传工作等同于信息工作,有很多干警不清楚新闻宣传与信息的区别。实际上二者是有区别的,信息主要对内,其价值在于为上级法院及当地党委反映工作动态和存在问题,总结推广经验,让领导掌握法院工作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突出服务性;而新闻主要对外,其目的在于宣传报道法院工作,扩大审判影响,普及法律知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突出宣传性;信息与新闻在取材和写作方法上都有不同,信息在写法上要求言简意赅、层次分明、语言朴实,不突出个人形象,新闻则常用生动的语言进行修饰,可突出个人形象,具有一定的故事性。信息与新闻不分,容易造成许多稿件在写作上模棱两可,既不像信息又不像新闻。但这是法院系统普遍的做法,将信息与新闻宣传工作分开不太切合实际。

(二)新闻宣传工作发展不平衡

我院新闻宣传工作发展的不平衡表现在:

一是省级以下媒体采用多,国家级媒体采用少。如:2007年上报新闻信息33篇,被中国法院网采用1篇,云南省法院网等省级以下媒体采用13篇;2008年上报各类新闻信息67条,被中国法院网采用1篇,云南省法院网等省级以下媒体采用17篇;2009年上报各类新闻信息97条,被中央级媒体《中国社会与法》采用1篇,被云南省法院网等省级以下新闻媒体采用32篇;虽然稿件的投稿量和采用率都在不断上升,但缺乏精品,国家级媒体采用的很少。

二是文字稿件采用多,图片声像采用少。如:2007年上报新闻信息33篇,无新闻图片和声像;2008年上报各类新闻信息67篇,新闻图片4张,图片均未被采用。2010年上报各类信息88篇、新闻图片20张,采用图片仅7张。而关于我院工作的新闻声像,基本上都是邀请州县电视台采访后采用,我院工作人员摄录的影像基本上作为内部资料留存。

三是个案案例采用多,反映法院其他工作稿件采用少。这种情况和干警的投稿情况有紧密联系,因干警稿件内容描述个案案例的居多,尤其是刑事审判方面的新闻稿件,因此在稿件的采用上就以个案案例居多。

四是网站采用多,报刊杂志采用少。我院上报的各类新闻信息主要被云南法院网、西双版纳新闻网、州中院网站采用,而采用我院新闻信息的报刊杂志主要是西双版纳报,仅有极少量的稿件被云南经济日报、云南法制日报等媒体采用。如:2009年共投稿85篇,其中,被中央级媒体《中国社会与法》(网站)采用1篇,被云南省法院网采用9篇,云南法制日报采用1篇、云南经济日报采用4篇,生活新报采用1篇,西双版纳报采用32篇,被州中院采用48篇。

五是系统内部采用多,其他媒体采用少。我院上报的各类新闻信息大部分是被云南法院网、州中院网站等系统内部网站采用,其他的媒体仅限于西双版纳报、州电视台、县电视台等州县媒体,而且采用信息量远低于法院系统内部的采用量。

(三)事后新闻多,事前谋划少

我院不论是接受干警投稿,还是向外投稿的稿件,基本上都是在案件审结或活动结束之后方才开始撰写新闻信息稿件,均属于事后新闻。在案件审结以前或活动开始之前就意识到案件或活动的新闻价值,并开始着手筹划宣传活动的事例少之又少。近年来,只有张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和岩某规避执行撤销缓刑案等少量案件在事前研究过宣传活动。

(四)新闻稿件投稿不及时,失去了新闻的时效性

新闻宣传稿件突出一个“新”字,但很多稿件不是在案件处理完结或办结后及时投稿,以致很多稿件失去了新闻稿件的时效性,新闻成“旧闻”,甚至有些很有新闻价值的案件或活动在结束后好几个月才撰写新闻信息稿件,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稿件的采用率。

(五)新闻形式单一,以文字类信息为主

勐海法院现在新闻宣传的形式都是以信息简报为主,信息简报又以文字类信息为主,少有图片资料和声像信息。而新闻稿件中图片的运用,能够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法院的各项工作。在我院的新闻宣传稿件中,配有图片的比较少,有少数配有图片的稿件,也因为图片的质量而影响了稿件。而且图片普遍侧重于巡回法庭的开庭现场的摄制,未能充分挖掘巡回办案过程中的新闻因素,未能全面反映法院各项工作。

(六)稿件的质量普遍不高,干警写作水平有待提高

从各业务庭上报的稿件来看,普遍存在以下问题:新闻的六要素即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的起因、经过、结果不全;文字表述不够严谨;文章结构混乱,层次不清;书面语言应用不够贴切,口语化较严重等。

(七)稿件亮点不突出,未能凸显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特色

如何突出新闻宣传稿件的亮点,是新闻宣传工作中的难点。作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法院,实际在工作中如遇到少数民族群众离婚、分家析产、赡养等类型案件,在审理、调解、执行过程中很多有边疆、民族特色的内容,也有很多合理利用民风民俗圆满解决纠纷的案件,但在新闻信息稿件中未多见,未能凸显边疆少数民族特色。

