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调研报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11-22

根据深化依法治州实践调研会议要求,针对十八大以来开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工作情况进行认真调研总结,摸清现状,掌握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对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和困难,更好地规范司法行为,提出一些初步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十八大以来,西双版纳州两级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问题导向,从立案、审判、执行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努力规范司法行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促进西双版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近年来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主要做法

近年来,西双版纳州两级法院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也不断提升。2012年至201710月,全州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5629件,审、执结60415件。

(一)完善司法权力运行,促进公正司法

规范立案受理,加大诉权保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全州法院从201551日起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全州法院当场立案率达90%以上,当事人的诉权得到有效保障。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确保当事人查询案件信息、办理诉讼手续、转交诉讼材料、领取法律文书等诉讼活动时,都能够通过诉讼服务中心一站式完成。深化涉诉信访改革,扎实推进诉访分离工作,进一步转变信访处理方式,尝试引入第三方参与涉诉信访矛盾纠纷化解,积极推行远程视频接访和院长、庭长直接接访工作。严格执行信访终结制度,努力从源头上解决涉诉信访问题。认真执行最高法院关于案号和案件信息标准规定,推进人民法院标准化建设。为116名生活陷入困境的申请执行人和刑事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71.46万元,为经济确有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527.56万元,有效保障当事人诉权。

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围绕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核心要求,制定司法责任制改革实施办法,厘清审判权力清单和合议庭办案规则。改革裁判文书签批机制,明确裁判文书由案件审理法官签发。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为法官办案提供咨询意见。完善审判委员会运行机制,突出对审判工作经验的总结,研究审判工作重大问题、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法律适用。今年以来,中院审委会讨论案件62件,同比下降34%。

以诉讼制度改革为重心,完善公正高效审判机制。突出审判在刑事诉讼中的中心地位,坚持证据裁判原则,进一步完善庭前会议程序,规范法庭调查、辩论程序,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和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确保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上起决定性作用,通过法庭审判的程序公正实现案件裁判的实体公正。自2016年司改以来,经审判委员会讨论拟判无罪的有1215人,准予撤诉2536人。严格落实与公安、检察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工作机制,共同防范冤假错案。全面落实量刑规范化制度,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规范减刑假释工作,对职务犯罪、涉黑犯罪、金融犯罪等重点和敏感案件的减刑假释,做到四个一律,裁定、决定前一律公示,一律公开开庭审理,一律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旁听,裁判文书一律上网公布。大力推行案件繁简分流、小额速裁,力争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景洪市法院通过速裁程序审理近60%的民商事案件,速裁庭每人年均办案200件以上。规范法官与律师的关系,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职。

规范执行工作,有效破解执行难。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执行乱问题,全面打响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绝大部分及时依法执行,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阶段性成果。推进执行信息化、规范化,将执行案件纳入办案网络平台,实现统一管理和全程监控。完善立案审判执行协调配合、执行流程管理、公开听证、异议复议、网上拍卖等制度,建成执行指挥中心和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在解决被执行人难找、财产难寻问题上取得重大突破。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的执行资产变现难、拍卖佣金高等问题,借助淘宝网实行公开、透明、零佣金的司法网络拍卖。全州法院涉讼资产通过网络进行拍卖成功22件,总成交额336.25万元。开展涉民生、金融债权、党政机关等专项执行活动,保障胜诉当事人实现权益。组织开展清理委托执行积案、反规避执行、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等专项活动,着力整治执行机构内部消极执行、乱执行等行为,依法惩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行为。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3235人次,司法拘留157人次。构建基层协助执行网络,在解决被执行人难找、法律文书难送达方面取得较好效果。

