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心呵护诉讼服务站的女“掌门”

作者 :景洪市法院供稿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6-09

全心呵护诉讼服务站的女“掌门”
--记景洪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玉罕的先进事迹


    近日,省高院表彰一批全省诉讼服务标兵,景洪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玉罕榜上有名,被评为全省诉讼服务标兵,成为我州法院唯一获此殊荣的女法官。
    以忠诚坚定执著
    玉罕在法院工作二十年如一日,无论是在审判、执行工作岗位还是现在的立案工作岗位,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在党和人民利益面前,无论有多么大的困难和艰辛,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不避个人风险,执著地承担起对党、对国家、对审判事业的责任和使命,以实际行动彰显人民法官的本色。
    2008年底,玉罕从执行工作岗位调至立案庭工作,履职近四年来,心系群众,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注重效率,依法立案。认真履行立案工作职责,把好立案关,保证当事人诉权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每年均审查立案刑事自诉、民商事、行政、执行等各类案件两千余件。立案审查中,对当事人提交的司法救助申请依法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报请费用的减、免、缓,共审查报批201件,同意缓交诉讼费用58.94万元。做到及时救助每一位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使他们能够感受到司法温暖。
    以为民司法为根本
    玉罕以最大限度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宗旨,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在立案工作岗位中,始终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强化服务意识,采取多方面、高质量的便民利民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多年来,她组织领导立案庭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引导诉前调解,化解矛盾于萌芽,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缓解部分审判执行工作压力。2012年初,景洪市人民法院作为全州法院系统民事案件小额速裁工作的试点基层法院,在立案庭内设了速裁中心。经过近一年的实践,速裁机制在方便群众诉讼、提高司法效率、节约司法资源、缓解审判压力等方面取得良好效果。2009年至2011年,立案庭诉前调解结案290件;速裁中心成立以来,共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265件。作为庭长,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的新期待,全面提供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努力完善立案信访窗口建设,面对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牢记法院工作的人民性,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来抓,认真做好信访当事人及其家属的思想疏导工作,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的工作目标。作为服务于法院窗口部门的一线法官,她心里装着人民,真心为群众排忧解难,只要当事人需要,都能尽力去做。
    以公正赢得尊重
    “作为一名法官,更要有一颗公正的心,懂得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畏权势、不枉不纵,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拒腐防变,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只有强化公正意识,才能提升司法的公信力。”玉罕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玉罕认真对提起的再审案件进行再审复查,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对原判确有错误的提出处理意见报审委会讨论决定再审;对原判正确的予以驳回并耐心细致地做好息诉服判工作,以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尊严。为及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大财产保全工作力度,本着能办则办能保速保的原则,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立案之初就得到了有效保护。近三年来,带领立案庭办理诉前财产保全、诉讼保全案件182件,保全标的7400余万元,为后续审判和执行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
    以廉洁树立楷模
    “理想的滑坡是最致命的滑坡,信念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玉罕时刻把这些名言牢记于心,以信仰指路,以廉洁立身,为人民、为审判事业默默耕耘着。始终牢固树立反腐倡廉思想,做到“慎独”、“慎行”、“慎始”、“慎微”,在工作中不越线、不越位、不越权,金钱面前决不伸手,诱惑面前党性不变,耐得住清贫,守得住寂寞。在个人问题上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举止行为,做好领导带头作用。多年来,立案庭无违纪违规违法事件,工作中无矛盾激化事件,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影响恶劣事件,受到院领导和上级法院领导的一致好评。

    (景洪市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