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考场上演“窃听风云”,法院判了!

作者 :曹飘飘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4-11

为了从源头维护交通安全,机动车驾驶证照的考试必须严格把关,但如果驾校教练告诉你不用担心,只需要交点钱,我有方法保证你驾照很快到手,你会不会想要不学而过

20237月至8月,被告人张某某、陆某某、罗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共谋组织学员在机动车驾驶证科目一理论考试中作弊。作为驾校教练的罗某某负责招募和介绍学员,张某某和陆某某则负责购买作弊设备,并对学员进行作弊培训,待通过考试后,向学员收取数千元至上万元不等的费用。

202384日上午,三名考生在被告人安排下携带作弊设备参加科目一理论考试,张某某通过作弊设备在考场外获取试题,利用无线通讯装置向学员传输试题答案。考场中,三名被告人被抓获归案。

勐海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陆某某、罗某某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参考学员作弊的行为均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根据三人的犯罪事实和犯罪情节,依法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陆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罗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对罗某某宣告缓刑。同时,因罗某某招募、介绍学员作弊系利用了其担任驾校教练的职业便利,为有效预防其再次犯罪,依法适用禁止令,禁止罗某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驾考培训相关职业。

法官说法

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事关社会公平与和谐稳定,以作弊手段通过考试的人员,因未真正熟练掌握驾驶技能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一旦上路,存在极高的交通安全隐患。不法分子利用部分考生想走捷径的心理,无视国家法律规定,组织考生在驾考中作弊,以此谋利,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给社会公共交通安全埋下极大隐患。

在此提醒每位考生,应自觉树立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理念,诚信考试、拒绝作弊,通过正规的驾考培训机构报名和考试,靠自己的真本事取得驾驶证,保障自己和他人交通安全。同时,也警告欲组织作弊获利者,不要心存侥幸,被一时利益蒙蔽双眼,一切破坏法律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法条链接

0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

【组织考试作弊罪】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考试罪】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02《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三条

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组织、参与实施前三款行为之一牟取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