(二)注重审判规范管理,提高审判质效

加强审判监督管理。依托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对审判过程进行全覆盖的动态监控,有效控制办案周期。全力推行网上办案,要求全部案件材料在网上流转审批、电子档案同步形成、诉讼过程全程留痕。建立审限预警、催办、督办制度,加强对诉讼关键环节的流程监控,及时发现并警示可能出现的不规范行为。强化审限监管,加强对审限延长、扣除、中止等情形的管理,切实解决隐性超审限问题。加强对全州法院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和久押不决刑事案件专项清理工作,建立定期通报和督办机制,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加强均衡结案,着力解决年底突击结案等问题,确保收结案良性循环。实施过问案件说明、声明制度,为过问案件、说情打招呼、干扰或插手案件办理的行为确立制度屏障,保障法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加强审判质量管理。定期不定期进行审判质量效率评估和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加强办案质量和效率的动态管理。规范案件审理程序,加强上下级法院的沟通交流,规范民商事一审、二审案件的送达、委托鉴定、财产保全等程序。统一刑事审判审理报告、裁判文书的格式和标准。建立行政案件定期分析制度,及时沟通信息,互通情况。合理整合资源,充实一线激发审判活力。统筹人员调配,将双语法官三语法官调整充实到立案岗位,应对立案登记及诉前调解工作,给少数民族当事人提供方便。勐海县法院为勐遮法庭配备通晓傣语、哈尼语、拉祜语法官,开展双语送达、庭审、调解工作,围绕用民族语言来接待,用群众用语来审判的特色审判工作,邀请村寨少数民族中颇有威望的长者来协助案件调解,调撤率达86.90%,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加强工作指导。针对基层法院执法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基层法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统一裁判尺度、严格裁判标准。坚持重心下移、关心基层,建立完善综合考评机制,改进对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综合量化考评,不断提高基层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全州人民法庭审结案件的案结事了率达到95.31%。通过召开各种形式的审判业务会议,传达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以及其他审判业务文件,交流工作经验,分析运行态势,研讨新类型案件等。规范上下级法院审判业务关系,明确上级法院监督指导的范围与程序,强化业务指导监督。加强与基层法院的工作协调,研究和解决审判工作遇到的问题。完善发回重审沟通及信息反馈制度,对发回重审、改判案件进行分析通报,统一案件发改标准,促进办案质量的提高。中院共受理各类上诉案件4824件,占三县(市)基层法院一审案件的11.97%,审结4650件,其中,维持原判2469件,改判646件,发回重审145件,撤诉454件,调解426件,撤销原裁定77件。

加强信息化建设。坚持科技强院,向科技要效率、要质量。抓住推进天平工程有利契机,实现审判流程网络化、庭审活动数字化、办公自动化,形成网络顺畅安全、应用全面覆盖、数据即时生成、信息高度聚合、资源共享互通、管理三级联动的信息化格局。抓好办公办案系统的应用推广工作,实现案件网上录入、审批和电子签章。裁判文书录入率为99.98%,电子卷宗制作率82.75%,电子签章使用率98.27%,大大提升了法院工作的现代化水平,促进了审判效率。

(三)大力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

加大四大公开平台建设。认真落实最高法院加快建设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和庭审直播公开四大平台的要求,坚持变被动公开为主动公开、内部公开为外部公开、选择公开为全面公开、形式公开为实质公开,以公开促规范、保公正。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及中院门户网站上公开生效裁判文书4793份;着力推进庭审直播、审判流程公开,将案件开庭情况以及流程进展情况向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公开。着力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开展阳光司法工程活动。通过公开开庭、公开听证以及公开宣判的形式,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司法正义,以公开倒逼审判质效的提升。在诉讼服务大厅配置电子触摸屏,方便当事人及时查阅案件流程等诉讼信息。选取典型案件面向社会公开宣判,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震慑犯罪,教育群众。设立勐罕、磨憨两个旅游巡回法庭及勐仑、大益庄园景区、勐景来景区及告庄西双景等四个旅游巡回审判点,快审快结旅游纠纷案件,勐腊县法院专门成立旅游维权合议庭,快审快结旅游纠纷案件。实行巡回办案、就地审理,让司法更贴近民众,让民众更加了解司法。在“12·4”国家宪法日暨法制宣传日,全州法院开展形式多样的法院开放日活动,增进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

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健全重要工作事项通报制度。完善新闻发布制度,使新闻发布常态化。2012年以来,全州法院共举行新闻发布会9次,扩大新媒体环境下法治先行的传播力和影响力。以门户网站、微信、微博为载体,加强司法宣传,弘扬法治精神,传递司法正能量。完善涉案网络舆情研判应对机制,坦诚回应舆论关切,有效应对重大涉诉舆情。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规范人民陪审员参审行为,弘扬司法民主。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在中院网站开通院长信箱等栏目,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建言献策。

