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龙中心人民法庭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庭

作者 :景洪市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6-09


    近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一批全省优秀法庭,景洪市人民法院勐龙中心人民法庭榜上有名,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庭。
    近年来,勐龙中心人民法庭始终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紧紧围绕“司法为民”、“人民法官为人民”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创新工作方法,加大案件调解力度,以案结事了、促进平安和谐为工作目标,取得了突出业绩,受到辖区上级法院、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群众心声:有纠纷找法庭
    “有纠纷找法庭”,勐龙老百姓朴实的话语中道出他们对勐龙中心人民法庭干警们的信任与爱戴。勐龙法庭紧密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保障,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勐龙法庭始终把廉政建设当做首要任务来抓,除了每月两次的庭务会强调以外,还利用多种形式加以巩固、深化,积极接受上级法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全庭干警严格遵守“五个严禁”规定,廉洁自律,加强党性修养。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以人民满意作为工作根本标准,文明办案、公正执法,辖区群众一旦有纠纷,都会来找法庭解决。2012年共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81件,审结174件,其中判决30件,调解69件,撤诉75件,调撤率为88.3%,全年只有1件上诉案,无改判、发回重审、超审限、错案和上访事件发生。
    群众愿望:有难事找法庭
    “有难事找法庭”,这是每一个走出勐龙法庭的当事人争相传诵的佳话,也是法庭践行科学发展观,公正司法、维护稳定,为当地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真实写照。特别是2012年,已结案件中,有履行内容的128件,经法庭干警不辞辛劳,不分白天夜晚,走村串户,在办公室调不成到家里,一次不行就两次,把情理讲到心里,把法理讲到家里,于情于理,法理容情,以理服人,以情感人,而使当事人自愿当庭履行20件,自动履行38件,案结事了62件,履行案款250万余元,只有8件申请执行,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排除了困扰,充分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勐龙法庭针对人员少、任务重、辖区大、战线长的情况,不断创新便民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法律文书除法庭直接送达外,法庭与辖区镇司法所及各村村委会建立了广泛的联系,部分案件由司法所及各村委会协助送达,既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又提高了法庭的工作效率。全力推行诉讼指导、风险告知等便民利民措施,完善“绿色诉讼通道”,努力发挥人民法庭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前沿优势作用,充分彰显了人性化司法理念,拉近了法官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联系。
    群众期待:巡回办案解民忧
    勐龙中心人民法庭通过巡回就地开展审判活动,送法进村寨、进农户,用生动的审判活动向人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增强他们的依法维权、依法致富意识,弘扬公平正义的法治精神。一年来,共巡回审理案件169件,大大方便群众诉讼,学习法律知识,为营造和谐社会、和谐村寨、和谐社区给群众一个满意的期待。

    (景洪市法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