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审理涉农案件 贴心服务“三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0-04-22

近日,景洪市人民法院结合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今后一段时期的审判、执行工作重心。

一是树立全局观念,坚持以“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为指导,强化服务意识,脚踏实地深入农村基层,深入农民群众,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切实贴心服务“三农”。

二是认真贯彻最高院《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依法审理“三农”案件,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推进新农村建设。

三是充分合理有效运用司法职能,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对于涉及“三农”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审判工作要立足于有效化解纠纷矛盾,定分止争,案结事了。

四是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将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申诉、信访等各个工作环节,积极推行民事案件审理全程调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五是拓展审判职能,有效推进社会管理制度。妥善解决农业科技、农村公共事业投入等农村社会管理案件,强化农村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促进农村社会管理的创新。

 

                                                                  (景洪市人民法院 黄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