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景洪法院:号外号外~普文镇龙勐山一林地迎来18户新主人

作者 :马元鑫、李芸苇 来源 :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4-01

普文镇龙勐山,某林地内,树上的麻雀眨着圆溜的豆豆眼,疑惑地看着几名陌生的来客。

“123......18户,好,都来齐了,我正式祝贺大家,今后再也不用担心你们的不在了!

清晨,伴随着一声声鸟鸣,景洪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干小马大声地传来喜讯,周围的村民激动不已。

卖了林地还了钱,这18户村民怎么办?

多年前,刘某因债务问题,将自己名下的林地抵押给常某。刘某一直未能履行欠常某的债务,常某便向景洪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拍卖刘某名下的林地。

但因历史遗留原因,该林地自上世纪90年代起便居住着18户村民,并定期向刘某缴纳承包费,而经过调查,除了这篇林地,刘某如今并无其他具备执行条件的财产。

要查封吗?能拍卖吗?卖了林地还了钱,这18户村民怎么办?小马接手案件后,首先摆在他面前的就是这些棘手的难题。

在得知自己长期居住的林地可能被拍卖后,村民们十分不安:“我们在这里生活了30余年,这可是我们的家啊!要是被收回去了,我们该何去何从?请法官帮帮我们!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为矛盾纠纷化解前端的优势,景洪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联合普文人民法庭,来到涉案林地进行实地调查、拍照取证。小马与同事们也立即前往林地权属地调取相关材料,并向负责人及办理人员开展询问调查,详细了解涉案林地承包合同的来龙去脉,随后带着研究制定好的执行方案,再一次奔赴普文镇龙勐山。

善意执行终得圆满

在与当地党委政府、普文人民法庭和十八户村民共同召开的协调会上,小马翻开了准备好的方案材料。

请各位乡亲父老听我说,常某并不是要这块林地,而是需要法拍林地后得到的拍卖款。既然大家这么多年来一直向刘某缴纳承包费,不如直接一次性将林地买下,这样常某能拿到属于自己的执行款,大家的家园也保住了。

眼见村民们似乎还有些发懵,普文人民法庭的小陈法官站了出来,再次将案情梳理,将流程、法理讲透,并安慰道:请大家放心,法院一定公平公正处理。

最终,18户居民均同意共同竞拍该林地。

到饭点了,法官你们先去我家吃个饭吧?

不吃了,开始清点工作吧!小马谢绝了村民的好意,又带着几名同事扎进了林地里。

景洪市人民法院如我在诉、如我在执的工作理念和善意执行的举措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和支持,不仅帮助被执行人重新积极对待债务履行,使执行人的权益得到保障,也最大程度保护了林地上居住的18户村民的生存权益。

临别之际,村民们执意要送行,再一次被小马和同事们婉言谢绝。他们几人踏着夕阳在大荒地间的小路上往外走,虽难掩疲惫,但却是一身轻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