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州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调研报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4-02-25

行政审判是人民法院审判职能的重要部分,也是法治国家政治文明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为深入了解和掌握全州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笔者结合行政庭工作基本情况,通过数据分析、实地调研撰写此文,希望通过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及存在的共性或个性问题展示出来,以供大家相互借鉴、学习、总结,努力提高行政审判质效。

一、行政审判工作开展情况

20111月至201312月,全州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80件,审结174件,结案率为96.7%。中院受理各类行政案件45件,审结44件,结案率为97%。其中,一审75件,审结70件,结案率为93.3%。受理的案件中,主要集中在涉资源、城建、公安、交通、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环保、计生等行政管理领域。具体行政行为种类有行政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裁决等。另外,基层法院受理审查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82件,涉及资源、环保、工商、旅游、烟草专卖等领域,审结82件。

(一)加强司法便民工作,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的诉权。抓好诉讼服务大厅建设,实行柜台式的诉讼服务,对当事人的诉讼进行法律释明和程序指导,公开立案、审判流程、法律文书格式、当事人重要权利义务等内容。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确定的受案范围及时审查受理当事人的起诉,切实依法保护当事人诉权。对群体性、敏感性案件,在案件宣判后,主动回访当事人,有针对性的进行判后协调工作。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诉讼费。对案件基本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权利义务明确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缩短诉讼周期,共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16件,占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的22.9%。

(二)加大行政审判协调和解力度,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妥善处理好维护社会稳定与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关系,有效引导人民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增进人民群众和行政机关之间的理解和信任。妥善处理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行政案件。妥善处理资源、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涉及民生的案件,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对矛盾尖锐、群体诉讼、社会敏感度高的案件及时向党委报告,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预防工作,共制作案件风险评估报告20余份。积极探索化解行政争议新机制,加强行政争议协调和解工作。法院在行政审判中,一方面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另一方面做好当事人的法律释明和思想工作,积极动员各方力量,以协调和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消除“官”民矛盾,实现案结事了,共协调和解案件34件,占审结案件的37%。

   (三)加强司法对生态的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及时受理资源、环保类行政案件,进一步加大对此类案件的审理和审查力度,依法支持行政机关对破坏生态、污染环境行为的打击,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西双版纳建设,共审结资源环境类行政诉讼案件和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85件。

   四)加强司法对行政的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一是坚持依法监督与支持行政并重,切实履行合法性审查的职责。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定程序、证据事实、法律法规适用及行政机关的法定职权等进行全面审查,对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维持、确认合法或有效,否则依法撤销或确认违法,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二是认真开展行政审判“白皮书”活动,共撰写完成了《2011年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情况报告》3份,对行政案件审理的基本情况进行整理、归纳和分析,并提出司法审查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建立司法建议反馈和回访制度,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突出性的问题,积极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并要求行政机关收到司法建议书后,在合理的期限内将落实情况反馈法院,期满无回复的,法院主动上门回访。共发出《司法建议书》4份,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口头意见、建议40余条。四是与州政府法制办、工商等部门联合制定了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工作相互衔接等制度,促进了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五是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进一步密切“官”民关系,优化政府法治形象,特别是勐腊县法院2012年受理的3件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均出庭应诉。勐海县法院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0%,有效化解了行政纠纷,促进依法行政,提升了政府法治形象。全州法院行政机关负责人共出庭应诉19件次,占行政诉讼案件的19.4%。

 (五)加强司法能力和规范化建设,提升行政审判效能。一是强化行政审判管理工作。加强审判管理制度及工作机制建设,制定了一系列审判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统一执法尺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案。加强案件评查工作,通过对案件的综合评查、专项评查和重点评查,增强法官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中院采用公正、效率、效果三方面的指标,对各基层法院的工作进行年度考评,促进审判工作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二是加强行政法官业务能力建设。加强业务学习培训,组织行政法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选送行政法官到省法官学院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更新知识,增强处理纠纷、化解矛盾、开展群众工作的能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组织庭审竞赛和法律文书评查,记录能手、办案能手评比等活动,不断提高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能力。积极开展行政审判调研工作,撰写调研报告、案例评析,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配强行政审判人员,注重后备力量的培养,做好传、帮、带工作。三是强化信息技术应用,加强网上办案。强化计算机使用技术和软件应用系统培训,依托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将案件录入电脑,实现办案网络化。通过网络技术,强化审判流程管理,监管案件时限,提高审判效率。

(六)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接受监督。深入学习贯

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政治纪律建设,改进工作作风。自觉接受党委的领导,重大事项及重大敏感案件及时主动向党委报告。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沟通联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邀请代表旁听开庭,使行政审判工作始终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之下。强化对审判工作的监督,纪检监察人员列席部分案件的合议庭合议,参加重点案件评查。公开法官执法承诺,明确规定法官不得在非上班时间,非上班地点私下接触当事人,加强对执法承诺书签订后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做有道德的人,勿以恶小而为之”专题警示教育活动,深刻吸取上海高院法官违纪违法案件的教训,切实解决“平日里见怪不怪、习以为常”的问题,解决“不把问题当问题看”的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防止小问题发展成大祸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全州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人民

群众的司法需求、司法期待还有差距,同时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难。从外部环境看:一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偏低,2011年至今,被告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仅为19.4%,不利于行政争议的解决;二是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正确对待行政诉讼的意识还需要提高。从法院自身来看:一是司法与行政的良性沟通协调互动机制不够健全;二是法院行政审判业务能力还需加强,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行政审判人员兼职多,行政诉讼法律宣传和调研力度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坚持围绕大局搞好服务,更加有效地化解社会管理领域的矛盾纠纷。深入研究行政审判工作特点规律,充分发挥司法的职能作用,妥善审理关系民生的土地征收、劳动保障以及城镇化建设等领域的行政案件。大力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实施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职责,更好的服务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更好的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是畅通权利救济渠道,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认真落实司法为民宗旨,全面、正确理解法律和司法解释精神,切实加大诉权保护力度,依法及时受理行政案件,积极引导群众通过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诉求,把“官”民矛盾纳入法治化解决轨道,有效防止因渠道不畅而激化矛盾纠纷,引发社会冲突。

三是始终坚持公正严格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认真落实依法治州战略,切实加强对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审查工作,加大司法建议工作力度,监督纠正违法、不当行政行为,确保法律严格实施,促进法治政府建设。通过行政审判活动,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政府权威,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四是进一步加大行政诉讼协调和解工作力度,有效化解行政争议。转变思维,拓宽思路,认真做好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法律释明工作,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争取各方当事人的理解,消除对抗情绪,积极开展协调和解工作,切实做到案结事了。

   五是进一步加大行政诉讼法律宣传力度,优化行政审判环境。通过典型案例、普法宣传、诉讼指导等多种途径,加大行政诉讼法的宣传力度,引导人民群众通过理性合法的方式主张权利。积极争取各方面关心支持,进一步优化司法环境。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支持的政治优势,广泛争取社会各方面的理解、支持与配合,不断优化行政审判司法环境,努力营造社会各方面共同关心、大力支持行政审判工作的良好氛围,继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实现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

六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公正廉洁司法。教育引导行政审判法官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进一步端正司法指导思想;加强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和更新,不断提高司法能力;进一步统一全州法院行政审判法官的裁判理念,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纪律作风,提升化解“官”民矛盾的能力,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姚丽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