(四)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司法能力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理想信念教育摆在队伍建设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组织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按照《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进一步强化法官职业道德,引导广大法官坚守法治精神不动摇,增强严格规范司法的定力。

二是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等专题教育,坚决查纠四风问题,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以及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六难三案问题,在强化诉讼服务、加强立案受理、改进案件审理、强化案件执行、加强廉政监督等方面切实进行整改落实。组织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集中开展对违规配置使用公车、公款请吃等问题的专项整治活动,完善和细化内部管理制度,构建改进作风的常态化机制。认真执行《法官行为规范》《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改进庭审形式,维护庭审的严肃性和法官良好形象。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以十个不准,规范干警业外行为,引导干警培养健康向上的兴趣爱好,谨慎交友,慎微慎独,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提醒纠正。

三是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大力加强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健全分级、分类培训体系,2012年以来,共组织参加各类培训2017人次。完善法官招录和遴选机制,加大从下级法院遴选法官力度。开展业务技能比拼和司法警察岗位练兵等活动,学习宣传邹碧华等先进法官典型,为广大法官执法办案提供示范。建立干警深入基层、联系群众、挂职交流等机制,让干警到基层一线接受历练,提升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加强司法廉洁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进司法廉洁教育常态化,以反面典型加强警示教育。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廉政监察员、司法巡查、审务督察、执法承诺等制度,强化对司法权行使的内部监督。健全对举报投诉的受理核查机制,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五年来,全州法院共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违纪违法干警5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2人。

二、目前影响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司法理念尚未转变。从卢荣新案件可以看出我们刑事诉讼程序和司法实践中存在司法理念尚未转变的问题,还停留在疑罪从轻、有罪推定等错误认识上,特别是一旦命案发生,面对受害者家属、侦查机关、公诉机关、社会公众等各方面压力,对一些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存在合理怀疑,特别是对存在非法证据的案件,在放与不放、判与不判、轻判与重判的问题上不能坚持法律规定,而是降格作出留有余地的判决。这些案件的出现警示我们,要切实转变司法理念,跟上改革步伐,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已是迫在眉睫。

二是审判质效亟待提高。省法院对今年上半年长期未结诉讼案件进行通报,全省3年以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4771件,西双版纳有4件(即景洪法院2件,勐海、勐腊法院各1件)。超18个月未结诉讼案件38件,超1年未结案件81件(含执行案件72件)。改判、发回重审案件43件(即被上级法院改判30件,发回重审13件)。全州民事一审案件调解撤诉结案1673件,调撤率为48.12%。以上质效指标是我们工作的短板。此外,今年以来,执行案件信访接待量大,有不少上访群众到院内反映久审不结、久执不结的问题,有的情绪偏激,甚至影响正常办案、办公秩序,存在信访隐患。

三是案多人少的矛盾较为突出。全州法院案件数量逐年持续增加,但人员编制基本没有增加。2013年收案8174件,2014年收案8889件,2015年收案13783件,2016年收案18444件,案件数量创历史新高。20171月至10月收案17056件。全州法院审判一线法官人均结案133件。西双版纳州两级法院政法编制283名,法官员额制改革后,仅有法官92名,案多人少矛盾十分突出。尤其是受理案件数量最多的景洪市人民法院最为突出。越来越少的法官能否公正高效的审理越来越多的案件,这是一个挑战。

四是制度执行不到位。目前我们的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制度较为健全,但在执行中还有一些薄弱环节。如案件质量的流程管理和过程控制未真正落实,超审限、不规范延期审理等现象仍然存在。案件质量评查制度落实不到位,工作实践中不可能对全部案件逐案评查,加上日常的案卷质量评查不够及时和不够深入,案卷整理不够规范、卷宗内容不全、审委会和合议庭笔录记载不全、装订不合格等问题未能有效发现并纠正。