(八)宣传效果缺乏显著性,服务特色不够明显

宣传服务审判的功能未能充分发挥,宣传为决策服务、为审判服务的特色不够明显,宣传工作的质量有待提高。

三、对我院新闻宣传存在问题的分析

(一)大部分干警宣传意识不到位

新闻宣传光靠办公室人员闭门造车是不行的,广大一线办案法官、干警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但一是工作任务繁重,少有时间、精力来研究新闻宣传工作;二是缺少新闻宣传的敏感性和专业素养,不知道如何挖掘新闻亮点,导致一些很好的新闻宣传亮点得不到有效宣传;三是对时下政法部门、法院系统的整体工作环境、工作思路与主题不甚了解,不能很好的掌握新闻宣传方向。有部分干警纯粹为了完成任务而敷衍了事,稿件质量可想而知。

(三)硬件配备数量较少,配置较低

勐海法院现有二台摄像机,其中一台因体积庞大不便携带且配件不齐,基本处于闲置状态;数码相机共有五台,其中办公室配有两台,业务庭室配有三台,但多数配置较低,功能较少,照片质量不高。

(三)人员配备不精,缺少专业人才

勐海法院的新闻宣传工作主要由办公室负责,此项工作具体是由文秘人员兼顾,缺少专业人员,文秘人员在繁重的文秘工作下还要兼任新闻宣传工作,精力有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新闻宣传工作的质量。在新闻信息联络员方面也存在相同问题,现业务庭的新闻信息联络员基本上由各庭室的内勤兼任,他们往往从事办案、记录、案件管理、信息报送等多项工作,不但业务繁忙,而且缺少新闻宣传的专业知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新闻宣传工作的发展。

(四)新闻宣传工作制度不够健全,未能形成整体优势

勐海法院现有的新闻宣传工作制度主要侧重于新闻发言人制度和奖励制度,未能建立起畅通的运转体系,感觉新闻宣传好像就是办公室和少数几个新闻信息联络员的事情,未能充分整合全院干警的力量来共同做好新闻宣传工作。

四、对加强勐海法院新闻宣传工作的建议

(一)加强对新闻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营造良好宣传工作环境

领导重视是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前提。笔者认为领导应将新闻宣传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处理好审判执行业务与宣传的关系,做到与其他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在全院干警中树立懂宣传、会宣传、配合宣传的大宣传理念,摒弃宣传工作仅仅是宣传部门工作的狭隘观念,必要时可以由院领导或中层领导带头撰写新闻稿件,在全院范围形成良好宣传工作环境。

(二)加强规范化管理,为宣传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要形成新闻宣传工作整体优势,这不仅需要基层法院的主动性,进一步加强与党委、上级法院的沟通联系,也需要需自上而下建立一个健全的工作制度体系。笔者认为,以下方式可供参考:一是制定工作例会制度(可结合业务工作进行)。每季度或半年开展一次,各庭室领导、分管领导等都应参与其中,通报工作情况,交流经验,指导写作;二是健全培训学习制度。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培训学习活动,逐步提高干警的新闻宣传意识和技巧;三是健全纵向、横向沟通交流制度,加大新闻宣传工作指导力度;四是可以针对新闻宣传工作专门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除了对个人进行奖励外,还应通过奖优罚劣督促业务部门加强新闻宣传工作,使新闻宣传工作成为影响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因素。

(三)加强新闻宣传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的宣传队伍

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宣传队伍是做好法院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保证。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新闻宣传队伍建设。一是配齐配强专兼职新闻宣传工作人员。选配政治敏锐性强,政策业务水平高,责任心、事业心强并有一定写作基础的同志从事宣传工作。二是定期开展新闻宣传工作培训,勐海法院在《新闻发布暨宣传工作管理规定》中已订立有信息联络员制度,而在实际工作中,信息联络员的身份未得到明确,也未组织信息联络员开展过相关培训活动。笔者认为,信息联络员遍布在一线,掌握第一手资料,他们新闻宣传的素养高低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新闻宣传工作的成效,因此,提升全院干警的新闻宣传素养应从培训信息联络员开始,培训学习的内容应该涵盖多方面的内容,如:法院新闻宣传工作方向、新闻宣传工作技巧、新闻摄像技术、新闻稿件写作等等内容。三是开展交流学习活动。可以“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开展交流学习活动,派专、兼职宣传人员到上级法院新闻中心、州县宣传部等部门学习先进经验,也可以邀请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等部门的专家到我院开展交流学习活动。四是宣传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宣传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督促,加强宣传策划。加大对综合性宣传稿件的策划,确保宣传工作实现从动态性向综合性的转变,从动态入手加强对宣传信息的综合处理,全面反映法院的各项工作。

(四)建立健全公共关系沟通协调机制

积极争取党委宣传部门对法院宣传工作的领导和支持,主动报告宣传工作重点和重大事项;加强与人大、政府、政协等机关宣传工作机构的沟通联系,争取对法院宣传工作的理解与帮助;多向上级法院、新闻媒体、宣传部门学习经验、方法,多与兄弟法院和相关单位沟通交流,取长补短,共同促进新闻宣传工作的有效提升。

(五)加强对新闻宣传相关设施的配备

鉴于勐海法院相关新闻宣传设施配置低、数量少的现状,笔者建议加强对新闻宣传相关设施的配备,不论在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需要得到提升,如配备彩色打印机、数码相机、微型摄像机等,订阅相关报刊杂志、书籍等,保障新闻宣传工作经费,为进一步做好新闻宣传工作提供良好物质条件。

 

(勐海县人民法院   陈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