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法院立案庭荣获县级“青年文明号”称号

作者 :李彦霖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6-09

 

    勐海县人民法院自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以来,与“四亮四评”活动相结合,多措并举推进窗口服务建设,努力打造“亲民、为民、便民”的立案服务窗口,由于成效显著,被勐海县团委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 
    勐海县人民法院立案庭以创建县级“青年文明号”为契机,建设“亲民、为民、便民”的法院文明窗口,积极为来诉来访群众提供诉讼引导、案件受理、来访接待、司法救助等“一站式办理、一次性告知”服务,努力实现立案信访窗口服务工作的人性化、科学化、规范化。三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3273件,接待来访咨询群众6700余人次,处理来信13件。
    立案大厅建立“一站式”服务制度,当事人办理申请立案、执行、保全等手续均在立案窗口一次性完成。对法律关系明确,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由立案审查人员当即审查、当即立案,使90%的案件从起诉材料审查、到决定立案和缴费在二十分钟内快速高效完成;特殊情况不能当即立案的,向当事人解释清楚,并在七日内告知是否立案。对于当事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将“一次性告知”,尽最大限度地减少当事人的累诉。免费提供《起诉书样式》、《教你怎样打官司》、《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等便民服务手册。立案大厅内还配备有供当事人使用的座椅、笔、报刊及纯净水等便民措施,让当事人感受“青年文明号”司法人文关怀。
    多年来,立案庭注重司法救助,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保障人民群众打得起官司。尤其对弱势群体的案件,如涉及城务工人员追索劳动报酬以及赡养费、抚养费、医疗费用等民生案件,构筑诉讼无障碍的绿色通道,最大化的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免受侵害。立案庭将以创建县级“青年文明号”为起点,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和谐司法开展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勐海县人民法院  李彦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