五是司法能力及水平亟待提高。少数法官法律素养和司法水平欠缺,工作作风不严谨,对证据的审查认定不够慎重、导致案件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准、裁判结果有误。有的裁判文书语言运用不规范,事实表述不准确,证据认定和采信以及判决的说理、释法不充分,对控辩双方意见的表述、采纳不对等。文书制作上还存在校对不仔细,错漏字,格式不统一的现象。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1.主观原因

一是基层法院法官大多是“80,毕业后到法院工作,有的为非科班出身,法学理论基础较为薄弱。审判工作中操作性、技能性知识的掌握,也完全靠老法官的传帮带作用。这样,已有的成功经验和成熟做法得到传承和发展,与此同时一些不专业的习惯性做法也得到保留,久而久之形成思维定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案质量。

二是个别法官案件责任意识不强,没有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宗旨意识、质量意识,没有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工作作风不严谨,有就案办案的思想,重数量轻质量,把多办案、快办案作为主要工作目标,对案件研究分析不够,法律关系把握不准,认为办结的案件是不是精品无所谓,有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的思想。

三是少数审判人员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在办案过程中往往比较注重审判结果而轻审判过程,对案件是否被改判或发回重审这一结果比较重视,但对办案过程中涉及的程序性、规范性事项的处理不够细致严谨,甚至有些审判人员将工作交给书记员后,就不再过问,导致案件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准、裁判结果有误时有发生。

四是均衡结案规定未真正落到实处。现在法官办案普遍存在前松后紧现象,这不利于审判质量的提高。主要是有的法官对全年办案数统筹兼顾不够,平时工作注意不够,许多案件拖到审限快到时,才仓促审理,没有定期清查积压案件,尤其年终将至时,只得为赶结案而仓促应对,这样办结的案件质量无法保证。

2.客观原因

一是案多人少带来的负面影响。第一,影响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率。当法官人均手里有近百件未结案时,能做到及时结案,不超审限已属不易,法官每天忙于应对当事人,根本没有闲暇时间进行充电,知识和观念不能及时更新;第二,影响办案的社会效果。当法官的精力多集中于如何提高结案率时,本应能够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化解民事矛盾,因为没有时间和精力而一判了之,不能实现案结事了的诉讼目的,反而容易引发新的矛盾,不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第三,影响法官的身心健康。高强度高压力的工作状态容易造成法官的身体和心理疾患,长期处于焦虑,压力之下,身心负担过重,职业倦怠现象突出。司法改革后,法官员额制虽然使办案力量更加精干,但同时也带来办案人数的减少,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会更加突出,为此,我们应该寻求一种长效解决机制。

二是法官自身能力水平亟待加强。主要有两方面:法官职业道德教育不到位。不少案件缘于审判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程序违法被发改的事实,充分说明法院对法官群体的职业道德教育还存在着不足,感召、激发法官群体职业尊荣感和社会责任感的思路还不够开阔,举措还不够扎实,成效还不够显著。其次是学习型法院创建不到位。从办案情况来看,一些审判人员的业务水平不高,司法能力不强。这充分说明了我们对法官的司法能力建设不够重视,学习型法院的创建工作落实不到位,审判人员法律知识更新不快,综合能力不强,一旦遇到案情复杂、法律适用有争议的案件,就容易出现误判。

三是审判管理整改措施不到位。临限审限案件预警提示及审判管理信息通报等工作的开展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有个别基层法院和中院业务庭对通报列出的问题未及时加以整改,致使类似的案件质量问题重复出现。另外,案件评查结果仅限于通报,对被评定为不合格的案件没有及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监管处罚措施不到位。院庭长和审判委员会的指导、监督、管理职能发挥不到位,定案把关存在不严、不实、不准的现象。

三、进一步提高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对策和建议

我们的审判执行工作有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尤其是案件质量提升的空间还很大,还需要作进一步的努力。下一步,我们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更高的站位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职业荣誉感,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发挥好关键作用。

(一)找准十九大精神与法院工作的结合点。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具体落实到法院工作中,以审判执行工作的优异成绩体现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实际成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面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密切关注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呈现出的多样化特点,研究新情况、提出新思路、解决新问题,创新司法为民措施,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促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制约审判质效的突出问题,着力补齐工作中的短板。坚持以审判执行工作为中心,在岁末年初抓好各项工作的总结、收官、谋划、部署,确保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开好局、实现新发展。

