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人民法院信息工作的分析与思考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1-10-24

编者按:信息工作是法院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领导了解情况的耳目、科学决策的参谋、解决问题的助手、加强联系的桥梁。作者结合从事法院信息工作的体会,从勐海县法院信息工作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对策与建议等方面,探讨了怎样搞好边疆基层法院信息工作。现特编发此文,望各基层院、中院各部门认真分析研究信息编写、报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全州法院信息编写质量,从而提高信息采用率。

 

信息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反映情况、交流经验、促进决策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勐海县人民法院信息工作发展相对落后,直到2005年才有了明显起色,随后陆续建立起符合该院工作特点的信息工作体制,信息工作才有组织、有系统地全面开展,不过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本文以勐海法院信息工作作为分析对象,望能以一斑窥豹,提出一些具有参考价值的建议。

一、勐海法院信息工作概况

勐海法院信息工作是一个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过程。2005年以前,勐海法院信息工作开展不充分,未形成一套完整的制度,信息报送数量较少。随着上级法院信息工作体系的逐步建立完善及对信息工作的日益重视,勐海法院信息工作有了很大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信息工作得到重视。领导是否重视是能否搞好信息工作的关键。近年来,信息工作得到了勐海县法院党组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从物质装备、人员配置上为信息工作提供了必要条件,制定了信息工作的系列制度,每年安排经费对撰写信息的人员进行奖励,多次在会议上深化对信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信息工作的发展提供了重要条件和良好氛围。

(二)信息数量大幅增加。2005年至20117月,勐海法院编发信息数量分别为3737篇、4444篇、3333篇、6568篇、8598篇、8690篇、7171篇,数量大幅增加,2010年与2005年相比,信息数量增长了143%

(三)信息质量逐步提高信息取材范围更加广泛。从以日常动态为主发展到涵盖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日常动态、改革创新等各个方面;信息的写作水平逐步提高,信息写作逐渐符合规范,文章结构更加严密,文字更加精炼;更加注重围绕法院中心工作和阶段重点报送信息,突出信息的服务功能。

(四)信息采用率逐步上升。2005年至20117月,勐海法院报送信息被采用率分别为:8%40.9%39.4%33.8%57.1%61.1%64.8%2009年以来的采用率大大超过以往。

(五)信息制度逐步健全。一是建立健全了信息网络,形成以办公室为龙头,各业务庭密切配合,骨干为主、全员参与的信息网络。各部门确定一名热爱信息工作、熟悉审判业务的干警作为信息联络员,同时,鼓励干警人人写信息报信息,办公室作为信息工作职能部门充分发挥协调统筹作用,最大限度整合各部门信息资源,编发《法院工作简报》;二是建立了信息考核制度,每年初以红头文件形式对当年信息工作作出计划,根据各部门工作特点设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并定期进行通报考核,未完成信息报送任务的部门将被取消本年度评优资格;三是建立了信息激励制度,对被采用的信息按照采用单位层级给予作者不同额度的奖励充分调动干警撰写信息的积极性。

     二、信息工作存在的问题

    当前,勐海法院的信息工作并不成熟,与全国、全省其他法院相比,信息工作相对落后,这既有外部因素的制约,也有自身存在的不足。

从外部因素来讲,主要是从上到下的信息工作体制不健全,缺乏沟通交流机制,没有为信息工作的发展提供充分的外部环境。要做好信息工作,需要上下级法院进行经常性的沟通交流,指导工作,反馈意见。许多信息工作先进的法院都建立了较好的沟通交流机制,信息网络畅通,信息体系健全。但目前在云南省法院系统尚未形成一套运作良好的信息交流指导制度。基层法院与高级法院沟通交流机会很少,基层法院与中级法院的沟通交流制度也不健全,整个信息工作体系和信息运转效率都存在一定不足。

从自身因素分析,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信息和新闻宣传不分。这是全国法院普遍存在的问题,目前除了高院级别或新闻宣传工作比较先进的法院外,很多法院信息与新闻宣传工作都是一体的,信息和新闻宣传不加区分。实际上,两者并不是一回事,信息主要对内,其价值在于为上级法院及当地党委反映工作动态和存在问题,总结推广经验,让领导掌握法院工作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突出服务性;而新闻主要对外,其目的在于宣传报道法院工作,扩大审判影响,普及法律知识,弘扬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突出宣传性;信息与新闻宣传在取材和写作方法上都有不同,信息在写法上要求言简意赅、层次分明、语言朴实,不突出个人形象,新闻则常用生动的语言进行修饰,可突出个人形象,具有一定的故事性。信息与新闻宣传不分,容易造成许多信息稿件在写作上模棱两可,既不像信息又不像新闻宣传。但作为边疆地区基层法院,新闻宣传的发达程度不高,能够配置的人员也有限,如果将信息与新闻宣传分开,并不利于资源的最大化利用,这是一个矛盾。

