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法院六结合创新基层党建工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2-06-04

近年来,勐海县法院党总支在地方党委和上级法院的关心和支持下,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以六个结合为依托,创新基层党建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努力打造充满生机活力的基层党组织,为人民法院科学发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一、基层党建工作与落实《条列》相结合

勐海县人民法院党建工作一直得到县委的高度重视,去年派任专职党支部书记,有力地增强了勐海县法院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同时,院党总支根据党员数量、行业特点和工作需要,经向县直机关工委请示批准,成立了中共勐海县人民法院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并下设五个党支部,逐步实现“支部建在庭上”,达到人民法院基层党组织的覆盖率。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勐海县法院党总支发展1名党员,6名转为正式党员,入党积极分子5名,共青团推优7名。目前还有3名干警向党支部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二、基层党建工作与学习型党组织相结合

勐海县法院组和党总支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作为党建的一项基础工程,一是抓好理论中心学习;二是抓好全院副科级领导干部学习积分制,每年必须要有读完12本书的学习记录、一到两篇调研报告或案例评析、五天的脱产学习时间、一篇学习心得、网上学习积分到的40分、参加《时代前沿讲座》10次以上;三是抓一般党员的学习,每周五坚持学习半天,开展的专题学习讨论活动;四是结合各位党员干警的业务工作和思想动态,共同做好党员干警的经常性思想教育;五是督促检查。通过以上学习措施,使全院党员养成爱学习的良好学风,最终达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结合的良性循环,形成“以党组中心组为龙头、中层以上党员干部为重点、一般党员职工广泛参加”的学习型党组织。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与各种主题学习教育活动相结合

一是党建工作与主题实践相结合。党支部开展“创先争优”、“跨越发展先锋行动”与“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和“人民法官为人民”、“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学习再教育”、“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等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开展党支部、党员评星评优、“四亮四评”等活动,争创先进党组织和党员先锋岗;二是与“四群”教育活动结合,推动勐海县法院的“服务意识提升年”,建立“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志愿者”和“巾帼志愿者”,努力打造充满生机活力的基层党组织。通过在勐遮镇曼恩、曼弄和扶贫点西定乡旧国村委会贺安大小寨开展“四群”工作,真正感知、感受群众的所思、所盼,切实为群众解难事、办好事、做实事,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四、基层党建与法院文化相结合

按照勐海县法院“质量立院、效率兴院、管理强院、从严治院”治院理念,开展大练兵、业务技能比赛和考核,不达标党员和干警年终考核不能参加年底评优、评先,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延长考察时间,限期整改;积极发挥群团组织的职能作用,通过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唱红歌、学党史、迎新运动会、五四活动、建党知识竞赛等丰富多彩的弘扬党的优良传统教育活动,活跃党员法官文化生活,达到了寓教于乐、凝聚人心及增强党组织战斗力的目的,形成了独特的法院文化氛围。

五、基层党建工作与建设文明创建相结合                

勐海县法院党组历来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党组书记院长亲自抓,党总支书记具体抓,积极参加创建文明县城、文明社区活动,开展评选文明家庭、创建省级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 和帮助结对村寨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加强全院干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开展以时代先锋雷锋、杨善洲、詹红荔学习活动,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思想教育。通过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勐海县法院连续两届荣获州级文明单位的称号,干警岩温吨荣获西双版纳州第三届道德模范--“见义勇为”荣誉称号。                 

六、基层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相结合

院党组和党总支针对工作实际,充分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发挥党员在各自岗位上的特长,使其能在工作中尽职尽责,尽心尽力。一是勐海县法院党总支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引导和教育全院党员干部,在办案中党员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以自己的言行践行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党员积极承诺、敢于创先,在案件数量剧增、办案人员少的情况下,党员法官勇挑重担,打击犯罪,调处纠纷,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审判任务;二是注重对法官的教育培养,努力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采取各种激励措施,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国家司法考试。三年来勐海县法院干警先后有21人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法官断层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三是针对县情,邀请当地傣、哈尼、布朗、拉祜等民族中有影响力的少数民族人士到院授课,使党员法官全面了解当地民风、民俗、禁忌,提升党员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司法能力;四是建立激励党员调研信息报送奖励机制;五是坚持由党员带头,每月开展庭审观摩活动,选择各业务庭室的一个案件进行庭审观摩,观摩完后进行点评,提高工作能力;六是开展“阳光司法”活动。认真贯彻司法公开原则,制定方案,挑选本地有代表性10件案子,巡回开庭的形式,开展邀请社会各界认识旁听庭审,提高法院公信力,树立人民法院审判公开、公正、透明的良好司法形象。

通过抓党建工作,勐海县法院近三年来受理各类案件年结案率均达97.8%以上,无超审限、超期羁押案件,案件无重大错误,多年来干警无违法违纪,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省优秀人民法庭”“人民满意的好法院”、云南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先进集体”、全省“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全省优秀法院”,云南省“巾帼文明岗”、“全省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优秀法官”、“全省十佳人民法官”、“全省法院系统优秀政工干部”、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先进个人以及州委、县委的多次表彰,先后有5个集体13名干警先后荣立三等功,7个庭室56人次分别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州中院等上级单位的表彰奖励。

(勐海县法院  何文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