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野”误伤“队友”,四人一起判刑!

作者 :谢敏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3-22

2024321日,勐腊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巡回法庭走进勐腊镇龙林村委会公开审理四名被告人非法持有枪支一案,并开展以案释法。庭审邀请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地村委会干部和龙林小学部分学生及村民近200余人参加旁听,州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第三工作队到现场予以指导。

案件情况

20231029日,被告人鲁某某、李某某、仁某某、李某4人分别持有枪支,相约到某保护区内打猎。期间,鲁某某误把李某当成了野猪,使用枪支将李某打伤,后经鉴定,李某所受损伤的程度为重伤二级。

法庭审理认为,被告鲁某某、李某某、仁某某、李某违反枪支管理法规,分别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动力且具备发射功能的非制式枪支,四人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且四名被告人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被告人鲁某某在使用枪支狩猎过程中过失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本院为维护社会的公共安全及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惩罚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相关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鲁某某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

二、被告人李某某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三、被告人仁某某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四、被告人李某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五、查获的非制式枪支四支,弹药若干,依法予以没收。

主审法官当庭以案释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就非法持有枪支、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表现及后果等内容进行讲解,用大家听得懂的语言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

法庭还通过悬挂宣传标语,现场为旁听的村民及小学生发放宣传手册,讲解反家庭暴力和校园暴力等方式,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