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2-06-04

近日,勐海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在校未成年人意外落井溺死身亡而引起的生命权纠纷案。

经审理查明:幸某某夫妇与罗某某夫妇均为菜农,2011年11月18日10时,幸某某夫妇之子幸金某(系在校四年级学生)放学后,到小卖部购买零食,返家途中沉入罗某某家在菜地小路边3米多深的水井内死亡,经公安机关调查及勘验检查后确定幸金某系意外溺水死亡。幸某某夫妇认为罗某某夫妇未在自家使用水井旁设置警示标志,是导致幸金某意外溺水死亡的原因。事故发生后,双方多次协商赔偿事宜未果。为此,特诉至法院要求罗某某夫妇赔偿幸金某死亡后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共计96205元。

为了审理好本案,充分化解矛盾纠纷,勐海县法院巡回法庭到纠纷发生地进行现场开庭,庭前查看了现场。庭审中,承办法官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求,了解双方的心里想法,通过析理释法,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劝解双方权衡利弊,结合各自的家庭现状平和解决纠纷。经过承办法官长时间所做的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了30000元赔偿调解协议

一次成功的调解往往胜过最好的判决,在这种理念下,勐海县人民法院始终把调解作为办案的首选,在办案中强调“寓调于审,诉调衔接”,用“情、理、法、利”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效果显著。

(勐海县法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