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成琼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作者 :艾相宰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6-09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一批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景洪市人民法院勐龙中心人民法庭副庭长郑成琼榜上有名,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郑成琼于1994年9月进景洪市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审判员,2011年11月到勐龙中心人民法庭任副庭长主持工作。在从事法院工作的18年间,郑成琼先后在过勐养法庭、院政工科、普文法庭、民一庭、民二庭和勐龙中心人民法庭等部门,无论在什么部门、什么岗位,郑成琼都始终勤奋敬业、积极进取,吃苦在先、享受在后,时刻以共产党员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在政治思想上,努力培养大局意识,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工作中积极学习和钻研法律知识,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担任勐龙中心人民法庭副庭长以后,郑成琼感到自己的工作责任重大,为此,其认真了解法庭辖区的情况,针对勐龙中心人民法庭辖区广、人口多、民族杂居、地处边境、交通不便的情况,有针对性的制定了工作计划,经常组织庭里的干警学习相关业务知识,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身先士卒,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承办了大量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每办一件案子,总是要根据案情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制定庭审方案和调解方案;坚持巡回办案,走村串寨、宣传法律,方便群众诉讼,力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的工作目标,用实际行动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宗旨,不断提高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带头自觉遵守办案纪律,时刻谨记廉政准则,以身作则,以实际行动树立法官良好的社会形象。因工作成绩突出,她已连续六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11年10月被州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2012年1月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优秀办案能手。 勐龙中心人民法庭也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优秀法庭,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一次。
    面对不断获得的各种荣誉,郑成琼并没有感到满足和骄傲,决心要寻找新的起点,自觉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题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的规定和“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重要思想,始终做到:爱岗敬业当新兵、心装公正为人民、上班下班一个样、有胆有识显清风。用火红的青春和年华为党旗增辉,为法律添彩,为我州创建和谐社会、平安社会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为审判事业贡献力量。 
                          

    (景洪市法院  艾相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