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间借贷案件的调研报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8-09

近年来,因我州经济持续低迷,引发大量经济类民事案件呈井喷式增长,本文对近年来在商事案件中占较大比例同时增长量也较大的民间借贷案件进行了调研分析。

一、我州辖区内2013112016630民间借贷案件情况

 

 

 

西双版纳州2013112016630

一审民间借贷案件情况

       

受理民间借贷案件数

结案数(件)

结案率%

%

涉案

标的

(亿元)

合 计

判决

撤诉(或按撤诉处理)

调解

裁定驳回起诉

其他

2013

293

293

151

42

88

2

10

100

44.37

524.37

2014

383

383

203

56

117

5

2

100

45.17

166.04

2015

1013

993

487

111

363

16

16

98.03

46.84

152.34

2016

上半年

565

266

119

54

89

3

1

47.08

53.76

542.92

总计

2254

1935

960

263

657

26

29

85.85

47.55

1385.67

 

西双版纳州2013112016630

二审民间借贷案件情况

       

受理民间借贷案件数

结案数(件)

结案率%

%

涉案

标的

(万元)

合 计

维持

撤诉(或按撤诉处理)

调解

发回重审

其他

2013

23

23

18

 

 

3

 

2

100

0

375.34

2014

16

16

4

3

3

3

2

1

100

37.5

352.3

2015

53

53

22

1

2

14

1

13

100

5.67

982.87

2016

上半年

24

16

6

4

2

3

 

1

69.57

37.5

693.45

总计

116

108

50

8

7

23

3

17

93.1

13.89

2403.96

 

从近年来民间借贷案件数据情况来看,一审民间借贷案件的特点有:近年来案件总量持续增加,特别是2015年大幅增长;结案率稳定;案件调撤率稳定中有小提升;涉案标的额总体上升。二审民间借贷案件总体相应呈上升趋势,2015年呈大幅增长,结案率稳定,发改率偏高,调撤率不稳定,时高时低,涉案标的额随案件数量相应增长。

二、近年来民间借贷案件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新规律以及审判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

(一)与房地产公司有关联的民间借贷案件增多,且数额较大。随着房地产市场持续疲软,房地产开发公司资金链断裂,无法偿还之前为维护公司运转而向他人借贷的款项,引发民间借贷纠纷。

(二)因高利贷引发的纠纷较多。在我州辖区,公民个人之间、企业与公民之间高利贷较盛行,因近年来经济持续低迷,橡胶产业、香蕉产业等均不景气,很多企业、个体经营户、农民在经营过程中资金链断裂,无法偿付高利息和本金,导致产生诉讼。

(三)民间借贷案件与刑事犯罪案件交集情况存在。部分民间借贷案件因当事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为逃避债务外出,债权人无法查找到债务人,往往会以非法集资、合同诈骗等罪名向公安机关举报,导致刑事案件与民间借贷案件交织,在当事人被羁押后,虽然给民间借贷案件查找、送达当事人产生便利的同时,也给民间借贷案件的审理带来一定阻碍。

(四)大量的民间借贷案件的涌入,加剧了两级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尤其是本地个别企业资金链断裂后,其在前期为维持企业运转向他人、员工等大量借贷的资金无法偿还本息,出现数量较大的系列案。一线办案法官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部分案件质量不尽如意。

(五)当事人利用司法程序人为拖延诉讼现象增多。部分民间借贷案件的被告为逃避债务,故意躲避法院法律文书的送达,导致法院难以查找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有的致使法院不得不启动公告送达程度,增加工作量,影响办案时效;还有的当事人为达到迟延还款的目的,以明显不合理的理由提起管辖权异议,故意提起管辖权异议、申请法官回避等,管辖权异议被驳回后还提出上诉拖延时间,或提起司法鉴定,增加法院审查环节,占用审判资源,加重法院负担,影响案件审理周期。

(六)案件复杂程度增加。近年来的民间借贷案件不但在数量、标的额上有所增加,在案件的复杂程度上也有所增加,主要表现在借款时间难以查清、借款本金利息混杂难以区分、借款是否用于赌博等非法用途不明等等,在法律事实难以查清的情况下,给案件的处理带来一定难度。

(七)当事人申请诉讼保全增多,大量的保全事务性工作占用了不少审判资源。扫描归档等事务性工作,也占用了不少审判精力。

三、审理工作中的具体做法及经验

1、克服“案多人少”及工学矛盾,加班加点,努力多结案,不断提升案件质效;

2、加强中院业务庭室与基层法院之间的沟通交流,相对统一执法尺度;

3、不定期组织一线办案法官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疑难问题开展研讨,不断提升办案水平与能力。

四、下一步工作的对策建议

面对经济新常态下带来的新要求,新挑战,我们将立足审判中心,妥善处理市场自治与司法有限干预之间的关系,为经济改革发展营造更为优良的法治环境。

1、维护金融交易秩序,严格按照民间借贷利率保护限额规定,遏制民间高利贷及小贷公司,典当公司等新兴金融组织高处借贷,依法遏制投机倾向。

2、提高商事司法效率,针对商事案件审理周期较长与当事人高效解决纠纷的迫切需求之间的矛盾,贯彻效率优先原则,区分案件难易程度,以做到简案快办,难案精办,实现有效率的正义和程序破解人为拖延诉讼的问题。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陈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