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人小事】调解化纠纷,释法入人心

作者 :李冬梅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3-30

“作为法官,不仅要在庭上作出判决,更要将法治意识植入群众心里。”

进入勐海县人民法院工作十余年,李冬梅法官怀揣司法为民的执着信念,矢志不渝践行公正司法理念,在不同工作岗位历经磨练,将调解与释法相结合的思路全面运用在案件办理中。自成为一名知识产权专审法官,她将调解工作贯穿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始终,截至目前,其办理的知识产权案件调撤率为68%

20238月,勐海法院受理原告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合成油脂分公司诉28个商家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28件。原告控诉被告销售被诉侵权产品的行为侵犯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被告利用原告注册商标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广泛影响力“搭便车”,牟取不当利益,损害原告品牌价值,给原其造成严重经济损失,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3万元。

面对这批数量较大的系列案件,李冬梅法官收案当天立刻进行初次阅卷。阅卷后,她认为该批案件还是得依靠调解,第二天便带上助理、书记员三人到被告店内一一开展应诉送达工作。不料,被诉商家收到起诉材料后情绪激动,拒绝接收材料。

“我也是从别人那里进的货,卖个东西怎么就侵权了?”

“我就卖了一桶,赚了几块钱......”

 

面对被告的疑惑不解,李冬梅法官一边耐心沟通,安抚被告商家,一边让助理和书记员逐一收集整理商家们反馈的问题与意见。

28家被告的反应和情绪再次加深了李冬梅法官对该批案件的调解决心。为了集中回应商家关切的问题,有效化解案件矛盾,她不但对案件进行细致的阅卷,还查阅相关典型案例,与原、被告沟通,确定调解时间。

调解当天,28家被告仍有情绪,助理提出:被告抵触情绪较大,案件很难调解,是否要直接开庭?

李冬梅法官很坚定:“调,就是因为被告的情绪太大,所以我们一定要调。只有通过调解,才能彻底化解纠纷。”

调解现场,李冬梅法官就有关商标侵权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典型案例进行,将被诉侵权产品与原告的正品进行现场比对,从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赔偿损失的确定等方面逐一答疑解惑。经过李冬梅法官耐心地释法析理,多个被诉商家的态度逐渐转变,认识到了自己所销售的被诉产品确实是侵权产品,自己销售被诉产品的行为已构成侵权的事实。

李冬梅法官趁着双方矛盾有所缓和的契机,针对双方争议较大的赔偿金额问题,尽力寻找原、被告各方利益平衡点,综合考虑原告注册商标的知名度、商业价值、侵权行为的性质、被告主观过错程度、经营档次和规模以及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等影响因素,认真分析、耐心沟通,最终原、被告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且被告在两日内将赔偿款履行完毕。至此,28件系列案得以圆满化解,案结事了。

法官,谢谢您,如果没有您的耐心释法和调解,我们还要花费更多的时间精力来进行维权。

法官,我现在才知道这些商标侵权的法律知识,今天也算是上了一堂法律课了,获益匪浅,我们以后一定会多加注意的。

李冬梅法官常说,她有幸成为一名边疆基层法院的知识产权专审法官,就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认真办好每一起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扎实开展以案释法,提高当地人民群众对知识产权的了解。

李冬梅法官始终坚持能调定调、应调尽调的办案方式,将释法析理贯穿办案全过程,不仅要“案结事了”,更要“案结事好”,以实际行动践行一名基层法官对法律的忠诚,切实履行司法工作者的神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