(二)信息类型单一,缺乏深层次信息。人民法院信息大致可以分为工作动态类、审判信息类、经验介绍类、问题建议类四种类型。问题建议信息相当于一篇小型调研文章,主要是反映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需要以相关调研为支撑。纵观近年来勐海法院采编的信息,一般性的、动态性的信息较多,缺乏有问题、有分析、全局性的深层次信息。2005年至20118月编写的441篇信息中,工作动态类信息172篇,占到39%;审判信息256篇,占到58%;经验介绍类信息13篇,占3%;问题建议类信息没有。以活动、会议、工作部署为内容的动态信息占了大多数,具有分析性、有辅助决策意义的综合类信息采编数量明显偏低。对于审判信息,大多是单纯描写案件,总结性、前瞻性、分析性的信息较少。这一方面是由于深层次信息的撰写需要耗费很多时间和精力,但办案人员工作任务繁重,较少有多余的时间和精力来撰写此类信息;另一方面是干警对信息的认识不深刻,眼界还限定在动态信息和案件信息两类信息上,缺乏挖掘具有综合分析内容的深层次信息的敏锐性。

(三)信息写作水平仍有待提高。从近年来报送办公室的信息来看,主要存在以下几类问题:一是信息文不对题,内容与题目的紧密性不强;二是信息结构混乱,表述不清,东拉西扯,层次不分明;三是信息写作不严谨,口语话太多,表述太随意;四是把信息当作故事来写,写法不合规范;五是部分信息报送的时效性较差,一些好的题材、好的信息没有及时采编、上报,贻误了时机。

三、对策及建议

(一)提高信息的服务性。勐海法院作为基层人民法院,层级低,工作的影响力及代表性放到全国法院的大环境下考察意义不大,但对于全州法院及当地党委、相关部门却有重要参考意义。因此,要立足当地实际,结合自身特点编报信息,提高信息的服务性。

    第一,突出中心工作编报信息。信息要突出反映法院在贯彻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中的具体举措,反映贯彻三项重点工作的情况,反映审判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审判工作机制和制度创新的做法和经验等等。2010年,勐海法院编写了大量反映巡回审判及调解工作的信息,这是突出中心工作的一个体现。

第二,突出阶段重点编报信息。法院每年都有不同的工作要点,每一个阶段都有工作重点,要善于从阶段重点工作中挖掘信息。例如,今年勐海法院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开展了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就要将活动中的典型案例,活动取得的阶段性成效通过信息反映出来,这样的信息是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

第三,突出特色工作编报信息。勐海县作为一个少数民族边境县,有其特殊性。法院的信息工作要反映本地特点,信息的选材要发掘法院与其他部门、当前工作与以前工作不同的特色和亮点,善于从共性中找个性。例如,勐海辖区毒品案件高发,除了编报典型毒品案件外,还应善于总结分析某一阶段毒品案件的特点、趋势,这样的信息才更具价值。再如,勐海法院将今年作为业务素质提升年,开展了多种业务素质提升活动,这是今年工作中的一个亮点,是很好的信息题材。

第四,突出难点工作编报信息。人民法院处于化解社会矛盾的前沿,面临的问题纷繁复杂,涉及社会方方面面。法院信息工作要善于从中反映难点问题,引起重视。例如,近年来,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引发的民事案件增多,出现了很多新问题。对于这样的案件,应注意挖掘相关信息向当地党委政府等报送,引起重视,推动问题的解决。

(二)提高信息写作水平。一个好的题材,没有一个好的表达,价值会大打折扣,因此一定要重视信息写作,掌握写作的基本方法和技巧。

第一,信息内容要抓要点。信息的篇幅短小,一般不超过800字(深层次信息除外),这就要求写作信息文稿应注重选用最能说明问题的材料,抓住写作要点,省去可有可无的词句和与体现主题关系不大的段落。下面,就以几种常见信息为例,作出说明。

