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抓源头治理 化解涉诉信访难题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0-07-13

    今年以来,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围绕“三项重点工作”以关注民生、维护民权、化解民怨、解除民忧、温暖民心为己任,坚持“涉诉信访无小事”,下大力,出“实招”,狠抓源头治理,努力化解涉诉信访难题。

    实招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涉诉信访工作责任。今年5月,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了排查处理涉诉信访积案及案件评查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贯彻和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决定以及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全院形成了“由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副院长具体负责、各部门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

    实招二:提高信访服务水平,畅通群众信访渠道。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信访工作服务水平。在立案大厅内专设信访接访室,用于开展信访接待、调解、听证等工作。接访室内设沙发、茶几与饮水机,供来访和立案的当事人休息使用,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完善便民服务措施,公开诉讼程序、立案须知等信息,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指南》、《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等诉讼资料,减少和防止当事人因法律知识和风险意识的欠缺而曲解法律和误解法院审判工作,避免不必要的涉诉信访。抓好初信初访,做到文明接待,耐心听诉。对于正在审理和执行中的案件,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引导当事人理性、正确维权。对于不属于法院管辖的纠纷,及时告知当事人。一旦发现有矛盾激化倾向和集体上访、越级上访苗头的不安定因素,及时找准切入点,妥善解决,尽量把矛盾平息在初访阶段,努力从源头上化解涉诉信访问题。今年以来,西双版纳州两级法院共办理群众涉诉信访案件59件(次)。其中办理来信33件(次),接待来访当事人26人(次)。建立健全涉诉信访案件流程管理机制,对涉诉信访工作的接待、登记、分流、审查、处理、反馈、统计等环节,实行跟踪管理,保证涉诉信访流程管理程序化、规范化。建立健全联系群众工作机制,通过深入基层挂钩联系点和扶贫点进行调查研究以及开展“千名干部大走访”活动,听取基层群众意见、了解群众心声,到信访案发生地,及时就地解决群众信访反映问题,进一步拉近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开辟解决涉诉信访难题的新途径。

    实招三:狠抓案件质量,解决涉诉信访根本性问题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从立案、审判、执行、申诉等环节入手,狠抓案件质量,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坚持案件质量季度评查及通报制度,今年共抽查刑事、民商事、执行案件170件。通过对案件审理程序、实体处理、法律文书制作、卷宗装订等四个方面进行评查,并将评查结果按季度予以通报。切实加强裁判文书制作水平,对裁判文书涉及的事实论述、证据采信、作出判决等加强说理与逻辑论证,使当事人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明明白白。进一步强化审判管理,将化解矛盾的质效列入审判绩效考评,把调解案件的自动履行率、申诉信访率纳入考评体系。充分发挥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的最大功能,积极推进民商事案件和轻微刑事案件的庭前调解、庭中调解,以及行政案件协调处理和执行案件和解处理,力争案结事了。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减缓交诉讼费80.92万元,确保当事人打得起官司,既维护了司法权威,又从根本上减少了信访隐患。

    实招四:加强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着力解决涉诉信访难题。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把解决涉诉信访工作的重心放在早发现、早安排、早消除上,全面深入地排查调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尽可能使涉诉上访的矛盾以及易激化矛盾的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于5月中旬开始,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展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活动,对涉诉信访案件逐一排查,逐案登记、建立台帐,并深入分析涉诉信访积案的原因所在,做到数量清、原因清、症结清,为下一步集中化解积案奠定基础。经认真自查,共排查出涉诉信访积案11件。坚持“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原则,加强重信重访案件的排查化解力度,强化重信重访案件包案领导的“四个亲自”,全面审查,深入找准问题症结,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对正在审理和执行的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进行深入细致地摸排化解,掌握动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及时有效化解和疏导各类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慎重审理一定时期内增长幅度较大的民事案件,认真做好调解工作,促进沟通、协商、和解,努力以调解促进和谐,防止因案件处理不当激化社会矛盾。对矛盾容易激化的热点敏感案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妥善把握审判和执行工作节奏和时机,确保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建立健全涉诉信访处置预警、个案督办报告、信息“零报告”、舆情分析研判等机制,依法稳妥处理矛盾纠纷,做到防患于未然。

    实招五:狠抓审判纪律作风建设,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继续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找准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强化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理念,坚决杜绝有访不接、久拖不复、敷衍应付、态度生硬、作风粗暴等现象,以良好的工作作风和优良的服务取信于民,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从而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及法官的信任感,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产生。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审判工作纪律,加强规范和监督法官的司法行为,坚决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确保法官廉洁办案。充分发挥廉政监察员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确保审判权和执行权依法规范运行。建立科学的审判绩效考评机制,将审判质量与效率等基本要素纳入其中,实现对案件各环节的科学管理。大力推进“阳光司法”,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刘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