(二)加大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力度。进一步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按照司法改革的要求,落实法官员额制,让法官有所为有所不为,把法官从繁琐的行政综合事务中解放出来,把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办案中来。还可以探索在辖区内,通过借调、挂职的方式,统一调配审判力量,促进辖区内不同基层法院人员、案件实现合理调配。扩大陪审员参审范围。增加参审案件数量和类型,落实随机抽取工作方法,明确其参审案件职权。加大推行案件繁简分流,通过成立诉前调解、速裁庭,简单案件快速审、复杂案件精心审,用足用好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引导群众更多选择非诉讼渠道解决纠纷,缓解办案压力。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多方参与、司法推进、法治保障的原则,建好诉调对接平台,推动形成和解、调解、仲裁、公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与诉讼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引导当事人选择适当的纠纷解决方式。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导诉专业人员,主动、热情引导当事人,提供诉讼指引,对那些适合采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处理案件及时进行分流,引导其到人民调解组织或者仲裁部门解决争议。

(三)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坚持法律底线,严格依法办案。坚决改变只强调惩治犯罪而忽视保障人权的理念,坚决改变疑罪从轻、有罪推定等错误理念,坚持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公正等原则,加大对取证合法性及其说明材料的核查力度,注重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倒逼检察机关认真审查核实证据,凡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达不到证明标准,检察机关不撤诉的,一律按照疑罪从无原则处理。以实实在在的行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防范冤假错案。

(四)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力度。案件质量是人民法院的生命线,是评价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信息系统数据分析,合理科学建立健全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加强审判管理措施,提高审判管理能力。着力开展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审判行为基本规范、各项具体审判管理规范、在审判管理清单的范围内具体细化院庭长审判管理责任等制度的建设,形成审判管理的制度体系,保障审判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继续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调查研究,加大上下级法院交流审判管理工作经验的力度。

(五)切实层层把好案件质量关。强化质量意识,时刻绷紧案件质量这根弦。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坚持证据裁判,确保每一起案件的处理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民事案件调解、行政案件协调工作,多在矛盾化解上用力。要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调解协商、公开听证等办法,以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处理问题、化解矛盾。落实二审发改及再审案件分析、审判经验交流、裁判文书评查、案例指导等制度,促进审判质量提高。要强化效率意识,定期分析审判动行态势,重点研判审判效率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办案进度督促和节点管理,尽最大努力缩短办案周期,切实把控审判工作的主动权。

(六)进一步提升法官队伍司法能力。人民法院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我们必须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建设一支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放眼长远,我们要不断引进优秀特长人才,立足当前,要下功夫培养提升现有干警的司法能力。要加强专业教育培训,高度重视员额制度改革后法官、法官助理的分类培养,实现专业化培养、专业化储备、专业化使用。要通过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审判调研等方式,教育引导干警既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定分止争,又注重运用道德规范和公序良俗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要加强作风建设,从点滴小事做起,把一件件小事做好,才能让好的作风成为一种常态。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决不手软。大力从严执行会议纪律、上下班纪律、请销假纪律、请示报告纪律,严格落实审判执行岗位任职回避制度和定期轮岗制度,防止长期在同一岗位形成利益圈子。作为法院人员,一定要谨言慎行,洁身自好,珍惜自身荣誉,珍惜这个职业。要抓好铁规禁令的严格执行,要坚守做人处事用权交友底线。

(七)建立奖惩机制提高案件质量。培养法官良好的工作作风和敬业奉献精神,强化质量意识是提高审判质量的关键。在教育法官提高质量意识的同时,强化绩效考核工作,建立奖惩激励机制。通过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作用,更加有效地激发干警爱岗敬业的责任心、事业心、上进心。同时,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重奖办案能手、质量标兵,鼓励努力追求办案的公正与高效,力求将每件案件办成经得起检验的铁案。

审判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每一阶段的工作,才能经得起检验。我们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以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为动力,从思想上、行动上进一步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提高案件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确实保障和维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刘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