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中院:法官向每个案件当事人作出承诺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12-03

1126起,西双版纳中院在办理案件时都要向每个案件的当事人送达一份法官执法承诺书,接受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监督,这是西双版纳中院保证法官中立,确保司法公正廉洁的一项举措。

执法承诺书的内容是:“在我承办案件的过程中,不在非上班时间、非上班地点私下接触案件当事人,不接受案件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或者其他关系人的请客送礼。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辞去法官职务,并接受组织处理。”并在承诺书中公布了举报电话,如果案件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发现法官在办案中有违反执法承诺的行为可以向西双版纳中院纪检监察室举报。

早在2012年底,西双版纳中院就让每个法官签订了执法承诺书,并将执法承诺的情况向人大、政协、纪委、政法委、司法局、律师等进行了通报,向社会公开,以规范法官与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行为,防止司法腐败。此次把法官执法承诺作为审判执行流程管理的一项内容来抓,是对执法承诺执行的进一步具体化,让法官和当事人、诉讼代理人都明晰法纪“红线”,用铁的纪律保证制度的有效贯彻执行。

                    (西双版纳中院    曹雪红)