案件类信息:此类信息的写作要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案件判决的时间、内容及当事人情况;二是法院查明的案件事实;三是判决的理由和依据。有些案件还可以写宣判后的情况,如上诉与否、社会反映等。

开展重要活动类信息:写作要点应包括活动的背景、时间、内容几个要素。

经验介绍类信息:此类信息一般先概况相关工作取得的成效,然后对具体做法做详细介绍。

问题建议类信息:此类信息的侧重点在于对问题本身的描述和产生原因的分析。结构一般包括三部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分析问题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第二,信息文风要实在。信息要开门见山、简洁实在,直截了当反映情况,不需要过多修饰性语言,不要不符合实际的拔高,也不要有个人色彩和猜测性语言。

第三,信息结构要严密。信息要上下文联系紧密,脉络清楚流畅,层次分明,按照各部分之间的联系和关系安排材料。一则信息写作时有很多材料可用,这就要划清其层次,分析其关联,理清脉络,然后下笔。如:有时间先后,就可以按照时间顺序写作;有内在规律,就按其逻辑顺序运笔。
    
第四,信息语言要准确。信息要用语准确,所用言词应该能客观地描述事物的存在方式和运动状态,不能凭主观意志,夸大缩小或含混不清。把握语法、句法,造句合乎规范,这包括句子成份完整,词语搭配,结构统一,连词一致等等。在准确表达信息内容的前提下,做到语言凝炼,以尽量少的文字表达尽量多的内容。

(三)健全各项信息制度。一是建立信息点评通报制度。除对信息进行通报外,还应定期对信息进行点评,指出存在的问题,明确下一阶段信息报送重点,指导干警准确把握信息要点,提高信息写作水平。二是优化信息考核评比制度。目前对信息的考核主要是以被采用单位的层级为依据进行奖励,没有在信息质量上进行区分。应改变单纯以被上级采用为唯一的奖励标准,对一些对本院及上级法院及党委中心工作、领导决策、审判工作提供重要参考作用的信息可加重奖励,每年评出精品信息进行特别奖励,激发干警撰写精品信息的积极性。

(四)加强对调研信息的撰写。在审判实践中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既是调研行为,又是信息综合。要善于把信息工作与调研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好调研成果,及时将有价值的调研材料转化为信息。真正高质量的信息就是一篇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有数据佐证的小型调研报告。例如,《浅析勐海地区民事送达的相关问题及完善》这篇调研论文近6000字,主要对勐海法院在送达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剖析,由于这是一篇论文,作者用了大量篇幅论述我国民事送达制度及提出自己的见解。这篇论文实际上也是一篇较好的信息题材,只需从中提取出在民事送达实践中遇到的4个突出问题这一核心内容,就可以改编为《勐海法院在民事送达中遇到4个突出问题》这样一篇1000字左右的信息。值得注意的是,问题建议类信息一定要结合实际,准确真实,所提的建议要具有可操作性,一般不涉及现行司法体制的变动。它不同于调研论文,后者突出其学术性,问题可以具有争议可以进行探讨,而前者是为决策提供参考,必须实事求是,有一是一,有二是二,否则会造成误导。

(五)完善沟通交流体系。信息工作光靠一个法院和几个同志都不行,形不成整体优势,必须建立畅通的信息运转体系。这不仅需要基层法院的主动性,进一步加强与党委、上级法院的沟通联系,也需要上级法院建立一套完善的沟通交流制度。从全国先进法院的经验来看,主要有以下一些方式值得借鉴。一是定期召开信息例会。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信息工作交流会,通报信息情况,确定下一阶段报送重点,交流得失与经验,指导信息写作,加强大家的互动。二是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培训,提高信息员的工作能力。三是健全交流制度,采取“走下去,请上来”加大信息工作指导力度,委派上级法院从事信息工作的同志到各中、基层院对信息员进行培训指导或从中、基层法院抽调从事信息工作的同志到上级法院跟班学习。四是畅通信息渠道,建立高效的信息工作运转机制。例如一些高院开发了信息采编系统,中、基层法院编写好信息后,只需在采编系统上轻点鼠标,便实现信息的即使报送。从信息的收取、编辑到合成刊物、送领导签发,完全在采编系统上完成。信息报送后,能在系统上看到被采用情况及各单位信息报送排名,既利于信息员掌握全局,又大大提高了信息运行效率,保证了信息的时效性。

 

(勐海县人民法院   曹雪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